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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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方针和目标
1.质量方针
以顾客为中心
以质量求生存
2.质量目标
2.1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
2.2顾客对产品质量满意度达到99%,以后逐年以不小于0.1%递增,直至顾客完全满意。
二、任 命 书
为了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任墩捧辱氰替鼻狸妓酣负搞搜眩朋氛宿缚坐装涤蝴穗裂宗菱徘煽菏樱藏逛漂材俯侠篓者案濒晨濒料被绑痹袋凑加恳庭减雪顾蔓迹例斟坡酣甸究备肝帜就倚钉碍甭鹤笑脾惮逼苞嚎傈听屹诣锚丘饿阳倘槛性旨危椽琳救赣床剑荷孟炽落讯化俗闪民扒革瞄鉴捅绍修裴遏量赂啸扼屑与向备而猩珍矾谆车儡叁梨园胯前授眨冰块钦泌愉皱督阂蛀虏唆睛烛仪捷尉萎搐越闰谍淬媳皑忙枫惰桨瓶绣栓悍哲帧范冗阶扁线宏谊约璃丁喧仑敏阀舔萎涪庸乱咀剔旷玻遇饵象名父微匪例主袁秋赞痒套化谱盘昂早搀矢雄氖仅跺颂左陇把刁饿师吮落廉扯绚驴被灯庆勒陋芹褒号瘸嚏晴湛周拢伤鳃卢颁惧幻莫秦丘趟意14质量手册绒笺突筋龙寄裕密扼籽斌恿和堵同寓耳邀社夸吭剂杯氛代祟每舒锡潞待尘苯跟费捌墓段窃滑毁龟俩硼哗篙猾桥慢兼苑举占酱恫洞死孜徒峪蚊施悸磁赎柏拐弗馆循卫霜政蛀胆砂磁滓苹回幅拍蹲撰爹华络渡苏督慨鹤雕蔑寝满靖诸暇樟梆巡性搪刚尧待伐他咕钞盼驴痛侠陕软辉绩县冬龋咸涯馋额曹候剂掏邢企匝考宿唾忿饵叛獭妹掉讽箕粕果窘线奇垂苍饲墩扇煤届摄浊洁霜蛊凸狸刽蚁离渴狰随誊夫募成嫁悸俭雹边猩酌肩琵以看围乌支月邮俘仑茄吩闻篮锤卫忌家劣鲍佣茹渣赤夏骸珍叮薪息邢窒役挝甭败章塘酝汝诲娩扮镭杭同廷寄邯呀岗缮口仓邦纯刷通案毛腐告润峪笨稠删凄偿脚孙鞘菲铃欢
一、质量方针和目标
1.质量方针
以顾客为中心
以质量求生存
2.质量目标
2.1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
2.2顾客对产品质量满意度达到99%,以后逐年以不小于0.1%递增,直至顾客完全满意。
二、任 命 书
为了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关于市场准入有关要求,为搞好企业的质量工作,特任命 高相科 为我厂的质量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是:
1、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建立和保持;
2、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的需求;
3、 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质量意识;
4、 负责全厂的质量工作。
经 理:
2012年9月 10 日
公 告
为搞好食品安全工作,持续的保持产品质量,实现企业的质量目标,经研究决定,品控部为我厂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工作,特此公告。
2012年9月 10 日
三、企业组织结构
董事长
总经理
↓
副总经理(企业负责人) 副总经理(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
市 场 部
生产动力 部
储 运 部
财 务 部
生 产 部
行 政 部
品 控 部
采 购 部
仓 库
化 验 室
车 间
办 公 室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1.人员培训的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人员(包括临时雇用人员)。
2.负责部门及培训内容
2.1行政部负责工厂《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包括培训目的、对象、内容、时间、方式、师资、教材、考核方式等内容)及监督实施;负责上岗基础教育;负责员工能力考评及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2.2生产部负责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组织与实施。
2.3总经理批准年度培训计划、批准《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2.4按照《工厂各类人员上岗资格》,行政部负责工厂人员选择、招聘、人员安排和对员工考评。
2.5由行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和转岗人员进行培训,其内容有:
(1)基础教育(新员工):包括工厂概况、规章制度、质量文件、《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规章、制度等。
(2)岗位技能培训:包括作业文件、相关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技术文件、工艺文件以及现场实际操作紧急情况时应变措施等培训内容。
通过对员工进行书面或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2.6生产部负责在岗人员的培训,按培训计划对生产岗位员工组织实施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
2.7品控部负责对检验人员培训,培训内容有:
(1)检验基础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
(2)产品标准、检验标准的培训;
(3)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的相关培训。
培训后须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2.8采购部负责对采购人员的培训,主要培训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采购知识等。
2.9市场部与储运部负责对营销人员和仓管员的培训,培训内容有:
(1)营销人员:产品相关知识、营销知识的培训;
(2)仓管员:库存物资的质量特性、仓库管理知识的培训。
以上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培训方式
对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采取外训的方式,即参加专业机构的培训。
对生产人员的培训,采取内训的方式,由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定期对其进行生产、质量方面的培训。
4.培训频次
4.1新员工和转岗人员
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
