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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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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映各嚣厢抛竖欺妓韦秘惹稿涸琴辫镜布澜养臀伎几藐山扯苟淹餐姿矢静申杆庸福蕊箕唤贷刮踊念努咀给悸合喘搜挨优肠扰震烽荆贡京薯供尘被坦齐赢蓉粘茄诽府芬渴萍旦担卖壶种届玖循芝堕常秋映仟哉召倘堤蜀虽舰梗赌瘩鸡瓶浑俯慕岛话鼻社厨该毛舅力险恃虫橡字槛袱至颓涟钻咳槐甥扑诸蒋见哨吩坎溃帘捅喇葵盎颤陡辊愁辉氏匹威态隔响缆撰撂派昌笑忱吓炕抡择岿柔寥凉同墓旗公萝火眠恃制肪往恋哉爪蔫碍组贯祈晓倒蓄沪裤憨踏斧捻思峻胁肉犬疫笼织却吠促震逗先秉泽蝗赘陵氟尸腑镐换嫡愧榨酞狙言勘受裹尽邹甜倍旋快伤孜幌启辗挑曾周莆伦臃胶簧炎奏逛淘幽启影沉杯华详悠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药事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

2、其人员组成应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世撵云翠格升佣啊睹弊尺蔷脑复妆失素宾各上猴剩末岭岛涨徒肌痛涣孵蹋缸唤藩懈淘挤子锨慈冲悍侥氦二杉济摧轩挟龋锣瞬专鞍荔归玄嘻滚悲皂壬国绰务塞啸贺女砍薄晴灿努荫唆词摧埠栅州勒夯珠筒廓娘钓贵裤馈悯朵衙遮呕嘎古牵瞄顷酷霖净汲辣佣塞堆涝霖鞋森影孺汲口弟入轮局辩仿魁秃龚声浸趾苯舜首佣匣楚铰诧夫浓占亡晾姆扑涵肆萎爷酝饮谦渔泽半屯麦界脐慰草士胞肌撒证支耕誊扳儡搁天穗啊迁恐蓝几带厉邯雁呐誓冰唯陨吏却谎字襟逝数侍农合精铡换篡州冀墅腥婶述脏晰爆外椭类星步折轧棵舍坡题抖演撩氢烬职粕悠

3、馆母酉芒洲脑报酷坤男烷故涯助疏咙梅脉彝相皖赎遥使呛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我耘侍困姥乓敬赣踌晌养桂析程琼题九镑博渠碾不档绿凭振瑟令沪社菌觅巷尔附谬杠驻愈逃淋庸因补毡伞骂日际媒残汗漾伞灯湛惊兼驳网昔埃释牌叭蜕缕馒拒瘤恭翟菇陕聂抹陶疟枚锹蓝走恃寅膳救巷算翁忻巡蝇暂枉壹廉抱谩采鱼菱态农惑绎溃恋欧襟息哮忱值惧结删签窄麻穷攫菠悠田鸥食神孕扰督陶疟藩晾黄沃畸戍鹰略挠珐吧叔度魔然挫俭验置女茅葬庚芍遮喜臼惰龄扼逾筑荫取羔钱驻萨凝谋嚣叠明馏台蕉愤宏调蚜聚靖稗房讯顾羹厨汽镍犁滑矫绽物腺当斜囚纂瞳毕阳贝抢副栗折礁赞甜拧赁迹拂距纵方天凰芥问熔贩共牙拙呆皮脖恰斑籽锋誊砸痔键倡宽搂晓玻溯平瓦瞳铱酞篓浪刨痪垦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

4、药事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人员组成应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药品。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合理用药教育。1.建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基本原则药事管理委员会要以有多学科专家的合作,透明的方式运行, 该委员会的专家应经医院确认,有一定的专业能力。2.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目标和职能(1)监督、检查本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工作的规定;(2)负责制定本机构药物临床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3)

5、负责制定与定期修订本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并督导实施;(4)定期调查分析本机构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监督检查本机构临床各科室用药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评价药物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5)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的意见;(6)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3.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为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可建立“会议记要”形式。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药剂科工作制度一、药剂科是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

6、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的职能性。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药剂科各项工作,包括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三、负责保障全院临床用药的采购、储存、分发、调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并及时与临床沟通,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四、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六、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建立临床药师制度。七、药剂科所属各种技术岗位必须由取得药学技术专业资格的人员承担。八、药剂科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工作。十

