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立保函协议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话: 乙 方:(开立保函申请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话: 丙 方:(担保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话: 甲方、乙方、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一、鉴于乙方于 年 月 日与受益人签订的第 号关于 的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同意为乙方开立 保函,保函编号为xx( )保函字( )第 号。受益人为 ,保函担保最高金额为 币(大写) 元整。保证期间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保函付款条件为:受益人索赔时必须向
2、我行提交本保函正本、受益人身份证明(关税保付保函不需要提交受益人身份证明)以及受益人出具的书面索赔通知书,声明被担保人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要求我行支付索赔款项(写明币种、金额) 。 我行特声明保留以下权利:保函合同标的、数量、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所有条款的修改,必须取得我行书面同意,否则,我行不承担本保函担保责任。二、 方同意将 币(大写) 元整作为保函的保证金存入甲方的保证金专户,作为对甲方所开保函的反担保,专项用于保函项下的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转出保证金账户或用于其他用途。保函保证期间届满而受益人未提出索赔请求或保函失效而甲方未发生保函项下的付款事宜,并由乙方将保函正本退
3、回给甲方后,保证金存款方可转出。三、在保函有效期内,发生保函约定的受益人提交材料索赔事件,经甲方审查认为符合保函索偿条件时,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和丙方同意即可向受益人付款。乙方和丙方在此承诺:无条件承认甲方代为偿付引起的债务,并按甲方要求立即付清甲方因该保函而对外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甲方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赔款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及甲方垫款产生的罚息。甲方有权从保函保证金专户划付前述甲方对外支付的费用,保证金不足偿付的,可从乙方在银行辖内其他存款账户中办理划付。保证金、存款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保函担保的债务时,不足部分如甲方已垫付,甲方的垫付款项自垫付当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向乙方
4、计收罚息。受益人索赔时,受益人应向甲方提供符合保函文本格式要求的索赔文件。甲方只对受益人提供索赔文件做单据式的形式审查,经审查后见索即付。如果发生索赔争议,由乙方或(和)丙方与受益人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经审查认为索赔文件不符合保函要求的,有权拒付。四、对保证金金额达不到保函最高担保金额时,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作为对甲方开立保函的反担保。反担保范围包括保证金金额与保函最高担保金额差额部分 币(大写) 元整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因受益人索赔引致甲方承担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甲方垫款产生的罚息和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乙方全部应付款项。本担保条款不因保函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因本协议其
5、他条款无效而无效,不受乙方和丙方机构变更或财力变化影响。A、抵押。 方(抵押人)以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下称抵押物,详见附件:抵押物清单)作为对因乙方申请开立的保函而引起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原值 币(大写) 元整,经评估,评估值为 币(大写) 元整。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当事人应到相应机关办理公证手续(由甲方决定是否需要)和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办妥后五日之内,乙、丙方需按甲方要求办理抵押物保险,投保总值不低于抵押物总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保函保证期间届满后一年,并注明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公证费、保险费、登记费由乙方或丙方支付。本协议期间内,抵押物权利证书和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在乙方
6、债务履行完毕后退还给抵押人。B、质押。 方(出质人)以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下称质物,详见附件:质押物清单)作为对因乙方申请开立的保函而引起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质物经评估,评估值为 币(大写) 元整。在本合同签订当日, 方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甲方占有。以权利质押的,如法律规定必须登记的,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各方当事人须持有关资料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丙方需按甲方要求办理质物保险,投保总值不低于质物总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保函保证期间届满后一年,并注明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公证费、保险费、登记费由乙方或丙方支付。本协议期内,质物权利证书和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在乙
7、方债务履行完毕后退还给出质人。C、 保证。丙方愿为对因乙方申请开立的保函而引起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丙方愿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发生垫款后,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付通知后七日内无条件代为偿付。甲方有权从丙方任何存款账户扣收。担保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保函全部付款义务后两年止。其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不免除丙方的保证责任,丙方仍需承担偿付全部债务的连带保证责任。五、非全额保证金保函生效后,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当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书规定或有其他行为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可能影响甲方权益时,可要求乙方采取纠正或补救措施,必要时甲方可将有关情况向丙方通报,
8、并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六、开具保函的手续费为 币(大写) 元整,甲方在开具保函时一次性向乙方收取,不予退还。七、在保函有效期内,出现有下列情形的,保函终止:(一)甲方接到乙方和受益人共同签发的终止保函的通知并收到所退回的保函正本时。(二)乙方单方面出具保函退回的书面说明并将保函正本交回甲方时。八、本协议在所约定的担保方式生效后或(和)足额缴存保证金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九、保函申请书、保函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十、争议解决条款借款人与贷款人因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一)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丙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地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