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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M-001-2922-2015 旅行箱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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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 江 制 造”认 证 实 施 细 则纫 南侯 手: ZJMO01-29222015旅 行 箱 包2O15-11-3O发布2O15-11-30实施“浙 江 制 造”认 证 联 盟 发 布前言.3o 引言。. 41适用范围.42认证依据 。 4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 431认证单元划分原则. 43.2认证模式。 44认证的基本环节及要求 。 441认证委托与受理 4411认证所需资料4412受理.54.2产品检验. 542.1抽样原则。 54.22检验方案54.2.3产品检验要求. 6424检验结果的确认643初始工厂审核74.3.1审核内容。 74.3.2工厂综合能力审核, 74.33产

2、品一致性审核74.3.4工厂现场审核时间.743.5审核结论. 74,4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74.41评价与决定。 7442认证时限. 74.5获证后的监督 。 84.51监督时间和频次。 :4.52监督内容84.6再认证. 95认证证书和标志.95.1认证证书9511证书有效性的保持9512证范围的扩大、缩小和变更951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952认证标志 1053证书和标志的佼用.116认证收费.11附录1. 12附录2, 13 刂舀本细则由“浙江制造”认证联盟组织制定、发布,版权归“浙江制造”认证联盟所有,联盟内成员根据本机构的资质情况各案后使用,联盟外的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浙

3、江制造”认证联盟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本细则附录1、附录2为规范性附件。本细则由“浙江制造”认证联盟提出并归口。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本细则为首次发布。“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旅行箱包0引言本细则基于“浙江制造”认证的质量与信誉保证制定,规定旅行箱包产品认证的要求和程序。本细则与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等标准和要求配套使用。本细则与认证机构公正性、保密、认证变更管理等公开文件共同实施。认证委托人应确保所生产的获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认证及适用标准要求。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玫策等因素发

4、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本细则将进行及时修订。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具有携带衣物功能、配有走轮、拉杆的旅行箱、旅行包“浙江制造”产品认证。2认证依据DB33/T 9狃.1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DB33/T 9狃.2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ZZB 0215 浙江制造标准 旅行箱包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3.1认证单元划分原则按同一生产者、同一生产地址、同一品种、同一材质分为同一认证单元。3.2认证模式自我申明+产品检验+“浙江制造”要求评价+获证后监督4认证的基本环节及要求认证实施环节包括:认证委托与受理、产品检验、初始工厂审核、评价与批准、获证

5、后的监督、再认证。4.1认证委托与受理按照本细则 3,1条款的要求划分单元并委托认证。4.11认证所需资料认证委托人委托认证时应提交正式的 产品认证申请书和下列附件:a )企业(委托人、制造者、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b )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c )申 请产品国家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适用时)d )申请企业按卓越绩效评价准贝 刂(GB/T19580)实施了评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卓越绩效管瑾模式自评报告、卓越经营奖、玫府质量奖获奖证书等)e )申请企业有效实施GB/T19001、GB/T24O01、GB/T28001证明资料复E件(如:有效体系获证证4

6、书、可以证明有效运行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瑾妁文仵与资料等)o 产品型式试验裉告g )标注产地的合格供方名录h )产品生产流程图i )产品描述(见附件)j )重要、关键生产、检测设备清单k )认证机构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仵。4 12受理认证机构对认证委托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签订认证合同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通知认证委托人补充资料或修改信息;无法提供有效的资料的,认证机构不受垤认证委托。4.2产品检验4.2.1抽芥 羊 历 票 贝 刂申请人可 自选工厂评价时抽样或提前抽样。如确定为工厂评价时抽样,则牡样应在审核组到达工厂尚未开始现场审核活动前进行。

7、如确定提前抽样,则现场工厂审核原则上应在产品检验完成后一年内完成,否则应重新迸行产品检验。产品应由认证机构委派的人员从工厂成品仓库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成品处抽样获得,所抽样品经抽样人员和企业代表双方共同确认签封后寄(送)认证机构指定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申请单元中涉及多个型号的,应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如销售量大等)的产品进行检验。4.2.2检验方案初次申请认证产品的检验项 目按 “浙江制造”标准旅行箱包 (z z B021-z O15)的规定,由认证机构根据委托人提交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评估可以采信及需要迸行检验的项 目,检验项 目不得少于表1的序号为:1(多环芳香烃)