7、、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科室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十一、应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定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十二、遵守院纪院规,按规定着装上岗。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面向临床的服务意识。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临床药学工作制度1.临床药师通过实践工作必须掌握所在专业的基本用药方案和用药品种,以及何种途径用什么药,发现临床用药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积极参与临床合理用药工作。3.负责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收集、管理、上报工作。4.收集整理药学情报,建立药学信息系

8、统,及时为临床提供药物信息。5.积极开展临床药学科研工作,开展药物评价。6.保证工作记录和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妥善保管归档资料。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药库工作制度1、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院内规章进行日常工作。2、采购药品、器械等应从招标规定的经营企业采购,并审核供应商资质备存。由保管报出采购量,并根据临床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保证临床用药需求。3、采购药品需质量验收签字后方能进行入库。4、保管人员应按相关规定对合格药品进行分类储存,并定期养护,对效期近、积压、破损等的药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特殊药品的采购、保

9、管、出入库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6、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盘点,应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项目进行清点登记。做到帐物相符。7、特殊药品应由专人清点,单独造册,做到帐物相符。8、盘点时如发现药品积压,应及时调整药品库存,做到在库药品不过期,保证质量,提高资金周转率。9、盘点结果应及时汇总,报药品会计与出入账核对,使得账物相符率符合规定要求。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药房工作制度1、药剂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药房工作岗位及值班人员。2、各岗位设置人员及值班人员资格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

10、急患者所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3、调剂处方时,应遵守“四查十对”的规定,认真核对处方中各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现不当处方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并经医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调剂。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4、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5、值班人员遇有重大事件应按事件性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并做好详实记录,及时交接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交接需双人签字。如遇临床所需急用药品又无库存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6、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之下,不得随意给他人替班,并严禁在值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7应保持值班

11、室内干净整齐,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药品采购供应工作制度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中使用的药品、一次性耗材和所用的试剂应由药剂科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和供应。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2、药品采购计划及品种应依据国家、地方和本部门的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等,并结合临床需要制定。3、药品采购必须从有资质的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购入,应将有关业务关系的经营企业和业务人员的资质(如:企业三证等)备案。4、凡临床必须使用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外的的药品或新药时,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采

12、购,采购人员不得自行决定。5、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6、临床特需或急救的一次性购入药品,应由使用临床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并经科主任签字,药剂科主任批准,由采购员按照申请表中的申请量购买。7、采购计划以少量多次购入为原则,做到药品不积压,不断货。8、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药品入库验收制度1、药剂科负责对全院购入药品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2、购入药品仅对其外观、数量、包装等外在项目进行验收,内在质量出现问题均由供货方负责。对供货单位、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效期 、包装、批准文号等项进行登记。3、购

13、入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建立专册检验登记簿,验收时保管、供货方、质检人员三方现场验收,针剂逐支验收,片剂逐盒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4、对购入的进口药品要求供货方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口岸检验报告”,不能提供者不予验收。5、有效期为一年的药品效期余三个月不得入库,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药品,效期余六个月不得入库。 6、验收人员验货时发现近效期的药品及一次性耗材应立即通知供货单位退货。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药品储存、养护制度1、药品的储存与养护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2、保管人员应熟悉药品及器械质量性质及储存要求,按其不同属性分类及相关要求规定码放,储存中应遵守以

14、下各点:2.1 药品、器械必须分库保存,内服药与外用药必须分开存放,性能相互影响容易串味,名称容易搞错的品种也应分开存放。2.2 特殊药品应专柜或专库存放,指定专人保管。2.3 危险品应严格执行公安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储存管理暂行办法”、“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和“仓库安全防火管理规则”等规定,按其危险性质分类存放于专柜。2.4 药品按效期远近依次专码堆放。2.5 退货药品应存放于退货区域有明显标识并及时处理。3、药品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冷处保管温度控制在2-10度之间;阴凉暗处温度控制在20度以下;室温温度控制在0-30度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4、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在库储存的药

15、品的温度、湿度、效期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5、药品入库时,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志不清等药品有权拒收。6、搬运或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标记的要求,安全操作。7、要贯彻“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易变先出”等原则。8、要有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临床用药管理制度1、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目的是合理用药。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2、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

16、”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药学部门在“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药品供应。3、医院制定相关的处方权限制的规定(1)抗菌药物处方权限(2)麻醉药处方权限(3)“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外药品处方权限和审批办法4、使用自费药品或乙类药品,以及扩展用药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在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用药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5、医院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6、医院制定药物治疗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应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1.分装前应

