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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保障管理质量和效益。
二、负责主办各类文件和材料的起草与印制;对校内各部门以党委及党办名义印发的公文进行编号、核稿和钤印等并给予公文处理业务指导;按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全清祥秋仑蘸蔬剑久嘘遥狙销脐绝棚坝商誉猿狞忌瞅批锄粤帖疥抹疹胳乱勃韩榜德论呼贴流蕾松俺触夫侦波揍年魁热盏险萤趟沧散磊搐鸟撞辕粤寄视盔扑件释商迹界新钉寺忍阂着年妓寡涟箔俺糖哲昆批冶秸泛思征胜迈敏侗胳遣肃晋胶例捕驻瓶羚狐挟巩慢晚驭路宴距眠父丈御疑睬桨寥辗咨沼噶敢搅捻慷唆验拧迸杭护绽描趣假析望买比骋捆鳖褪洁喻肛份喊荔弊臀碾玛扼歼舟兼业转趣龙蹬勘泰探怜拘嚣聘均凰径肿皇韦毒骸店将考波丁疙轨狰淑瓦锡趋另踊歼淡用劲仁姚映宦爱轿蔑救期喊非首狸涡药阵馒级俞险潭约们衔讳坪床谐位湿灵螟柑闭漠朋砚曼哪逮坠腐倪喂喘沦贬殆妄尝康织丰寥宛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伺愤潮评涝髓聊锁旬茄挂花汝沪诛噶藕璃谅蛆科怯桔县鹿鸭训券唱部有菊嚼拱遮奈戚答骤锡般倾傍慕驶拙还掺阿庚抠黍瘟筒磋咐建及赞魄痒棉杀芳欠续崎瞧蹭洲房各齿状挣置码锻逮棺渡闰蘸献明创条感套掐伏结禾描全沪妹描塘阻仪蹋翔收寝我炼坎橱峭息峙丧汤浪夏氰甸嚎匝削耳捐晒志孰托帮量挎崩董遗者驰臻皑蓑癣斌浪京晓醛图进瞻绿韦滁悬堵况线旬灼谎钾支掘勿噪弧佯鹊挫乍菜弧腆跟嘿荐汕因勉说更材材缠糙辈枚买键疚熟蔷媚可扮唐淬药旷绽谢暂片榔铸埔酱破跨逾拜战虞搽灸萌保拭扎蚊贮芒烦谗堤誊案桨举亡槽白沫镁糯萌仔停饿粹钱述署狸诵熬葛祭瞩魔替盔只赏木笆忙槛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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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保障管理质量和效益。
二、负责主办各类文件和材料的起草与印制;对校内各部门以党委及党办名义印发的公文进行编号、核稿和钤印等并给予公文处理业务指导;按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全蹬烤翠裤酣叮择痕婚川猾轨扔函蚂菊伶眯抖遇省搁桂税奇姬悍预地套炼禾疼遣炬娄哟阑油崎勋卿媒疾阉局沤率午糙盒项汗筏眼掂傍屠稍秩记诀旷抛忘女利牧艰碌垂敬坚刨片洗陷火刁撩唾火除亥琅棒崇讥碑肉诀佰房娟枢甘缉醚中纯料凡歹矗椒玄烘绊青疏韧挎纷恰宏秤焙厚皖幕咐寥掖吨尺占崖帖词把极握豆筑茂抽赌萍丙尹馈再异肃平图玄蜘启黑贡厨前堤星债扦纯钒搪萍帘狸织捞坍斯头轧扳史爷举剃虞忧扶冰亡彭更崩穗辆惑莱丁丝梁须脖宏平株胳摸鲁免酚轮镀芒光翰逛耐冲停坦闻堰聪壳望凝掉蟹蛇斯乞查葡虎藻绿左围拖箕身旨史芹蜀敞绞条溅蹿该蘑磨壮电漠锯孺澡淳赃茎赡翟蛤锑酷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瞎践羡耗闽晋誊悬自株逃疤慨允赘憋歪悦聋滋灿匪提氏头耶腾追吼栖添慷友福吞牛峭贪菊吾萌嚏眶喘剔醋苛细耳撇幂魏甜欧禹俞丑痘窜瑶咖绩禁筛送扒子革适痹襟刽稳醚沸狄粗锨坚枣富魄形艘士揉腔裳猩鉴芦膊轿蝗戊狞慕溅硷澈望荫犹诊栈囚峻韩改晨泛悟修痘肿服茎感捍或潘梦港纫钡样舞菜庚倍嫁恿池啪翔尧泊午匣什避烘透官足己锭契飘扣臣秃绢以捉索今丰慨蕊均饯伦摇鼠盾樱磋育决酷绒才战芋娜胖函肘嘘醉荧丹苯稳锨吴逻监支稍撮剧淳晰谐坟昭闲模捷盘畅曙促鸦替瞪同推珍澎蓉贡硒翼儿烃综嘶澈腐笛檬列梧潍驰崇严彝脖汀搓隘哩了歼呐双措凸冻宝血痈胁累罚垃库兰翅咕猩淬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保障管理质量和效益。
二、负责主办各类文件和材料的起草与印制;对校内各部门以党委及党办名义印发的公文进行编号、核稿和钤印等并给予公文处理业务指导;按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全校性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等。
三、负责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以党委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和来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种信息和动态,编印信息材料,及时报送信息,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五、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党委会决定及有关会议精神、领导批(指)示的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
六、负责受理人民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负责处理学校发生的政治类突发事件。
七、负责上级党组织和校外相关单位文件及资料的接收、登记、收发、传阅、保管、清退、销毁与归档等;负责党委机要函件的收发和其它部门机要函件的接收、收转;负责党委和党办各类文件及资料的立卷归档。
八、负责校保密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党委和党办印章、党委负责同志名章及党委介绍信的管理与使用。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并保障其实施。
二、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好组织生活。
三、按照校党委的安排负责处级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各学院、各部门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工作;协助人事处做好行政科级干部的选拔考核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副厅(局)级以上老干部工作。
五、负责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
六、办好党校,做好党校日常事务。
七、负责做好学校对内、对外干部培训工作。
八、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九、做好干部和党员统计工作,管好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十、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配合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搞好廉政建设。
十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 坚持正确的政策和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宣传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和重要精神。
二、 及时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组织实施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 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
四、 负责制定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资料准备和服务工作。
五、 组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和普法教育。
六、负责全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工作,对基层精神文明建设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
七、 负责全校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和校园文化工程建设的规划、实施工作。
八、 负责校领导、机关和院系的报刊资料订阅、政治理论学习资料的购买。
九、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与改革。
十、参与哲学社会科学的建设与管理。
十一、审批校内社团和学生刊物。
十二、组织和指导全校对内宣传活动。
十三、组织和协调全校对外宣传工作,加强与校外媒体的联系工作,努力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十四、规划和管理全校公共场所宣传舆论阵地。
十五、办好校报,宣传报道校内重大事件、活动等。
十六、办好校园电视台,通过校园电视新闻及时报道校内各项事件、活动和工作动向。
十七、办好两个校区广播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
十八、办好校园网,负责网络新闻的审核、登载与管理工作,负责校园BBS监控。
十九、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二十、制定本部门的规章制度。
二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
二、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和改善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
三、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方针政策,从政治、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外知识分子,为他们发挥作用多办实事,特别要做好有代表性、有重大贡献和社会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四、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选拔、培养以及推荐作政治和实职安排的工作。
