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进修生和插班生管理规定*校发*206号(*年十一月十八日)为进一步规范对进修生和插班生的管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及学生正常学习,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接收条件 1.进修: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思想品行端正的校外单位在职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同意,可以申请以进修的方式修读本科课程。进修生分课程进修生和专业进修生两种:课程进修生是指以课程为单位选择学习我校某专业部分课程的学生;专业进修生是指选择我校某个专业的全部课程进行学习的学生。2.插班:被我校独立学院、国际学院录取的教职工子女(即考生父母中至少有一人为我校在册正式职工),或具有成人教育学籍的学生,确因学习需要或特殊
2、原因,经学校同意,可以申请到学校本部以插班的方式修读本科或专科课程。其他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插班学习,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插班学习的,必须办理有关审批手续。3.进修生、插班生须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无精神病、癫痫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等。二、办理程序 1.每学期开学前3天至开学后一周内办理进修或插班手续。 2.申请进修者,需持身份证、所在单位正式介绍信、一寸免冠照片3张和学校医院的健康证明,到学校教务处办理进修手续。3.申请插班者,需持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单位学籍证明(附: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一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学校医院的健康证明到学校教务处办理插班手续。4进修生
3、、插班生持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进修、插班学习通知单到相关院(系部)报到,并到指定班级随班听课学习。5.已参加学习的进修生和插班生,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凭学校财务部门开具的学费缴费单据到学校教务处办理校内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者,取消其进修或插班资格。三、缴费管理 1.进修生的收费按所听课程的学分收取,每学分200元;插班学生的收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2.进修生按学期收取学习费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办理缴费,缴费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手续。插班生学费于每学年开学注册时由学生学籍所在单位按原标准收取。 3.进修生、插班生一律到学校财务部门交费,并由财务部门开具正式的财务收据。 4.进修生所交学费35%划
4、拨给教学单位,15%划拨给教学管理部门作为教学管理费,50%上交学校。5.独立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插班生,除去按规定上缴学校管理费外,所剩学费的35%划拨给教学单位,15%划拨给教学管理部门作为教学管理费,50%由本单位留存使用。四、教学管理1.进修生和插班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进行学习管理,与普通学生一起编班学习。2.进修生参加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单经所在院(系部)盖章后与试卷一同交教务处学籍科。学生进修期满后,由学校教务处出具其在学习期间的成绩证明,并颁发进修证书。 3.进修生、插班生在学习期间发生的疾病、意外、伤残等一切事故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4.进修生、插班生不享受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
5、的各种待遇,不具有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应在原被录取的单位进行学籍注册,其毕业证、学位证由学籍所在单位负责发放。5.插班生须按照所就读专业的要求参加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单经所在院(系部)盖章后与试卷一并交教务处学籍科;学生学习期满后,由学校教务处出具其在插班学习期间的成绩证明,及在校本部学习期间的其他需归档的证明材料,提供给学生学籍所在单位。6.学校原则上不为进修生、插班生安排住宿和供应教材,但听课者可持*大学进修生、插班生听课证到学校教材科购买。 7.进修生、插班生一律凭听课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教室听课。听课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如发现无证听课或转借听课证、擅自改变进修课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进修资格。 8.进修生、插班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卫生医疗费等自理。9.进修生、插班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所在班级的一切学生活动。学校有权将违纪的进修生、插班生退回。10.各院(系部)均不得接受和安排没有办理进修、插班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者随班进修、插班学习,违者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对情节恶劣,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损失的,提交学校研究处理。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