8、、4、5、21检验项 目。抽样数量按每单元6个(含3个备样)及配件(必要时)。表1 检验项 目F号|检验项 目标准条款害物质限量i 符合ZZB02120155.2.1条款要求(包)锁ZZB02120155,2.2条款要求(适用时)ZZB02120155.2.3条款要求02卜15 52,4条款要求ZZB02卜15 5.2.5条款要求ZZB0215 5.2.6条款要求| 7.箱体(包体)规定负 符合ZZB0212015 541条款要求 符合ZZB10.振荡冲击性能u 杆肘 疲 劳 性 能符合ZZB0212015ZZB0215 5。4.3条款要求符合Z砧5,44条款要求11 | 耐冲击 性能膨B02

9、15 5.4.5条款要求年度监督检验按生产地址在所有获证产品中选取一个代表性的单元描取6个封样检验(含各样3个),监督检验项 目见表1的序号为:1、8、9、10、12、13、19、z O、21的检验项 目(表1中带“冰的内容),按浙江制造标准 旅行箱包 (z z B021-z O15)要求判定。423产品检验要求由认证机构选择有能力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按浙江制造标准 旅行箱包 (z z B021 15)及本细则进行检验。认证委托人对于认证机构选择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能力、公正性等有异议的,应书面向认证机构作出说明,申请企业瑾由充分的,认证机构应重新选择检验机构。由申请认证的企业决定检验样品的处置方

10、式,并将处置的结果记录于检验报告中。424检验结果的确认认证机构取得检验机构提交的认证产品检验报告后,应组织人员对产品检验结果依据相应标准和本细则的要求迸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反馈给企业。认证机构在确认过程中对于检验机构提交的认证产品检验抿告有异议时,应及时联系当事检验机构,对异议的部分进行沟通,必要时委托其他有能力的检验机构迸行复检。如认证委托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在十五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诗复议或复查c合Zm o 212o 15 5,4,6条款要求诌体耐静压性能 | 符合ZZB0212015 5.4.7条款要求 广| |箱(金属箱除外) | 符合Z0212015 5.4,8条款要求诌面耐落球

11、冲击性能箱滚动冲击性能符合ZZB0212015 5.49条款要求符合Zz B0212015 5。 4.10条款要求拉链平拉强力合ZZB0212015 5.411条款要求17,缝合强度合Zm o 212o 15 5.4.12条款要求铝口表面硬度合 ZZB 0212015 5.4.13条款 要求 合ZZB0212015 5.4.14条款要求金配件耐腐蚀性合ZZB0212015 5.4.15条款要求行包面料摩擦色牢43初始工厂审核431审核内容初始工丿审核的内容为工厂综合能力审核和产品一致性审核c初始工厂审核时,生产企业应有认证的产品在生产c432工厂综合能力审核工厂综合能力审核是评价企业满足 “浙

12、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及 第2部分:管瑾要求的程度,以及满足z ZB021-z O15 “浙江年j 迄”标准 旅行箱包中 8,4条款的要求。工厂审核范匡应至少包含与审核依据要求有关的部门,以及所申请认证产品相关的所有场所、部门、人员及活动c433产品一致性审核在生产现场对 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a )认证产品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与第三方检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性;对于第一次申请并选择工厂审核与抽样同时进行的申请人,则核实认证产品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封样一致;b )现场生产的认证产品的规格型号与送第三方检验时的样品一致性;c )

13、现场验证认证产品的规格型号与中请时提供的一致性;d )现场验证主要原材料产地信息与申请资料的一致性。434工厂现场审核时间工厂审核人日数根据认证单元数,生产企业的规模,管理水平来确定,认证机构应在其公开性文件中明确人日数的相关规定。435审核结论工厂审核时未发现不符合项,审核结论为通过;工厂审核时发现严重不符合项,审核结论为不通过;工厂审核时发现一般不符合项,允许工厂限期完成整改的,如工厂按时完成整改,审核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否则不通过。如生产企业对审核结论有异议时,应5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4 4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441评价与决定认证机构根据产品检验结果和现场审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