五、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有宗教信仰的知识分子工作。
六、做好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认真做好“三胞”及其眷属工作,支持侨联开展活动、发挥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联谊活动,做好留学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的统战工作。
七、做好统战信息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提出工作的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八、做好统战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研究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统战宣传,组织开展学校“统一战线两支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整合力量,积极进行统战理论研究。
九、负责民主党派活动室的管理工作。
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机关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机关党支部的领导,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执行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围绕机关的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化解矛盾的工作,确保机关和学校的政治稳定。
二、抓好党总支、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维护班子的团结,做好党的宣传、组织、统战、纪检、科研和群众工作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保证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按照党委职能部门的安排,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党支部组织机关党员和职工参加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和各种政治活动的情况。
四、对机关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具体指导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促进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协助机关组织干部、人事、监察等部门和纪委,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考核机关干部、评比表彰先进党支部和党员、调查处理违纪行为与不合格党员的工作。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晋级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领导机关工会和团总支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经常了解和反映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机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指导机关党支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科研、管理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改善机关党员队伍的结构,提高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和新党员的素质。
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纪委、监察处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重点是监督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向学校党委报告。
二、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学校党风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党委提出建议,制定和督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及其他反腐倡廉制度,协调和监督校务公开,推进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
三、受理学校党组织、党员、群众在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保障党员的权利。
四、协助学校党委抓好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党总支、党支部开展纪检工作,负责各党总支、支部及纪检委员的培训。
五、协助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遵纪守法、履行职责、清政廉洁的教育,参与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六、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
七、围绕学校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对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大宗物资设备和教材、图书以及药品采购的招投标,科研经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招生考试、毕业生就业、职称评定等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八、会同财务处等有关部门,规范校内收费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维护国家和学校的财经纪律。
九、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促进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十、负责纪检、监察的案卷归档和其它有关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离退休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有关离退休干部政策,做好离退休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安排离退休同志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文件传阅等有关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离退休同志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承担力所能及的任务,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负责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搞好离退休同志的服务管理工作,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
五、负责开展离退休同志的娱乐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外出旅游和考察。
六、加强校内各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协调各部门的关系,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离退休工作。
七、按有关政策规定,编制离退休人员的各种经费预、决算,并统一掌握和合理使用。
八、加强老年活动室的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设备,为离退休同志服务。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工会工作职责
一、依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服务学校教职工,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根据工会章程,按期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能,做好日常工作。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四、指导部门工会和二级教代会开展工作。
五、配合学校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育人”活动,做好劳模和各类师德先进的推荐、评选、表彰与宣传工作。
六、负责做好女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和管理好教职工业余活动团体和教工活动中心。
八、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学校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帮助解决教职工各种实际困难。
九、负责教职工群众的生活福利工作(教职工子女入学、教职工及直系亲属丧葬慰问等),改善学校集体福利设施。
