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协议甲方: 乙方: 20*年月9 / 9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合 同 号:_签订日期:_ 签订地点:_ 中国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 _国_ 公司(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各方就_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协议内容 1 委托方希望取得咨询方就_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咨询方自愿提供此项服务。1. 技术咨询服务范围详见本协议附件一。 1. 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 技术咨询服务的人员安排见本协议附件三。1.5 技术咨询服务自协议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履行,将在_个月内提交最终技术咨询报告,包
2、括图纸、设计资料文件资料、各类规范和图片等。咨询方应免费通报委托方类似工程的最近发展和任何进度,以便委托方能改进该工程的设计。第二章 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1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关于的资料文件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22委托方应协助咨询方向关于机构取得护照签证、工作许可和咨询方要求的其它资料文件以使咨询方能进入委托方国家和本工程的现场,但费用由咨询方负担。2.3除了协议附件三所列的技术人员外,咨询方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咨询方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协议的
3、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协议任务所引起的所有损害。 2.咨询方应依据有关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及时提交咨询技术咨询报告及关于图纸资料文件资料。 2.5 咨询方应协助委托方的技术人员取得进入咨询方国家的签证并负责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委托方负担。咨询方应为委托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办公室、必要的设备和交通便利。 .咨询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资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咨询方人员在履行本协议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咨询方仅对本协议项下的工作负责。 2.7 咨询方对本协议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
4、务而收到的协议总价之内,并将在本协议第73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第三章 价格与支付3.1 本协议总价为_(币种)_(大写:_)。 各分项的价格如下: 分项一的协议价为_(币种)_(大写: ); 分项二的协议价为_(币种)_(大写:); 分项三的协议价为_(币种)_(大写: ); 分项四的协议价为_(币种)_(大写: )。 3.2 本协议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协议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国和委托方国家因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文件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协议总价可
5、经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各方应协商修改本协议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各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_银行以电汇方式支付到_银行咨询方的帐户上。 . 对咨询方提供的服务,委托方将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3.3.1 协议总价的_%,即_(大写:_), 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_ 天内支付给咨询方:A. 咨询方国家关于当局出具的批准证书或不需批准的证明资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 咨询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元(大写:_),以委托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
6、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见协议附件。 C.金额为协议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上述单据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迟于_ 天内交付。3.2分项一协议价 _%,即_(大写: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3分项二协议价的_%,即_(大写:_), 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天内支付给委托方:A. 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 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7、;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4 分项三协议价_ ,即_(大写:_), 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 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 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B. 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33 分项四协议价_%,即_(大写:_),在委托方收到咨 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 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6 分项四协议价_%,即_(大写:_), 在委托方收到咨 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A.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
8、业发票一式五份;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 如依据协议规定咨询方应支付预提税和应向委托方支付 违约金,委托方有权从上述费用中扣除。3.5 为执行协议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委托方承担,中国之外的发生的费用由咨询方承担。 第四章 交 付 4 前述技术咨询报告以CF _价格条件交付的最后期限为:A. 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协议生效后 _月内; . 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协议生效后 _月内; C 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协议生效后_月内; D 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协议生效后 _月内。4.2咨询方在航空邮寄上述资料文件资料时应以传真号码方式将邮寄日期和航空提单号等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收到上述技术咨询报告后
9、应及时通知咨询方。 4. 如在邮寄过程中上述资料文件资料发生丢失、损毁,咨询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免费予以替换。 第五章 保 密 51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筹备的与本协议项下工作关于的所有资料文件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协议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咨询方。 .2 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资料文件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5.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取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
10、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取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章 税 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依据有关其税法对委托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关于的所有税费均由委托方负担。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依据有关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咨询方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咨询方课征的所有税费均由咨询方支付。委托方依据本国的税法有义务对依据有关本协议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支付,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委托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咨询方。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协议关于和履行本协议的所有税费均由咨询承担。 第七章 保证
11、 7. 咨询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咨询服务,其协议项下的咨询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各方接受的标准履行。 7. 如咨询方在其监控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未能令人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咨询方,并给咨询方_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咨询方在委托方所给的期限内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咨询方能依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规定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为止。 7.3 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委托方最后验收后或最后一批费用支付后的_月到期。 第八章 技术咨询报告的归属8.1 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的资料文
12、件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文件资料等,都属于委托方的资产,咨询方在提交给委托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8. 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协议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文件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九章 转 让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协议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十章违约和协议的解除 . 如由于咨询方的责任,技术咨询报告未能在本协议第4条规定的交付期内交付,咨询方应按下列比例向委托方支付迟延罚金:A.第
13、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协议总价的百分之_; B.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协议总价的百分之_; 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协议总价的百分之_; 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102 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协议总价的百分之_。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咨询方交付技术咨询报告的义务。 1.3对咨询方的下列违约行为,委托方可书面通知的方式所有或部分解除协议,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A. 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交付任何一项的技术咨询报告期限后_天内不能交付部分或所有技术资料文件资料; B无法使技术咨询报告达到协议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 准。对上述解除协议,咨询方应退还委托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
14、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加付利息。 0.4 如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所有或部分解除协议,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 没有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 B. 没有履行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天内或各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C.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D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_天。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未能预见、不可避免和未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形以传真号码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
15、构出具的证明资料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2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协议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速以传真号码通知另一方。 11.3 各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协议有效期和/或关于履行协议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二章 仲 裁 12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关于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协议各方继续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三章语言和标准 13 除本协议及附件外,委托方
16、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资料、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英文。 1.2 尺寸均采用公制。第十四章 适用的法律1 本协议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5.1 本协议在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各方应尽所有努力使协议在签字后30天内取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期。 15.2 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为_ 年。15.3本协议期满时,协议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协议期满的影响。 15.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
17、分割的组建部分,与协议正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如协议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协议正文内容优先。15. 所有对本协议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履行并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建部分,与协议正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5.6 各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号码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7 本协议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备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各方各二份。 委托方: _ 地 址: _ 邮编:_电 话: _传 真: _ 授权代表签字:_ 签字日期: _咨询方: _ 地 址: _ 邮编: _ 电 话:_ 传 真:_ 授权代表签字:_ 签字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