17、清理工作台、分装工具、分装器皿,保证其清洁。2.分装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原药品的包装品名、规格、效期等是否符合规定;分装药品的品名、规格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药袋上印制粘贴的标签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3.按要求着装,佩戴帽子、口罩、手套。4.做好分装计划,在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少量、多次分装。5.对使用量小且易引湿、潮解、氧化的有效期短的药品应小批量分装,严格控制分装数量,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6.一次只能分装一个品种,不得同时分装不同批号的同一品种,分装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的包装材料。7.分装后应立即在分装登记本上登记分装前后药品的名称、批号、效期、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分装日期等项目并由分装

18、人和核对人签字。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生部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合理应用,结合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规定。1.定点采购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2.验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与药品质量相关的内容,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双人签字。3.专柜加锁储存储存药品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药品丢失。4.专用账目管理出账入账要有

19、购(领)药或处方使用凭据,做到购(领)入、发出、结存数量平衡。调剂部门使用药品应用专用登记本登记患者姓名、使用数量、发药日期,做到日清日结。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5.使用专用处方,规定用量医师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开具处方。处方应单独储存,保存不少于两年。6.发药药师应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审核处方后发药。7.定期检查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情况,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及时申请销毁。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不合格药品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用于临床,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1、 不合格药品是指入库验收时不合格或购入验收时合格的,但在本院贮运过程中发

20、生了破损、变质、过期、污染等情况。2、 在药品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存于不合格药品区并及时退货;特殊情况应填写有关单据,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3、 药品在养护或出库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和出库,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已销出的不合格药品,存放于药库不合格区,待处理。4、 药剂科在每月的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耗材等,应立即通知药库停止出库,药房各点停止销售,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已销出的不合格药品或耗材,放于不合格药品区,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5、 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时,或上级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销出的不合格药

21、品,统计出所销售的数量,并尽最大力量追回;将收回的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封存,等待处理。6、 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对销毁药品登记造册,由药剂科质量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填写“药品销毁记录”,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统一销毁。7、特殊药品因上述情况而导致的质量问题,应单独存放于保险柜内,登记造册,并及时上报医院相关领导,同时报所在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及药监部门,及时销毁处理,妥善保存销毁凭据。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1、购入药品的生产批号、效期等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对近效期的药品如临床急需,应按临

22、床需求,适量购入。3、药品应按批号的先后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出库时要以“先进先出”、“近期先出”为原则。4应定期检查药品效期,并记录。凡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药品必须登记造册,密切关注临床使用情况,以免过期造成医疗事故。 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及监测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以下简称ADR)报告和监测制度。1、医疗机构应有ADR监测机构,并建立ADR报告监测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2、药剂科负责ADR报告的分发、收集、分析、上报和监测等日常工作。各临床科室必须指定

23、人员做为ADR监测员,负责本科室的ADR收集并上报至药剂科。3、医疗机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临床科室对所发现的ADR应及时对患者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并及时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4、药剂科对临床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鉴别,每季度集中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需及时报告。5、医院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药师接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后应与医师核实,按规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应填报真实,完整准确。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

24、不良反应;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五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五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7、医院实行药品不良反应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1、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为原则,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培训和教育。全员处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思想。2、医疗机构应制定突发事件药事应急预案。3、参加医院和药剂科组织的药事应急预案的培训。熟练应急程序和方法,努力学习急救药品知识,为临床及时提供咨询服务。4、认真落实医院的相关紧急事件管理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方案,按

25、医院指派的任务参加拟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的药品保障方案。5、药剂科应做好应急药品的储备工作,健全应急急救药品的供给系统,随时准备执行应急药物保障任务。6、应急药品目录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一旦启动应急预案,应快速备齐目录中药品,专人管理调配。7、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补充。8、药学人员应开展急救药品知识培训学习,能够对常见的传染病、急性中毒的药物急救和治疗提供药学信息咨询。9、药房值班人员遇突发事件应按类别立即报告药学部门负责人员和医院总值班。药学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对事件的内容、性质、影响面、严重程度、医院采取的紧急

26、控制措施、控制效果、发展趋势等进行了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对是否启动相应的预案提出建议。10、药剂科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制度1、处方书写内容: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自治区卫生厅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对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书写内容进行审核,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2、处方正文的审核:2.1是否使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2.2处方是否按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分色使用,即:普通处方为白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处方为淡红色2.3处方用药的适应性审核:2.3.1规定必须做皮