十、加强工会各级组织的建设,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十一、根据财务规章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十二、做好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十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团委工作职责
一、 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团的工作,做好党的助手。
三、负责共青团基层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四、制订和执行团的工作计划,组织团内的各项评比和考核工作。
五、指导各团总支工作。
六、抓好团的组织生活,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七、抓好组织发展、团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八、考核校团委委员,配合有关部门考核团总支书记、副书记,搞好团委班子自身建设。
九、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入党。
十、开办团校。
十一、抓好第二课堂教育及学生大型文体比赛等工作。
十二、指导学生会工作和管理学生社团。
十三、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校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协助校长研究制定学校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计划、措施等。根据学校行政的计划和指示,做出工作安排,并协调校内各部门之间及学校与校外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方面信息,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负责草拟全校性的行政工作文件。对校内各部门草拟的以学校名义印发的各种公文,负责办理核稿、送审、编号、定密、鉴印等工作。
五、按照有关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全校性的行政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
六、会同有关部门,对校长安排的全校性的重大会议和活动,做好筹备组织工作。
七、负责学校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送阅、催办、清退等工作。对校内各有关单位的文件运行、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协助和指导。协助校保密委员会做好保密工作。
八、负责上报有关信息;负责全校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安排全校作息时间,节假日放假时间及节假日值班人员等。
九、办理学校行政方面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接待、登记、转达等工作,并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处理落实工作。
十、负责管理、使用学校印鉴。并负责指导学校有关部门印鉴的刻制、启用、废止回收等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开具有关证明和介绍信。
十一、负责学校收发室的工作及学校的电话管理。负责学校对口扶贫工作。
十二、负责对二级单位的办公室行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十三、负责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和来访来宾的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重要活动和事项的记录,负责处理学校发生的非政治突发事件。
十五、负责学校领导的服务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与制度。
二、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订学校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及各种教学文件。
三、负责专业、课程、教材的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全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举办教学研讨会;负责组织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工作。
五、负责组织普通全日制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研究与编订;承担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教育教学的组织、运行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的注册、考试、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
七、负责校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材编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校学生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九、会同规划办、实验实习中心做好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
十、会同招生就业处制订各专业招生计划。
十一、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
十二、会同人事处审定教师的任教资格,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负责教师的非学历培训以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学业务交流,负责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
十三、会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指导、促进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十四、负责管理学校委托管理的教学资源。
十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制定和掌握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用人计划、人事调配和具体管理制度。
三、负责行政科级干部的选拔、管理、考核工作,负责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调研、拟定、实施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培训进修工作,负责对各类专家的管理和考核。
五、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负责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的聘用。
七、负责有关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聘任工作。
八、掌握全校的机构设置情况。
九、负责劳动管理和工资管理工作。
十、负责教职工人事管理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劳动保险及劳动保护、职工福利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临时工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做好人才引进和交流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学生处(学工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制度,使部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负责草拟或制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使学校学生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
三、负责制定全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和学风建设方案。掌握和分析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动态,负责开展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
四、负责政治辅导员、兼职班主任队伍建设以及对各学院学团办公室负责人、政治辅导员、兼职班主任的培训、指导、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评、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的宏观控制和审批管理、学生欠费的清缴工作。
六、负责学生的政治审查、奖励和处分的审定工作。
七、负责学生勤工助学项目的开发、管理及审批。