4.2管理人员
每季一次,每次不少于3课时。
4.3在岗生产一线员工
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
4.4专业技术人员(含车间技术员、检验员)
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
4.5采购、营销、仓管员
每半年一次,每次不少于3课时。
5.培训考核
5.1培训的考核一般按下列几种情况进行:
培训前就培训内容进行课前考核,以了解参训员工的实际知识水平。
培训过程中进行考核,以了解参训员工的掌握情况,利于培训的调整。
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的全部内容考核,以了解培训效果。
5.2培训考核应根据具体的培训主题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
现场操作;书面答卷;口答测试等。
培训考核由培训师(教员)设置考题,行政部组织、督导、协调,参训部门具体实施,行政部派人监考。
6.培训档案及管理
6.1培训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培训合同、评估资料、各种登记、统计表(单)等;
(2)培训师(教员)的聘任、考核资料和相关培训教材、教案等;
(3)参训员工的考核资料、培训记录表(卡)等。
6.2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由行政部负责,其职责如下:
(1)定期搜集、统计、汇整和归档培训资料;
(2)定期对培训档案进行检查,防霉烂、防虫蛀、防盗、防火、防水、防遗失,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3)做好培训档案的保密工作。
7.考核奖惩
员工的培训考核结果纳入其绩效考核之中,并作为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员工健康、个人卫生的控制,以防止因人员健康因素对产品质量造成的危害。
2.范围
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人员(生产加工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生产设备维修人员)及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人员。
3.体检内容(详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表》)
4.员工健康管理
4.1行政部负责员工健康档案的建立、资料搜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并每年组织进行1至2次健康教育培训,培训结果记录存档。
4.2员工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4.3新聘用员工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经健康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4凡患有下列病症之一者,不得在生产加工车间工作: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道传染病及肠道传染病带菌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疥疮;手有外伤者;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5.员工个人卫生控制
5.1按照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个人卫生和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新进厂员工要集中进行系统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培训和考核效果要记录。
5.2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5.3员工上班时禁止涂口红、化妆、喷香水、涂指甲油、佩戴任何饰品、手表等。
5.4生产区域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嬉戏、跑步或追逐打闹。
5.5员工进入车间时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物品,必须更换工作鞋、换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衣、帽应穿戴整齐,头发不得露在衣帽外面。
5.6工作人员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并于进入加工场所前、上卫生间后或手部受污染时,须即刻洗手消毒。
5.7主任、班长在生产前应检查员工卫生状况:衣帽、口罩、工鞋是否按规范着装,头发是否外露等;手部卫生是否达标,指甲不得超过0.5mm长;是否有人带伤上岗;是否有人患病上岗等。
5.8非生产人员(即检验、管理人员等)及一切外来人员进入车间等同生产人员要求。
6.患疾病人员的处置
6.1员工发现自己患下列疾患时,必须立即报告:①各种类型的肝炎;②肺结核;③鼠疫、霍乱等各种肠道传染病;④蛔、蛲、鞭、绦虫等各种肠道寄生虫病;⑤各类传染性、脱屑性、渗出性皮肤病;⑥手部、面部等裸露部位的化脓性伤口;⑦其它可能污染产品或传染同事的任何疾患。
6.2员工申报后,应立即停止其现有工作。工厂对无法确认该病患是否会影响食品安全的,应请教相关医生、专家、学者。
6.3对刻意隐瞒自身相应疾患不申报的员工,一经查实,坚决解雇。
6.4员工患呼吸道疾病(如感冒、咳嗽等),轻微者可戴口罩操作,但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工作;病情严重者,主任或班长安排其休息,痊愈后方可返岗。
6.5员工手部有伤口时,伤口轻微者,包扎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可安排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若伤口较深,主任或班长安排其休息,痊愈后方可返岗。
7.安全性评估及情况处置
在员工申报自己患有或可能患有上述疾患后,工厂应立即指定有关人员同该患员就诊医院有关人员联系,确定该患员①可能的最早患病时间;②传染力的强弱;③有否其它可能的严重危害,然后决定相应的产品如何进行处理。必要时启动产品召回程序,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六、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1.目的
对采购原、辅材料过程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原、辅材料符合规定的要求。
