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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部控制准则
工程预结算审查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工程预结算审查活动,为准确控制工程投资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结算审查活动的控制。
三、批准和解释
★本制度由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主管副总批准后生效;
★本制度由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四、控制要求
(一)工程预结算审查的界定
1、本规范所称工程预结算审查,是指由综合部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结算的分项工程量、预算价
格、材料消耗量、费用计取的合规合法性及合理性进行的审查。
2、审查原则
a)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b)对预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目,应依据有关文件或规定予以扣减,对于其中少计、漏列的项目
则应给予调增;
c)对预结算中与设计图纸不符的问题。应在深入施工现场调查、观测的基础上,给予增减调整;
d)对定额缺项的新材料、新工艺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合理消耗和市场合理价格,确定其实际消耗
量和材料价格。
3、审查依据
a)施工合同及构成施工合同内容的所有文件(如会谈纪要、协议、被确认的书面其他文件等);
b)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包括:
――全部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大样图、标准图,应按图纸目录一一核对收集齐全;
――安装工程施工图纸;
――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变更图;
――隐蔽工程记录;
――现场签证记录。
c)施工组织设计;
d)预算定额标准和单位估价表;
e)费用定额。
4、审查的组织形式
a)会审:由综合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及项目项目部、综合部等部门参加,经过核对、
讲座,达成一致意见;
b)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审查;
c)综合部进行独立的审查,本规范是指此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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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查程序:建安工程预结算审查,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预结算的
审查可参照本规范实施。
1、准备阶段
a)收集审查的所需的图纸、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标准图集、预算定额和单位估价表及各种取费
标准等文件资料;
b)熟悉设计文件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c)综合核对各种文件资料,如发现不相吻合的,应向设计等有关部门征询意见,取得签认,以便
作为审查的依据;发现设计规定要求与预算定额内容不符的或定额缺项的,应予记录,以便审
查时进行调整或补充。
d)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情况、了解施工方案和方法,预制构件制作或来源,运输方式和
运距、大型预制构件的安装方案和起重机械的选用、脚手架的形式等。
2、审查阶段
a)确定审查项目和审查工程量,具体实施参见《工程量计算与审查作业规范》;
b)审查预算单价;
c)审查取费标准;
d)审查工、料分析。
3、定案阶段
a)整理审查意见,编制审查报告,经授权人校对、审核、批准后报送施工单位;
b)施工单位如无异议,则按审查报告所提意见对预结算进行调整;
c)施工单位如不同意审查意见,则应组织其参与,核对分析,协商定案或按合同约定的仲裁方裁
定。
d)出具审查报告。定案后,应将审查的基本情况,核减项目的数量、金额及核减原因等进行整理,
形成书面材料,向集团公司内部及外部有关各方报告审查结果。
4、综合部进行预结算审查人员,应具备预算人员相应的资格。
(三)审查方法
1、按审查的项目范围不同,分为全面审查法和重点审查法。
a)全面审查法:即对工程预结算的编制依据、工程工程单价的套用,各项取费标准的规范性和技
术性,进行全面的审查;
b)重点抽查法;是对编制依据、取费标准、定额和单价套用进行粗略审查后,对工程量计算部分,
只抽查一些结构复杂、设计标准高、造价大的重点分部分项工程。
2、按审查工作进程不同,分为流水审查法和平行审核法。
a)流水审查法:是根据被审查的预结算的编制顺序,依次逐项进行审查,它是全面审查法采用的
工作方法之一;
b)平行审查法:按专业分工,对预结算的不同部分同时进行审查。
(四)按审查的对比依据不同,分为计算对比法和标准对比法。
a)计算对比法
与预算部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对比,检验被审查的预结算的准确度;
重新计算,与被审查的预结算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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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标准对比法
是指不通过计算,利用原有的适用标准或预结算结果的相应项目进行对比。
――同类工程对比;
――标准图预算对比;
――预算手册对比;
――单方基本值对比。
(五)记录
工程预结算审查所形成记录、文件除按规定发放的外,预算部应保存正本至工程竣工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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