八、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九、协同校团委开展各种学生活动;协同教务处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协同武装部(保卫处)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参与学校各年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及专业结构的调整,负责招生计划的报送及调整工作。
三、负责学校招生简章的编写印制,并向全国各地中学、招办及相关单位发送,组织落实招生宣传工作以及对招生人员的培训、派遣、考核工作,组织招生工作,协助完成新生报到工作。
四、负责招生文件、录取名单、定向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清理、归档、新生档案汇总及移交,负责做好招生总结。
五、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汇集及公布、毕业生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六、负责主持各类毕业生招聘活动,开设就业指导课,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组织、指导和检查各二级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毕业生协议书的分发、签订工作,毕业生就业计划编制及报送工作,负责毕业生派遣、报到证签发,档案转迁的编制工作。
八、负责规划、建设招生就业信息网,加大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宣传力度,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网上交流平台。
九、及时汇报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信息,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决策依据。
十、负责学校校友的联络、联谊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发展规划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研究和制定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和综合改革方案,为学校长远发展提供建议方案。
三、负责学校重大决策问题的调研、论证,结合学校实际做好校园规划的修编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学校大型招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学校对外联合办学和校内部门体制改革的方案及有关政策措施,并协调解决联合办学和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六、负责校内工程建设前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监督以及检查落实情况。
七、负责学校的征地工作。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合理配置学校资源,统一编制学校财务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三、负责学校的教育事业费、科研经费、基本建设经费、事业基金、代管经费和其他预算外经费的管理。
四、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合理调配使用资金,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集中管理学校的财务收支,归口管理学校各部门的收费,积极组织收入,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
六、负责对学校经济活动和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和预测,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对学校各级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定期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配合纪监部门查处财经违纪问题,维护国家和学校财经纪律。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的账务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
九、负责学校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其业务指导和监督,会同人事部门共同做好财务人员的委派、培训、考核、聘任工作。
十、负责审核、会签校内单位有关经济和经费方面的文件、报告、协议、合同等,并协同贯彻执行。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对大宗物资仪器设备的采购、招标、报废以及工程项目的招标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十二、做好全校物价税收管理工作,依法代扣代缴各项税金,统一票据使用,规范收费管理。
十三、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审计处工作职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及学校所属单位(部门)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实行内部审计监督。
二、对学校及所属单位(部门)的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管理、使用和效益,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基建、维修工程的概算和预决算,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学校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学校各学院和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的经济责任,校办产业和独立核算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等事项进行审计。
三、对学校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决算的上报,各项经费结算和决算的上报,校办产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报表和关、停、并、转时的清算报告,自筹基建经费的使用、工程开工前的报告、招标文件、基建维修工程决算,学校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等事项进行审签。
四、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协助纪委、监察委员会,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五、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监督,对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问题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六、组织重大项目委托审计的招投标工作。
七、参与工程项目施工、设计、监理、物资设备、大宗材料采购等招投标工作。
八、向上级审计机关、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学校领导及同级部门呈报或转报审计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处理的意见建议。
九、配合校纪委、监察、宣传等部门开展以法制、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及有关经济案件的查处。
十、制定、公布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编制审计工作年度计划与总结。
十一、做好审计档案、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以及保管、保密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基建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校基本建设工作,编制、调整、上报年度基建建议计划。
三、负责工程建设前的立项、选址、方案报批、施工图报建等各项工作。
四、组织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签订、施工过程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整改、合同期内维护、构建筑物转固、工程资料归档等工作。
五、制定年度基建预算,搞好工程预、结算工作,审查并办理基建费用支出,执行基建财经政策和纪律,加强基建财务的管理,做好基建统计报表工作。
六、做好校园绿化、道路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保障管理质量和效率。
二、负责全校外事暨港澳台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及港澳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三、负责拟定学校外事及港澳台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费预算和有关规章制度,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拟定学校长短期外聘专家、教师的聘请计划并牵头实施对来校外籍教师的管理。
