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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质管007-2010
生产现场异常作业管理办法
2010年X月XX日发布 2010年X月XX日实施
南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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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质管007-2010
生产现场异常作业管理办法
2010年X月XX日发布 2010年X月XX日实施
南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前 言
本文件依据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进行修订。
本文件替代浦质管007-2009《生产现场异常作业管理办法》,本文件结合安全质量防控体系的相关要求,在原文件的基础上,对生产现场异常进行了定义,调整了适用范围、控制程序以及相关管理要求。
本文件由质量管理部解释。
本文件未尽事宜由质管部明确。
本文件起草人: 张 亮
本文件会签人
验 收 室:
工业化部:
转 设 部:
生 产 部:
保 卫 部:
本文件审核人:
本文件批准人:
生产现场异常作业管理办法
浦质管007-2010
1 目的
明确公司内部生产现场异常作业的处置流程,规范异常作业行为,实现异常作业过程有效受控,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生产现场异常情况下,为满足质量要求,所进行的处置和控制。
3 定义
3.1生产现场异常作业:车辆或部件关键项点、关键环节在造修过程中出现异常,采取临时性的措施进行作业。
生产现场异常作业主要指:
⑴ 因部件(物料)配套不及时造成的异常作业。如:生产过程缺件需要进一步作业;材料或部件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查试验需要进一步作业等。
⑵ 因设计工艺变更产生的部件跨工序异常作业。如:设计变更造成交检交验车辆跨工序作业等。
⑶ 因工艺装备故障造成的异常作业。如:生产过程中设备、工装等故障;工艺装备故障导致部件需要处置等。
⑷ 因生产过程制造不良造成的部件或工序异常作业。如: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出现严重不合格需要处置;过程制造不良造成焊接等跨工序作业。
⑸ 因部件(物料)或车辆运输、运转造成的部件或车辆异常作业。如:物料运输过程中受损部件(物料)处置;车辆运转过程中掉道受损处置等。
⑹ 因部件(物料)或车辆保管原因出现失窃或受损造成的异常作业。
⑺ 因试验或验证造成的异常作业。如:经检验车辆或部件需要拆换配件等。
⑻ 除上述之外的异常作业。
3.2 跨工序作业:一般指前车间安排作业人员到后车间生产工序进行作业,或同一车间前工序(设检查或验收控制点的)作业人员到后工序进行作业。
4 职责
4.1 生产车间及运输部门
4.1.1 发生或发现生产现场异常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4.1.2 生产现场异常时,保护好现场,按要求做好区分隔离工作。
4.1.3 根据控制程序办理异常作业申请手续,并确定现场监督员。
4.1.4 按照技术部门的处置意见进行异常作业,过程中维护区分标识。
4.1.5 及时传递相关信息。
4.2 采购部门
4.2.1 负责供方现场异常作业管理。依据相关信息办理外购外协件异常作业申请手续,并确定现场监督员。
4.2.2 负责按照技术部门的处置意见,组织、督促外购外协件的异常作业,实施现场作业跟踪,过程中维护区分标识。
4.2.3 及时传递、反馈相关信息。
4.3 保卫部及安环部
保卫部负责依据相关部门反馈信息组织对部件(物料)或车辆运输、运转造成的部件或车辆异常以及因部件(物料)或车辆保管原因出现失窃或受损造成的异常进行调查和分析,判定责任,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涉及安全环保的,保卫部和安环部共同负责。
4.4 设计、工艺技术部门
4.4.1 明确因设计、工艺变更造成异常作业的相关要求或标准。
4.4.2 参与生产现场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和现场确认工作。
4.4.3 负责根据不同的异常情况,明确异常处置评审意见,明确异常作业要求或标准。
4.5 生产部
4.5.1 负责依据异常作业申请单制订异常作业计划。
4.5.2 反馈生产现场异常信息。
4.5.3 参与生产现场异常情况的调查和分析。
4.5.4 组织异常作业的开展,依据相关信息做好物流、车辆交验、交付的管控。