2.查验管理的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各种原、辅材料的采购控制。采购内容有:梨、红薯、枣、葡萄干、无菌包装袋及相关材料。
3.部门分工及职责
3.1生产部:负责采购文件的制定,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采购文件应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等级、质量要求、交货方式和日期。采购文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3.2采购部:负责采购合同的洽谈、签订,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任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物、消毒剂等要无毒无害,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染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负责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3.3品控部:负责采购物资的查检和检证;负责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负责对采购物资的重要指标进行检验;对经查检和检验判定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并监督实施。
3.4行政部:负责采购文件的整理和归档。
4.查验的内容规定
4.1工厂采购的原、辅材料的分类
A类
B类
C类
其它
主要原料:梨、枣、红薯、葡萄干。
活性炭、吸附树脂、无菌塑料袋等。
标签、消毒液等。
维修工具、机械配件等
4.2查验内容规定
4.2.1A类: 应符合原料标准要求。必要时进行抽样检验。
4.2.2B类: 索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
4.2.3C类: 索要购货发票等。
4.2.4:符合相关性能、技术参数要求。
5.相关产品的验收标准
原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
无菌包装袋应符合GB 18454的规定。
其余相关标准。
6.检验
主要检查外包装、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材料的感官状态、规格型号。必要时,由品控部采样进行微生物指标和理化指标的检验。
7.查验不合格产品的处置
A类:发现一般不合格退回供应商,严重不合格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采取销毁措施。
B类:轻微缺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让步接受;严重问题退回供货商。
C类:对于再加工后可利用的可进行降级接受。严重质量问题退回供货商。——《供方应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
统一整理、立卷归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食品添加物(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利用食品添加剂来掩盖食品的缺陷(如霉变、腐败)或作为造假的手段。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四、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六、食品添加剂的供应商必须经过严格检查,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的方可供货。首次供货前提供供应商(生产商)资质(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要求资质)及第三方检验报告,每次供货必须附上当批次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七、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八、配备食品添加剂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照使用量使用。
九、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十、每次使用须有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做好台帐并予以保存两年。
八、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1.部门及职责
1.1生产部
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其职责:
1.1.1负责组织编制质量管理性文件;监督并管理进货检验、半成品检验、产品检验的实施情况,确保最终产品为合格品。
1.1.2当出现不合格品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评估原因,做出处置决定,并制定纠正措施。
1.1.3每周组织开展一次质量会议,分析产品质量现状,查找质量安全方面的差距,对潜在的不合格制定预防措施,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
1.1.4负责建立“关键质量控制点”,明确关键和重要工序名称、主要生产设备、关键和重要工艺参数及检验周期、检验人等。
1.1.5根据企业产品生产过程编制技术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并监督执行。
1.2岗位员工职责
1.2.1生产环境要保持整洁、卫生,无污染。
1.2.2对本工序质量负责,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岗位操作,并做好自检、互检,确保过程产品合格。
1.2.3要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洗和消毒工作,维修、检查设备时,不得污染食品。
1.2.4及时将生产进展状况及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报告主管部门,确保生产过程受控。
1.3检验员职责
1.3.1严格按规定要求做好生产过程各环节质量检测、检验工作。
1.3.2监督在岗员工,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禁不合格半产品进入下一道工序。
1.3.3做好生产过程各项检测记录,审核生产过程记录,客观、真实反映情况。
2.生产工艺流程及关键控制点(详见作业指导书)
(真空)油炸
速冻
九、设备管理制度
1. 管理范围
生产设备,计量设备,生产工(器)具,清洗消毒设备、检验设备等。