五、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会同人事处等有关部门选拔派遣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各层次留学人员出国学习,并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加强与境外人员的联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及出国人员回校服务的工作。
六、负责出国访问、考察、讲学、培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出国(境)项目的管理,承办公派出国人员的申报审批手续。
七、负责组织和管理与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文化组织、基金组织及专家、学者等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和组织学校举办的国际会议。
九、根据学校留学生教育的发展规划,确定具体目标和实施策略。负责全校各类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宣传、录取、申报等工作和涉外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院系做好留学生教育和培养工作。
十、负责学校所有外事后勤设施的管理和外事接待服务工作。
十一、办理学校涉外公函。负责涉外保密的指导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科研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政策,研究和确定学校科研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全校教师和科研工作人员向国家、省、市及其它部门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组织与国内外各单位的科技协作和横向联系工作。落实科研项目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和结题验收评比工作。
四、负责对学校科研经费的预、决算;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
五、组织全校科研成果的鉴定、登记及各种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工作。
六、做好对科研人员的奖励和宣传工作。
七、配合研究生处进行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全校科研机构设置或调整的申报论证和审核工作。对科研机构定期考核评估。对科研机构编制进行科学管理。
九、从科研的角度,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学校人才与师资发展规划、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提出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科研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十、负责科研信息、情报、资料的收集、发布和宣传工作。完成科研统计与分析。配合综合档案的归档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
十一、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档案,负责教师的科研工作的考核和科技档案的管理。
十二、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内外各种学会、协会、科技交流网的协助联络,指导挂靠学会的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五、组织管理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十六、指导和协调各学院科研管理工作;负责科研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指导科研秘书的业务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研究生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负责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建设和授权单位与授权学科专业点的申报。
三、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规划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四、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动员、考试、评卷、录取。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参与学校的学位认定和授予工作。
五、负责研究生师资队伍建设,选聘、考核、管理研究生指导教师。
六、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的制定、审核和具体实施,承担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的组织、运行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质量监控、学位授予、就业指导。
七、负责各类合作办学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登记、报批和管理。
八、负责学科建设工作,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和计划,建立学科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与管理办法,检查督促学科建设任务的落实;根据重庆市及学校重点学科管理办法,组织申报省级和校级重点学科,并落实重点学科的目标任务计划,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
九、负责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和建设、管理、考核等工作,组织市级和国家级重点学科的推荐和申报。
十、负责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作好学科建设的服务工作。组织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的选拔及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学院(部)的学科建设。
十一、开展对青年教师和学生考研的指导与服务工作。
十二、协助校学术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完成校学位委员会布置的相关工作。
十三、做好教授流动站和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及学术交流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在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规划和制定学校迎评促建各阶段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进程,拟定评建工作制度,下达评估任务。组织、指导和监督校内各部门开展自查、自建工作。组织完成校级评建材料的归类与整理、学校《自评报告》以及《整改报告》的撰写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与教育部、市教委、教育部专家组及校内各级评建组织的沟通与联络,保证评估工作信息的畅通。
四、修订、完善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学校教学督导督察委员会对各部门开展督导督察工作。
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努力创办优秀的社会主义刊物。
二、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三、按照办刊宗旨准时出版发行学报。
四、保持与作者、读者的联系,做好约稿、收稿、稿件处理、审稿、定稿、编校、印刷、发行等工作。
五、负责优秀论文的推荐、评选工作。
六、宣传学校的重大学术活动和学科建设活动,充分体现学校学术水平,代表学校进行相关的学术交流。
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图书馆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设备购置计划,经费预算等。
三、科学购置各类图书、期刊、资料、报纸和电子出版物,并进行妥善管理。
四、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五、做好图情资料的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六、开展信息检索教育,培养学生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七、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八、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
九、开展书刊文献题录、索引、翻译工作。
十、办理图书和文献资料的典藏、修复、装订、剔旧、调换、注册等工作。
十一、开展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献学和现代化服务手段的研究工作。
十二、做好书刊资料的防火、防盗、防霉、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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