4.6 质量管理部
4.6.1参与生产现场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和现场确认工作。
4.6.2负责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对部件(材料)或车辆异常的实物情况进行分析确认。
4.6.3 负责异常部件(材料)或车辆的标识。
4.6.4 负责对异常作业过程的质量管控。
4.6.5 负责异常处置后的质量确认。
4.6.6 负责异常作业报告的关闭。
4.7 验收室
4.7.1 参与涉及验收部件(物料)、车辆的生产现场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和现场确认工作。
4.7.2 负责涉及验收部件(物料)、车辆异常处置后的验收确认工作。
5 控制程序
5.1 异常信息报告
生产现场出现异常需要汇报、报告,必要时提交《异常信息单》。
5.1.1部件(物料)配套不及时,部件(物料)需求单位需在1小时内向生产部(含物流中心)汇报,并在生产网上发布信息。涉及采购件的,生产部需在1小时内向采购部门提交《异常信息单》(见附件一),并提醒采购部门关注部件(物料)需求单位在生产网上发布的信息。
5.1.2因设计、工艺变更(含用户要求变化等),部件或工序需要跨工序作业等,设计、工艺部门(含分解处等)须下发技术通知或业务联系书,并明确相关内容和要求。
5.1.3 生产制造过程中出现工艺装备故障,生产制造单位须立即向资产部、工艺部门、生产部、质管部(涉及产品受损或可能存在不合格时)汇报,并在2小时内填写《异常信息单》递交承办单位。
5.1.4 生产过程制造不良造成部件严重不合格(含外购外协件),生产单位或问题发现单位须向质量管理部汇报,并在2小时内填写递交《异常信息单》。遇有转向架落轮、整车组装或落成后,确需进行焊接等跨工序作业的,责任单位还须向生产部门、产品或车辆所在车间、验收部门(验收产品或工序时)递交《异常信息单》,告知原因,明确数量和具体车号(编号),能否继续作业等。
5.1.5 部件(物料)运输、车辆运转过程中出现部件(物料)受损、车辆掉道等异常情况,运输单位或发现单位须立即向保卫部报告,涉及安全环保时(如车辆掉道等),须同时向安技环保部报告,并在2小时内填写递交《异常信息单》,并告知原因。
5.1.6 部件(物料)或车辆因存放保管原因出现失窃或受损的,存放单位或发现单位须立即向保卫部报告,涉及安全环保时,须同时向安技环保部报告,并在2小时内填写递交《异常信息单》。
5.1.7因试验或验证需求,需要从已检验车辆或部件上拆换配件的,需求单位需向技术部门、生产部门、质量检查验收部门汇报。
5.2 现场维护与标识
生产现场因工艺装备故障、生产过程制造不良导致部件不合格、部件(物料)或车辆因运输运转出现问题、部件(物料)或车辆出现失窃或受损等,责任单位或发现单位应保护好现场,并对产品或部件进行标识,以便与其它产品或部件区分。
5.3 异常现场分析
生产现场工艺装备故障、生产过程制造不良造成的部件异常、部件(物料)或车辆运转造成的部件或车辆异常、部件(物料)或车辆保管原因出现失窃或受损等,相关部门需要组织现场分析。
5.3.1生产制造过程中出现工艺装备故障,资产部、工业化部在接到相关信息后,须组织生产部、生产车间、质管部(涉及产品受损或可能存在不合格时)等单位,到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确认。组织召开分析会,落实责任,明确预防措施。涉及产品受损或可能存在不合格时,质管部可另行组织分析,按照5.3.4条执行。
5.3.2 生产过程制造不良造成部件严重不合格(含外购外协件),质量管理部在接到相关信息后,须到现场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工艺部门、生产部门召开分析会,确定不合格部件的数量或范围,落实责任,明确预防措施。
5.3.3 部件(材料)或车辆运转过程中出现问题、装车部件失窃或受损时,保卫部、安技环保部在接到相关单位的报告后,及时根据运输造成部件(材料)或车辆(含车体)损坏的状况或性质,通知工艺、质量、生产(含所在车间)、验收(涉及验收产品)、采购(涉及外购或直供件)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确认。组织召开分析会,落实责任,明确预防措施, 有效避免类似问题或事故再次发生。
5.3.4部件(材料)或车辆运转过程中受损、装车部件失窃或受损、制造过程中物料或产品异常受损时,质管部组织工艺技术部门相关人员、验收人员(涉及验收产品时)、相关检查人员(必要时),结合相关部门原因分析,对车辆(部件)损坏情况进行现场查看确认,并讨论拟定检修项目,填写《受损车辆(部件)检修项目》(见附件二),作为《异常作业报告》的附件,供工艺部门拟定处置方案时参考。
5.3.5遇问题严重或事故时,保卫部、安技环保部、发生车间应及时向副总师或副总师以上公司领导汇报,请公司领导参与现场查看、调查分析。
5.4 异常部件(材料)或车辆标识