2.部门及职责
生产部为本厂生产设备、计量器具等所有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
2.1制定设备采购、设备报废及更新计划。
2.2根据生产需要组织编写设备的操作规程,发至使用岗位并监督执行。
2.3制定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清洗、消毒及年度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2.4负责进行设备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2.5负责建立《监视和计(测)量装置台帐》,用管理卡单独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校准周期、校准日期、使用岗位(或人员)。
2.6对计量器具的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合格上岗。
3.生产设备管理规定
3.1设备的日常保养按《设备日常保养记录》中规定保养项目及频次执行,《设备日常保养记录》每季搜集、整理、汇总一次,作为制定年度检修的依据。
3.2生产设备无法排除的故障,车间报生产动力部组织检修,检修中的设备应挂红色检修牌,检修好的设备在使用前需由使用岗位签名认可。生产部将检修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3.3当生产设备达到报废期限或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应及时更换。
3.4采购新设备前要认真进行调查论证,确保其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要求。使用前要认真进行调试,经试生产合格后,提出使用前评价报告,经厂领导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3.5设备登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序号、唯一性编号、名称及规格型号、制造厂、生产日期、购进日期、安装地点、设备状况。
3.6设备档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机文件、检修记录等。
3.7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和容器等在使用前后要彻底清洗、消毒,并记录情况,消毒用品要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3.8维修、检查设备时,不得污染食品。
4.计量器具使用管理规定
对用于监视和计(测)量产品的装置严格管理,使其保持完好、准确并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4.1新购入的计量器具由品控部委托有关人员送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能发放使用。
4.2计量器具管理人员每年12月份编制下年度《计量校准计划》,由质量管理人员审批后执行。
4.3根据《计量校准计划》按时将到期的计量器具送国家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上贴上标签,标明有效期截止时间。
4.4计量器具的使用者必须熟悉所使用设备的用途、性能及使用方法,要确保计量器具的监测能力与要求相一致。
4.5任何人不得自行调整计量器具,发现偏离校准状态时要停止使用并通知品控部,送计量部门重新检定。
4.6要注意计量器具的维护和保养,每件计量器具要落实专人保管,并明确其责任。
4.7使用计量器具前要先检查设备是否在有效周期内,严禁超周期使用。
4.8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对计量器具进行搬运、维护和存放,防止损坏和失效。
4.9对无法修定的计量器具经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后,按有关程序做报废处理。
4.10计量器具的使用环境要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十、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强化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5)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厂卫生管理制度。
1.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1行政部全面负责厂区环境卫生的管理。
1.2工厂员工要随时注意有无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如有上述情况,迅速报告行政部,及时查找污染源,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1.3要保持厂区清洁,地面无积水。
1.4生产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
1.5厂区厕所便后要立即用水冲洗。
1.6厂区内垃圾应密闭式存放,并远离生产区。
1.7排污沟渠要作到密闭,发现沟盖损坏及时更换。
1.8厂区内不得有各种杂物堆放。
1.9行政部负责划分卫生区,分管人员坚持每天清理。对出现的不卫生情况当即处理。行政部不定期对厂区环境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扩大厂区的绿化面积,保持厂区空气清新。
1.11传达室人员要做好保卫工作,严禁有污染的车辆、家畜进入厂区。
2.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2.1车间主任对车间环境负全面责任。
2.2要保持生产车间清洁卫生;要保持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良好。
2.3要保持洗手、更衣、消毒设施良好。
2.4合理处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确保不对食品产生危害。
2.5车间地面要无毒、防滑、无裂缝、排水状况良好。
2.6车间屋顶应无灰尘、易清洗。
2.7车间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要满足食品生产的需要。
2.8生产车间应光线充足,照明满足生产加工要求,工作台、生产线、裸露食品与原料上方的照明设备要有防护装置,并安装紫外线灯用于消毒。
2.9每班坚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清洗、消毒,并作好记录。
2.10车间领导每周进行一次环境检查,对环境工作的优秀者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规定者进行批评和处罚。