14、合格后,对于符合要求的颁发认汪证书。每一个认证单元颁发一张带有认证标志的认证证书。认证实施过程中,产品检验不合格或工厂审核不通过时,终止认证活动。4 4 21k 证 日寸 限认证时限是指 自受廷至颁发认证证书的限定时间,包括申请文仵审查、产品检验、初次工厂现场审核、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犭E书制作时闸等c 认证桕 构应在公开文件中明确机构的认证时限,并在承诺的认证时限内完成认证c45获证后的监督451监督时间和频次一股情况下,认证企业获证6个月后即可以安排年度竺督,两次尘督的问砭不超过12个月c 如不能如期接受竺督时,持证人应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否贝 刂 暂停认证证书c4511若发生下述

15、情况之一,认证机构可以增加监督频次:a )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查实为获证企业责任的;b )认证机构有足够瑾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c )有足够信窟 、 表明获证产品生产者、被委托生产企业囚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仵、质量管莛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唯产品一致性时。4512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认证机构可以增加监督时问:a )获证企业发生客户或相关方投诉,发生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或者被执法监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法定要求受到处罚、媒体负面曝光等情况但情节轻微的;b )认证单元产品所涉及的关键生产工艺、关键核心元器件及其供应商、关键工序生产检测设各等发生变更时;c )

16、获证企业发生影响管瑾体系运行的重要变化,如:法律地位、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所有权发生变化,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或其他资质证书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管埕者代表变更,生产经营、服务场地变更,与“浙江制造”相关的管瑾体系及其重要过程发生重大变更时。452监督内容认证机构对认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获证后监督,以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并验证生产企业的工厂综合能力持续符合认证要求。获证后监督有跟踪审核和监督检验两种方式。45.21监督审核认证机构根据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对工厂进行跟踪审核,跟踪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工厂综合能力的复查及认证产晶的一致性审核c 每次竺督审核应至少

17、包含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瑾要求第53、5,41、65、72、7,33、74、7,5、81、82、83、85、86等条款执行情况的审核,其余条款可以选择不少于百分之五十迸行描查,但一个认证周期内的两次竺督审核应覆盖 “浙江肀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瑾要求的仝部条款。监督审核时问的确定方法E初审,监督审核人 日数不少于初审的一半。监督审核过程中应至少包含对负责承担上述必查项 目管瑾责任的部门迸行的审核。监督审核过程中,对产品一致性的审查按本细则4.33条款要求执行。当获证企业发生本纽则451,1或4,5,12条 款情形时,竺督审核必须包括对涉及这些情形的部门、过程及相应审核依据所对应

18、要求迸行核查。竺督审核结论判定H本维贝 刂434条款c4522监督检验竺督时实施牡样检验,检验样品及检验要求应符合本细贝 刂 4,2条款的要求c推样检验存在不合格项时,则J定该认证单元推样检验不合格。如委托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应在十五 日内,向认证机构中请复议或复查。4523监督评价认证机构应对监督跟踪审核、监督抽样检验结论迸行评价,监督审核和抽样检验合格的,判定监督通过,认证证书继续有效。竺督审核不通过或竺督推样检验不合格时,或不能按要求接受监督,则判定竺督不通过,按规定对认证证书做暂停、撤销处瑾,停止佼用认证标志。46再认证如认证证书到期后持证人需继续保持证书,证书持有者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

19、三个月前向认证机构提出再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对认证产品实施再认证。再认证流程按本细则4.1叫5条款实施。5认证证书和标志51认证证书511证书有效性的保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通过年度监督确保其有效性。有效期届满如需继续保持认证,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进行再认证(见本细则46)。5.12证范围的扩大、缩小和变更根据本细则3,1条款所规定的认证单元划分原则,获证企业在原有认证单元基础上增加或减少认证单元,或原有认证单元产品发生型式、结构变更,或原认证单元内增加、减少了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或发生企业名称、地址、生产场地等的变更,获证企业应及时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变更申请的程序与初次认证相同