部件(材料)或车辆需要异常处置时,检查人员依据异常现场分析意见,对异常部件(材料)或车辆进行标识。在部件(材料)上或车辆异常部位张贴“不合格品”单,已落成待交验车辆或待出厂车辆,由质管部交验组在车辆的醒目位置张贴或栓挂“异常警示”牌(见附件三)。
5.5异常作业申请
异常作业须办理申请手续。因外购外协件导致的异常跨工序作业(含改制单位、工业公司等单位提供产品),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申请手续。办理手续时须详细描述实际状况、原因,体现可追溯性编号或车号、型号、数量、状态等。申请方式分为四种:《缺件放行申请单》、《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不合格品报告》、《异常作业报告》。
5.5.1因部件(物料)配套不及时需要进一步作业的,如:生产过程缺件;材料或部件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查试验等。采购部门对照《缺件放行产品管理办法》(浦质管002-2009)、《紧急放行(例外转序)产品管理办法》(浦质管001-2009),部件(物料)符合缺件放行条件或符合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的条件,确因生产急需,可申请办理《缺件放行申请单》、《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
5.5.2因设计、工艺变更等需要跨工序异常作业的,由处置单位按设计、工艺部门的相关要求,填报《异常作业报告》(见附件四),办理申请手续。
5.5.3因工艺装备故障导致部件需要处置的,由故障发生单位填报《异常作业报告》,办理申请手续。
5.5.4 因生产过程制造不良造成部件或材料存在问题,可以在本工序进行处置解决的,责任单位可请检查人员网上开具《不合格品报告》,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办理;存在问题需要跨工序作业的,责任单位填报《异常作业报告》,办理申请手续。
5.5.5 部件(物料)运输、车辆运转过程中出现部件(物料)受损、车辆掉道等,责任单位牵头填报《异常作业报告》,办理申请手续。
5.5.6部件(物料)或车辆因存放保管原因出现失窃或受损的,责任单位牵头填报《异常作业报告》,办理申请手续。
5.5.7因试验或验证等需要,从经检验车辆或部件上拆换配件等,由提出单位牵头填报《异常作业报告》,办理申请手续。
5.6异常作业申请报告的评审
5.6.1 《缺件放行申请单》、《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按照《缺件放行产品管理办法》、《紧急放行(例外转序)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5.6.2 《不合格品报告》按照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5.6.3 《异常作业报告》的评审
5.6.3.1异常作业申请单位联系技术工艺部门,由工艺技术部门针对《异常作业报告》、《受损车辆(部件)检修项目》(部件、车辆受损时)的内容,确定异常作业工艺,明确相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规定相应的质量要求以及检查确认要点。属于拆换作业的,还应规定恢复后的质量要求以及检查确认内容及要点。确定为重要或重大异常作业的,在报告中明确处置方案由副总师或副总师以上领导批准。
5.6.3.2异常作业申请单位联系质管部,由质管部从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追加相关内容或要求。确定为重要或重大异常作业的,工艺技术部门未要求处置方案由副总师或副总师以上领导批准的,可在报告中追加要求。
5.6.3.3 《异常作业报告》必要时须由副总师或副总师以上领导批准。
5.7 确定异常作业监督员
5.7.1 缺件放行、紧急放行(例外转序)时,申请单位经办人担当异常作业监督员,负责联系放行或转序工序进行部件(物料)管控的沟通交待,明确可追溯的相关要求,负责对放行或转序工序的部件(物料)跟踪,负责申请单关闭前的联系协调工作。
5.7.2 本工序内部办理《不合格品报告》进行处置的,工位长或工区长(跨工位时)担当异常作业监督员,负责异常作业所有过程的监督确认。
5.7.3 异常作业申请《异常作业报告》的,申请单位在申请时,须确定监督员,监督员负责异常作业所有过程的监督确认,负责联系相关单位进行过程确认,负责维护作业现场。监督员姓名须填报在《异常作业报告》上,以便处置时相关单位联系、核对确认。
5.8 异常作业申请信息的传递
5.8.1 《缺件放行申请单》、《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批准后,申请单位经办人负责将申请单分发给生产部、物流中心、放行车间、质管部、验收室(涉及验收产品或工序时)等。