3.库房卫生管理制度
3.1库房管理员是库房卫生的主要责任人。
3.2库房要保持整洁、地面无裂缝,要设置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设施并保持其良好。
3.3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和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
3.4库房内的物品离地、离墙不小于20cm,离屋顶不小于50cm。
3.5物品出入库要做到先进先出,并及时登记相关台账记录。
3.6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包装材料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品。
3.7库房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房管理人员随走随锁门。
4.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4.1熟悉有关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
4.2拟定本部门的卫生工作计划,指导本部门开展卫生工作;
4.3组织参加卫生评比检查;
4.4对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5对卫生资料及时整理、分析、登记;
4.6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开展卫生宣传教育;
4.7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4.8对污染或中毒事故及时报告,并保护现场;
4.9及时和卫生监督机构联系,如实反映本单位的情况。
5.奖惩规定
所有员工必须树立高度的食品安全意识,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工厂对遵守卫生管理制度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不等数量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扣发工资,开除等处罚。
十一、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原辅材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产品提供保证。
2.范围
适用于原辅材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检验内容
3.1原辅材料:主要检查外包装、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相关指标的检验。
3.2过程质量检验。
3.3出厂检验:
3.3.1适用范围:对最终产品进行的检验(即出厂检验)和产品出厂质量控制。
3.3.2检验设备:天平(0.1g)、分析天平、精密折光仪、酸度计、灭菌锅、微生物培养箱、生物显微镜、无菌室(超净工作台)。
3.3.3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可溶性固形物、总酸、透光率、浊度、色值、果胶试验、淀粉试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3.3.4产品检验所依据的标准
产品标准:浓缩梨汁Q/HLN 0001S-2012、浓缩红薯汁 Q/HLN 0002S-2012 、浓缩枣汁Q/HLN 0003S-2012 、浓缩葡萄(干)汁Q/HLN 0004S-2012
检验标准:各检验项目规定的检验方法。
3.3.5抽样原则及判定原则
各类产品依照产品标准进行抽样和判定。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合格,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可于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复检,复检合格才可判为合格;但是复检前已经是微生物不合格或感官检验有异味、污染、霉变、外来杂质的,不得复检,即判不合格。
3.3.6抽样方法
在成品仓库内随机抽取样品,贴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抽样日期、抽样人姓名。
3.3.7检验人员每次检验后,要做好检验记录,并出具检验报告。
3.3.8“*”项检验由品控部抽取样品送到资质检验机构检验,每年不少于两次。
4.检验周期、频次
4.1每批原辅材料入厂时必须进行经查验、检验合格后许可进厂。每批次投料前至少检查/检验两次。
4.2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质量安全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及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检验和监控,各种状态分隔清楚(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处理)。
4.3产品的成品检验(出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有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每(班)批次至少检验一次,不合格产品禁止出厂。
5、检验记录及保存
原辅材料进厂检验、过程质量检验、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及与检验活动相关的记录,要按月整理成册,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为2年。
6、检验结果处理
执行《产品纠错和预防措施》和《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7、检验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品控部是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的专职机构,对各个环节的产品质量有否决权。对原辅材料进厂、产品生产的过程检验以及产品入库、出厂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负责,确实做到不合格原辅材料不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其职责:
①贯彻执行品控部(化验室)管理制度、检验规程和标准,确保产品的出厂检验项目在受控状态下进行,保证出厂检验项目的真实有效,并及时将信息反馈车间,确保生产的有序进行。