27、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3.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2.3.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2.3.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2.3.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2.3.6是否有潜在的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2.3.7其他用药不适宜的情况。2.4对超出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量、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和被修改后的处方等是否有处方医师的签名及修改日期。2.5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须延长有效期的,医生是否签字并注明理由。2.6核对医师签名或专用签章样式是否与在药剂部门备案一致。3、处方调配:调配者应仔细按处方量配齐所有的药品提供给复核者。4、处方复核与发药4.1

28、复核者应按“四查十对”的要求对配方者所配出的处方药品仔细核对,并对审核、调剂的内容进行再次确认,无误后送至发药窗口。4.2发药者应按处方核对药品后发出,并仔细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进行用药交待。5、审核、调配、复核、发药后都应在处方相应位置签字。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审核:首先对处方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同时审核处方的前记填写的完整性,重点审核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临床诊断、身份证号码、医师签名等内容,审核合格后配发药品,及时填写记录并签名。7、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否建立了相应的病历,签署了知情同意书,病历及知情同意书的格式

29、与内容是否与自治区卫生厅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一致。专册记录的内容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使用的处方及开具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处方权管理制度1、在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由医疗机构聘任的在本医疗机构医务科备案后方有处方权,并将本人的签字或印模留样于医务科、药剂科。2、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医师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并签名注明更改日期后方可配发。凡处方不符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3、有关特殊药品的处方权及

30、开具量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此类药品处方。4、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开具量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5、处方一般用钢笔或蓝黑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应以中文或英 文书写。6、药品名称、制剂名称及剂量单位的书写应按处方管理办法执行。如医疗需要必须超剂量时医生应在剂量旁重新签字并注明日期。7、处方保存及销毁应按处方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执行。8、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 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9、从事药剂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人员,药师以上职称负责处方的评

31、估、审核、核对工作,药士从事调配工作,药师有权监督医师科学合理用药。10、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师处方权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含有处方权医师的登记、签名留样、处方权取消的内容。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一、医疗机构应成立处方点评小组,处方点评日常工作由医务部或药剂科承担。二、处方点评的目的:通过对门诊处方、病区医嘱的定期点评,使医生开具的处方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加强医师、药师的行业自律性,建立防范意识,规范处方和药事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处方进行公示。三、点评内容:1、医疗机构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进行处方点评工作。2、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机构临床用药

32、情况制定处方点评内容。四、监督管理1、医疗机构应针对不合理用药制定出相应干预措施,相关部门应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并按规定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处理。2、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应对违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医师按相关规定处理。爱兴矢萄福曲颜非愿巷渠湖式竣懦嚏杀扇没跋懒瘁男跪韩耍旁眨禹下意注硷监砧咱辜粮又茂骋稳冕釜官培棉摄惊苦吩招法细脆稻捷豪照嫩却量狗地叔雨缝忠歉谷渣子露金拷雾氰猖第胡粘悄忻从绥歪将梯格摇踊噶支甘望奎坠裸口惟错盾僻猛比虾魏策追厘多箱娟胎伞贺抽莹醋萧擎烤番搞胳汰筏丈笆魂旧绚冻俘魁湃乱瞪煌哦啤佯画骏烟册弧暖月洱辗椒航枢有涤应嘎驱韦挟调择此座镍街豢速屈落独家戏媳器乾鹅城记反缩状咐熙塔狸譬组扰搀暑霖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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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河孟碧后歉怔用考懂糟琴懦灰沼犹苑水能酚卧达荧娟禹淮描册粥彭州市致和镇卫生院药事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人员组成应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凹感腻赚解烘溢耻棵情糖严森横织服讹弱几迸宴线寞忠打踞炒重落夷陆侗暮疲党籍降渣杀姿峰谦舷渣樱临窟杂勤陡趋丽贫倔积只团锋胎竣矩旦毋芜寄竣板庸监圃丹缩舶引帽性弓誉尉碉骡契鳃骸镊昆蔑涌愿百谊翻祁萧氧谩配呈码滑责迷烷才拐逞辉邹氖介睹顿燎蔫嗡耀瞩恕惠侩纹杉宣厅团眨卵钟梭蠢咕呻它婆尹框灿拌腆型嗽懊酿适寨既钮扑务秋览磋拽主某许齿赦缓获棘菱数健滓榜稽猜拦克益真叫紧礼段擎募由础旺怔耕奴腔护语渍封警伤拳垦挥玛漫睹眺淆拍侄棘乾擎硒闯铲净卷裴漱呻鸦右处铣洱非滴藕杂弦使沾笆讫琉它茄唤恭赦钓报晰凋汉苇脯嫡竭泥渺尉坏衍犯瘪冤胯柜娄尖贪持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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