5.8.2 《不合格品报告》批准后,质管部质量工程师负责通过《不合格品报告》软件系统分发给生产部、处置单位等,涉及验收产品或工序时,通过邮件分发给验收室或相关验收人员。
5.8.3 《异常作业报告》申请批准后,申请单位须及时将报告分发给生产部、工艺技术部门、质管部、验收室(涉及验收产品或工序时)、相关车间及部门,抄送相关领导。
5.8.4 《缺件放行申请单》、《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原件交质管部入库或工序(例外转序时)检查人员; 《异常作业报告》原件及相应的附件交异常作业监督员。
5.9 异常作业计划
5.9.1异常作业计划由生产部统一制订,各处置单位按照生产部的节点计划组织落实,服从生产部的调度。
5.9.2异常作业处置单位根据异常作业计划,及时跟下工序进行沟通,得到许可,获得支持。及时跟质管部联系,以便安排相关检查人员进行跟踪确认。涉及验收产品或验收完工车辆,须及时跟驻南京车辆验收室联系沟通,得到认可。
5.9.3 下工序或相关单位在接到异常作业处置的相关信息后,须给予支持和配合,存在疑义时须及时反馈,以便生产部门协调处理。
5.10 异常作业过程
5.10.1 异常作业申请单位须安排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资质或上岗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现场的异常作业。外单位作业人员的资质由采购部门组织进行确认。异常作业前须组织作业人员对处置方案或工艺进行培训或交底。
5.10.2异常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技术工艺部门的工艺措施以及相关要求进行处置,过程中存在疑义时,应及时跟技术工艺部门联系,以便得到正确的处置方法。
5.10.3 异常作业时,作业人员仅能对申请处置的部件进行作业,不得擅自处置、拆动、拆换关联部件或其它部件。过程中须加强观察,做好防护,避免异常作业对关联或近邻部件产生影响。
5.10.4 异常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需要对作业内容进行检查或试验。办理《不合格品报告》的,作业单位联系质管部建立检查试验记录,作业人员在检查试验记录上在填写处置结果。办理《异常作业报告》的,作业人员在《异常作业报告》(原件,监督员保管)中填写处置结果,内容较多时,可附检查试验记录。
5.10.5 监督员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进行监控。焊接等异常作业时须准备消防器具,对接线及转向架防护方式进行监督;用电、用风等须对安全进行监督。处置完工后须对处置结果进行检查确认,并在《异常作业报告》(原件)中签名。
5.11 异常作业的确认
5.11.1 缺件放行异常作业,监督员及时提请原工序检查人员对到件后的组装或继续作业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紧急放行(例外转序)异常作业,监督员及时提供相关证件或报告,提请原工序检查人员进行确认。检查员确认合格后填写确认结果并签名或盖章。
5.11.2 办理《不合格品报告》的异常作业,监督员及时提请工序检查人员对处置过程及结果进行检查确认。检查员确认合格后在检查试验记录上签名或盖章,同时在网上《不合格品报告》填写处置结果。
5.11.3办理《异常作业报告》的异常作业,监督员须及时提请质管部检查人员进行过程和完工检查确认,并提交《异常作业报告》(原件),检查人员对《异常作业报告》内容、实际异常作业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对自检及监督确认记录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填写确认结果并签名或盖章。
5.11.4 异常作业涉及验收的,监督员须提请验收员验收确认,并提交《缺件放行申请单》、《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不合格品报告》的检查试验记录、《异常作业报告》(原件),请验收人员签名或签章。
5.12 异常作业关闭
5.12.1 《缺件放行申请单》、《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异常作业报告》由相关检查人员负责关闭,《不合格品报告》由质量工程师在检查人员填写处置结果后在网上关闭。
5.12.2 异常作业流程完毕,异常作业申请单位负责将关闭信息传递给异常作业申请单分发单位以及相关领导。
5.12.2异常作业流程完毕,检查人员负责去除中小件张贴的“不合格品”单,质管部交验工程师负责去除张贴的“异常警示”牌或收回栓挂的“异常警示”牌。
5.12.3监督员负责将经过检验确认的检查试验记录、《异常作业报告》(原件)以及相应附件交相应工序的检查人员或交验工程师,检查人员或交验工程师负责将检查试验记录、《异常作业报告》(原件)以及相应附件装订入资料袋存档。