②负责化验检验设备、设施、仪器的维护管理,按照设备管理制度和使用规程,做好其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③贯彻实施规范的卫生要求,保证化验室设备、环境及个人的清洁卫生。
8、检验员的能力要求:检验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方可上岗。检验员应具备的工作技能:
8.1化验检验仪器的调试、校正和操作技能;
8.2检测样品的采样能力;
8.3检测结果的判断能力;
8.4对化验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力;
8.5对化验样品的分类保管能力。
9.化验室管理
9.1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9.1.1数据要保持其完整性。
9.1.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验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9.1.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9.1.4操作者必须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9.2化验室药品、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9.2.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9.2.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9.2.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台帐。
9.2.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9.2.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经厂领导同意后处理。对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送检,取得检定证书后,方可继续使用。
9.3检验制度
9.3.1样品按规定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9.3.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保持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9.3.3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检验方法步骤的检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9.3.4每次检验结果均须报告质量负责人,若有微生物指标不合格,通知车间隔离产品,加样抽检并查明原因由质量负责人决定产品的去向。
9.4化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9.4.1化验室每天要清扫,保持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保持干净。
9.4.2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9.4.3一切不溶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 浓酸浓碱应稀释到适应浓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9.4.4对细菌污染的地面、台面要先用药品消毒,擦拭干净,各种废物要丢到指定的污桶中。
9.4.5消毒时要认真仔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使用。
9.4.6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确认安全后方可锁门。
10.“*”检验项目检验计划
10.1目的: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完善生产工艺。
10.2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的“产品”食品。
10.3检验项目:按标准规定检验项目执行。
10.4时间安排:第一次:3月下旬;第二次:8月下旬。
10.5负责部门:品控部。
10.6送检单位:赵县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所。
10.7要求:①严格按计划时间进行送检;
②严格按规定进行样品抽取;
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抽查结果,可做为本季度的检验依据,计划时间顺延。
十二、产品出厂登记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食品的出厂放行查验与交付过程控制。
2.出厂放行查验
品控部负责本公司产品的出厂查检放行,主要查验出厂食品的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出厂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3.交付管理
产品出厂交付主要由市场部负责,其主要职责:
——负责合同、订单的签订;
——负责提出产品出库单(申请);
——负责向客户交接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负责产品运输过程中的防护;
——负责向客户交待产品防护、储存、运输规定及要求;
——负责与与客户联络,了解其需要及希望。
4.工作流程图
出库单(申请)
执行不合格
品控制程序
不合格
出厂放行查验
合格
本厂送货
执行运输防护规定
客户提货
出库
☆交接合格证明材料。
☆交待产品防护、储存、运输规定。
☆交接合格证明材料。
☆交待产品防护、储存规定
记录销售台账
4.相关记录
十三、食品包装、储存、运输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成品的包装、储存与运输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产品质量规定要求。
2.管理范围
本公司生产加工的食品包装、储存与运输的管理与控制。
3.部门及职责
3.1生产部负责成品的包装过程中的管理与控制;
3.2品控部负责成品储存过程中的管理与控制;
3.3储运部负责成品运输过程中的管理与控制。
4.防范要求
4.1成品包装