20、。生产企业应确保变更后的产品符合产品标准要求。认证机构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变更方式,确定是否需要实施产品抽样检验和现场工厂审核。确认需要对产品进行全面抽样检验的,产品抽样按本细则42要求实施。产品变化不大,确认无需全面检验的,则认证机构应核查变化或新培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杲对变化或新增产品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做补充产品检测,检测项 目由认证机构决定。确认因变更需要进行现场工厂审核的,如结合年度监督审核进行,贝刂 年庋检查应对变化部分所涉及的全部认证依据逐一核查,其余部分按常规年度审核要求迸行,并适当培加相应的现场审核时问c如工厂现场审核以专项评价方式迸行时,

21、则应对变化部分所涉及的全部认证依据逐一核查,所需的现场审查时间由认证机构确定。获证企业因各种原因停止某个已认证单元产品生产时,应及时向认证机构中请缩小认证范围,认证机构经确认后注销该企业相应的认证单元。51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证书的佼用应符合“浙江钍造”认证证书和标志佼用的相关要求c 当证书持有者发生违反认证有关规定或认证产品达不到认证妻求时,认证机构应及时作出暂停、注销和撤销认证证书的诀定c 获讧企业在证书暂定期间,或被认证机构注销、撤销证书的,应将证书交还给认证机构,不得对外宣传、使用相关的证书及认证标志。51.3.1暂停认证证书获证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证机构将暂停其全部或部分

22、产品认证证书三至六个月,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a )认证企业不按期接受认证机构监督审核的;b )监督审核发现认证企业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达不到认证要求的;c )发生本细则4,5.1.1或 4.5.1.2条款的情况,情节己达到应暂停证书程度的;d )认证企业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不当的;e )未按时交纳认证费用的。5.1.3.2注 销认证资格获证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证机构将注销其全部或部分认证证书,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a )由于认证依据的变更,认证企业达不到新的要求的;b )认证有效期届满,认证企业不再提出再次认证 申请的;c )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等原因自动提出放弃认证资格的。513.3

23、撤销认证资格获证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证机构将撤销其全部或部分认证资格,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a )对认证机构发现的不符合不能按时纠正的;b )因获证企业的原因,导致现场审核无法进行,检查组终止现场审核的;c )现场审核发现严重不符合的;d )发生本细则4.5.1,1或 4.5.1.2条款的情况,情节己达到应撤销证书程度的;e )采取不正当手段骟取认证证书的;o 转让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g )拒不交纳认证费用的;h )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认证认可细则的。5 2认证标志获证产品按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相关要求使用如下认证标志:5.3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委托人应制定必要的认证证书管瑾制度

24、,以规范认证证书、标志的正确使用,防止证书、标志误用。误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可能导致认证资格的暂停或撤销。获证组织一旦发现误用认证证书、标志,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报告认证机构。6认证收费根据企业提交资料的情况,需要收取产品检测和(或)认证费用,认证机构将按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由申请企业与认证机构以合同方式确认。11附录1产品描述(差异性描述)一、认证单元名称:(每个认证单元填写1份)箱包种类:旅行衣箱(硬箱);旅行软箱(软箱);旅行包。二、产品信息品名/牌号产品规格产品材质箱包型式三、关键配件清单土品名称关键部件砚格/名称副造商备注走轮洎体拉杆手把生:请按照产品种类将

25、产品信息填入相应表格四、随附材料检验报告(附后)五、认证委托人声明本组织保证本产品描述中的参数及关键材料等信息与申请认证产品的实际生产一致。保证使用证书及标志的获证产品只配用经认证机构携认的上述原材料。获证后,如果关键部件、材料需进行变更,本组织将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同意后在获证产品中实施变更,以确保获证产品在在证书有效期内始终符合“浙江制造”认证要求。认证委托人:公章:日期:附录2自我声明制造商名称: (中英文名称)制造商地址: (多个地址请注明)单元名称及产品(产品名称,型号): 箔J荜石名称须与产晶描述一致符合的标准信息:DB33/T 944.1DB33/T 944.2ZZB 021-2015“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浙江制造标准 旅行箱包通用要求管瑾要求声明:作为上述制造商的授权代表,我在此声明,本文件中描述的产品符合上述标准的要求。声明人信息:姓名:职位:签名(盖章)声明地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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