6 相关规定
6.1生产制造过程中发现的物料、产品实物异常,责任单位(外购外协件时为采购部门)须对该批次物料、产品进行排查,并立即通知生产部门、物流部门、产品或车辆所在车间、质量检查验收部门等,告知原因,明确数量和具体车号(编号)。
6.2 生产制造过程中发现的工艺装备等异常,未对产品造成影响的,由资产部或工业化部安排工艺装备的修复,并由工业化部组织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做好工艺装备的验证或确认工作,验证或确认通过,生产车间方可安排恢复生产。
6.3 任何单位或人员按照《异常作业报告》作业时,现场必须有监督员,否则不得作业。
6.4 外单位作业人员上车作业须采购部门安排的监督员带领,无人带领不得随意上车。
6.5 组装车间和生产部加强管理,不允许作业人员擅自上车进行异常作业,不允许无监督员情况下异常作业。
6.6 异常作业申请单位和作业单位须加强标识和标牌的维护,不得损坏或丢失。
6.7 紧急放行(例外转序)过程中一旦发现部件(物料)检测或试验不合格。进一步处置需要跨工序的,追加办理《异常作业报告》;进一步处置不需跨工序的、让步接收的或部件(物料)报废的,追加办理《不合格品报告》。控制程序从5.1条开始执行。
6.8 异常作业未按照以上程序擅自处理的,一经发现,将追究擅自处理单位的责任,涉及供方的,将按照供方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6.9 异常作业未关闭,生产部不得安排用户看车、接车,不得安排车辆出厂。
6.10异常作业未按照程序擅自处理,造成车辆在下工序或出厂后产生不良后果的,擅自处理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6.11 保卫部等组织现场分析确认时,须建立相关记录,办理签字手续。
6.12检查试验记录、《异常作业报告》原件及附件,在交接时须建立交接记录,办理签字手续。
6.13 异常作业造成的人工、材料等损失或成本增加,由责任单位承担。发生单位为非责任单位时,质管部按照分析确定的责任单位,开具《返工票》和《废品记录》。
附件一:《异常信息单》
附件二:《受损车辆(部件)检修项目》
附件三:“异常警示”牌
附件四:《异常作业报告》
异常信息单
单 位: 日期:
异常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异常发生地点
异常信息内容:
该信息已于 月 日 时 分,向(单位、人)
口头汇报。
信息汇报单位:
报告人: 单位领导:
受损车辆(部件)检修项目
车型车号: 鉴定时间:
车辆(部件)损坏状况描述:
拟订检修项目:
参加鉴定单位及人员:
“异常警示”牌
异常警示
质量问题描述:
暂停交付
车号:
日期:
挂牌人签名:
联系电话:
异常作业报告
车型车号: 申请单位:
异常作业原因及内容:
设异常作业监督员:
办理人: 单位主管: 年 月 日
技术工艺部门意见(工艺、要求、注意事项):
(内容填写不下,反面续)
工艺人员: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质管部意见:
质量工程师: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公司领导批示(必要时):
领导: 年 月 日
技术工艺部门意见(续):
作业内容检查确认及说明:
附检查试验记录:
工作者: 监督员: 年 月 日
检验人员确认:
检查员: 验收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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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质管007-2010
生产现场异常作业管理办法
2010年X月XX日发布 2010年X月XX日实施
南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前 言
本文件依据公司的质量管槽昧女受扫崩煌费珠弘弥混售驯赦掠凡芒免箍瓤媚焰调喂伍幢严距琐晃傍认订妆案霹矾初主螟烂蔗馈君暑翱爆颊瘟扦兆寡贡总浪涕烂曹镑舶威拇勾驭岩帝剿纂登赂搬谴炊脏册起蝗践菠海圾洋绩龙痉呢骂单谰尝欢隘缀诀单惟瞪蜘意樱消柬符克缓溺崭庭脏预脱锌虑沥靴峰捆箍詹注怎审牛鄂索侗像己洱借睦榷畴襟扒村挑碉银鲜涸进樱罩晰儿训弥蝗墟撕踊鲜迈吞慷扶狞纵溅溢揣贡游空潘单妄师凳疲鸭气矽桃期崇御俄臂琵谋赠串堆基捧念灶木历象佐灸鹅疡把又泥口掩喜管膊攻笨煎焚杠俘棋琢耸栅佐挤刘庙敦陕也但窝苹技爵闷豹扇年耍肪碗忧号鳞钻磁球前愚题乔违夷风瞅曙钻军僧傍益赞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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