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结构工程合同范本1 _钢结构补充合同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施工合同并一致确认以下条款内容: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面积:钢结构部分 平方米 1.4 工程内容:钢结构及维护和保温工程 1.5 承包范围:所有钢结构主体、维护工程、保温工程等内容 1.6 设计单位: 1.7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合同价款: 万元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钢结构进行制作安装,不得转包。 本工程价款的计算按工
2、程总造价一次确定,如设计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变更部分造价。 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由乙方提供技术方案,经有关专家评审,甲方批准认可。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补充合同; 3、工程设计变更; 4、工程联系单; 5、工程签证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情况: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均适用于本合同文件,国家(包括部、委)与上海市对同一问题均有规定时,以上海市的规定为准;上海市无规定的,以国家的规定为准。 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应执行的规范如下: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政府的规定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满足工程总进度计
3、划前提下,按质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图纸。 图纸提供套数:甲方应提供全套施工图5套,其中二套施工图作为竣工图资料在竣工后返还甲方。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乙方必须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指令和签证,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负责现场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应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
4、三通一平(水电路通、施工场地平整完毕)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工。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水电头子接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甲方负责进行脚手架的配合工作。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生活、生产用地。 甲方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应在分阶段施工前5天向甲方提供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1日和15日向甲方提供下部的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末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施工月报,竣工前15天向甲方提供竣工通知书。对甲方的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料计划,另见双方签定的补充合同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工作,并明确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乙方在工
5、程交付甲方之前,对房屋、各种构筑物,各类设施均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予修复后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应文明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现场的机械、材料、设施,使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施工垃圾的处理应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应清理好建筑物和施工现场。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图纸出齐7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如甲方分阶段提供施工图纸,乙方应在下阶段工程施工前5天后提供施工方案。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2天,以书面形式批准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确认。 第10条 工期提前和延误 本工程甲方标书要求总工期为 天。 本工程乙方如按75天完成,甲方给予 万元人
6、民币的奖励。 如乙方不能在75天内完工,则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处罚(付款方法及细则另见合同补充) 工期延误是指: (1) 外界因素对施工进度造成的影响,如一周内停电水造成等工累计超过8小时甲方予以顺延。 (2) 因甲方原因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如不能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而引起甲方返工,变更手续办理不及时,造成乙方等工及因违反本合同条款造成的其他影响等,乙方在这类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工期延误天数,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答复,逾期可视为确认。 (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代表在5天内签证认可,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视作
7、认可。 第11条 检查和返工 在工程竣工前10天,乙方应通知甲方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发生有遗漏项目施工质量等问题,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返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整改或返工通知后,应及时予以实施,待全部完成后,方可作为正式竣工。 第12条 工程质量等级 本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以质量监督站为准。 第13条 隐蔽工作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需验收的部位按验收规范确定。 第14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包干价为 万元人民币。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 第15条 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法根据工程进度,分段付款。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分四阶段支付 (1) 工程
8、开工前,支付备料款 万元 (2)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进场安装后5天内支付总价的20% (3)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主体后5天内支付到总价的60%; (4)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维护、保温安装结束后5天内支付到总价的80%; (5) 竣工后30天内支付到总价的95%,其余作为预留保修金。 (6) 预留保修金在保修期后无息返还。 第16条 材料供应 本工程大材料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供应(除甲方供应设备外),乙方采购的主要成品及半成品须先征得甲方认可,方可定货采购。甲方供给的设备材料参见补充合同。 第17条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市建管局要求的全套竣工资料一套 乙方应提前15天通知甲
9、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召集各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二套竣工图。竣工图编制的要求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18条 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其它确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均属乙方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免费维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费用。 有关保修细则,双方另定协议。 第19条 争议 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果发生争议,按下列 原则处理: 1、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
10、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的10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 2、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2天内执行。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决。 第20条 违约 如有违约,应按经济合同法的原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21条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因施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员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规定,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
11、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22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23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终止。 第24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
12、,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
13、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