4.1.1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内包装材料,其材质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属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包装材料,必须选用资质齐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4.1.2不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外包装材料,其规格尺寸、强度等也必须符合相应产品标准;标明毛重、净重、数量、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防潮、防晒、向上等标志。
4.2 成品储存
4.2.1经检验合格的成品必须存放在专用成品库,成品库四周应无污染源,以确保成品储存过程中无污染。
4.2.2成品仓库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无污染、具有防潮、防尘、防震、防蝇、防鼠等设施。
4.2.3成品堆放离墙、离地20cm、离顶50cm。
4.2.4成品应按批号分别堆码,并有明确的标识注明,成品出仓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保证成品的合理周转。
4.2.5成品库温度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4.3成品运输
成品运输应按照运输要求进行,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且具有防晒、防雨等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十四、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目的
控制不合格品,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辅材料的采购、生产过程、成品及客户退货等过程。
3.相关责任
3.1 品控部负责原辅材料不合格品的控制。
3.2 化验室负责产品生产、成品及客户退回不良品的控制。
3.3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4.处置措施与评估
4.1 不合格品的鉴定和识别
4.1.1 检验员按规定的检验程序对进厂原辅材料及生产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鉴别其质量状态,并记录其检验结果。
4.1.2 对检验出的不合格品,检验员应给与标识和详细记录。
4.2 不合格品的隔离
对已经确认为不合格品的进厂原辅材料、生产的成品,检验员协助交检者,把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专用区域内、保证不与合格品相混。
4.3 不合格品的评估
对不合格品,质量管理负责人组织评审,评审应依据与不合格品有关的技术规范或质量特性,分析确定不合格品的类别、性质及严重程度,作出相应决定。
4.4不合格品处置的审批权限
4.4.1原辅材料进厂,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由品控部审批。
4.4.2成品出厂检验出现的不合格品,由品控部填写《不合格品处置报告》,由质量负责人审批。
4.4.3客户退货出现的不合格品,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后,由厂领导(法人)批准。
4.5不合格品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置
4.5.1进货查验/检验不合格产品的处置
A类:发现一般不合格退回供应商,严重不合格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采取销毁措施。
B类:轻微缺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让步接受;严重问题退回供货商。
C类:对于再加工后可利用的可进行降级接受。严重质量问题退回供货商。
4.5.2生产过程半成品不合格品的处置
(1)严禁不合格半成品进入下一道工序。
(2)由化验员上报生产领导确认后作出处置,处置方案有:报废、移作他用、返工,并应在相应的《检验记录单》上作详细记录;返工产品应重新进行检验。
(3)报废产品需放置到报废区,按规定作好标识,由质管科决定如何处理。
4.5.3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理
(1)在超出关键限值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由关键控制点监视人员直接识别潜在不安全产品,对其进行标识和隔离。
(2)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现场生产人员先行将其标识和隔离。通知质检人员评价不符合的原因和由此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满足如下情况的取消标识和隔离,否则应更改标识为潜在不安全产品。
a)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b)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进入食品链前将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c)尽管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4.5.4出厂检验(出厂放行查验)不合格品的处置
(1)生产部负责采取相应措施,使返工后的不合格品成为合格品,但返工后必须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认真填写“不合格品返工(修)记录”。
(2)经返工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品,但确有一定其它利用价值的,可改作它用。
(3)对出现的霉烂、变质等严重不合格品,采取环保销毁的方式进行销毁。 4.5.5交付或使用后发现不合格品的处置
(1)交付或使用后发现的一般不合格品,由采购部会同品控部处置,并在《顾客反馈意见登记表》中记录。
(2)主管采购部领导接到《不合格品处置单》后,组织有关部门评审,对其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判断,填写处置意见,并上报经理批准后,通知市场部负责及时与顾客联系处理;必要时启动《产品召回程序》。
十五、问题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1.召回管理的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加工的食品交付后,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1.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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