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房地产经纪服务协议(房屋承租)甲方: 乙方: 20*年*月6 / 6*房地产经纪服务协议(房屋承租)*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启用*房地产经纪服务协议的通知(津国土房*管5号)各区、房管局,各工商分局,滨海新区工商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服务行为,保障协议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土房管局和*工商局拟定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日起在全启用。关于统一使用*房产买卖中介协议的通知(
2、津国土房*298号)同时废止。 *年十一月二十二日(J - * - 09)*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填 写 说 明 、本协议适用于我*行政区域内承租存量房的经纪服务活动。 2、当事人订立协议前,须认真协商所有条款。一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3、协议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及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协议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协议编号: *房地产经纪服务协议(房屋承租)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个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
3、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办公地址: 邮政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办公地址: 邮政号码: 联系电话: 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员: 注册证号: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员: 注册证号: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关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承租的经纪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承租房屋需求 (一)需求房屋坐落:* ;户型: ;朝向: ;建筑面积: 平方米左右;计租面积 平方米左
4、右;楼层范围: 。 (二)房屋用途: 住所商业写字楼 。 产别:私产 公产企业产 。(三)室内装修情形: 。(四)月租金(每套单元):人民币 元左右。 (五)其他费用的支付:该房屋租赁期限内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电话(通讯)费、电视收视费等房屋使用费用由 甲方 出租人承担。(六) 。 (七)以上需求最终以甲方和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内容为准。 第二条 提前告知事项 在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应依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书面告知甲方房屋租赁的有关事项。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甲方签名(盖章)确认。 第三条 证件查验及留存 为保证本协议顺利履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进行查验,并保
5、证提供的资料文件资料真实、合法:1.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2. 。 甲方允许乙方留存以下证件的复印件用于办理商定的经纪服务事项: 1.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 2 。 第四条 经纪服务详细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包括下列第 项:.提供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场行情咨询。 2寻找意愿租赁房屋并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3对符合甲方承租需求且得到甲方基本认可的房屋进行所有权调查和实地看房。 4指导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协助查验并接收房屋、附属设备及家具设备等。 6.代办房屋租赁协议备案手续。 7.代办税费支付事务。 8 。第五条 委托期限与方式 (一)委托期限依照下列第 种方式
6、确定(只可选一项): 1.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各方另有商定同意延期外,期限届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日止。 3 。 (二)甲方 承诺 / 不承诺 在委托期限内本协议商定的经纪服务事项为独家委托。 第六条 经纪服务费支付 (一)甲方应按下列第 项商定向乙方支付经纪服务费。 1.按房屋租赁协议中月租金额的百分之 (小写%)支付,支付时间为房屋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 .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承租房屋的真实需求。 (二)甲方应积极协助、协助配合乙方履行经纪服务事项。 (三)甲方同意 / 不同意 由第
7、三方代替乙方或者乙方与第三方共同履行甲方委托的事项。(四) 。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对在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应积极、努力依法履行甲方委托事项,并如实向甲方说明办理情形。(三)乙方收取费用应开具合法规范的发票,不得收取除各方商定的经纪服务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的证书、资料文件资料原件。 (五)乙方不得隐瞒真实的房屋租赁信息,赚取房屋租赁差价。(六)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一)因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关于证件和资料文件资料不实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
8、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及委托期届满之后 个月内,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应当支付商定的经纪服务费;但甲方能证明该项交易与乙方的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除外。 (三)甲方如未能及时将商定经纪服务费支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直至经纪服务费支付完毕日止。 (四)甲方承诺为独家委托的,在独家委托期间,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商定的经纪服务费。 (五) 。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商定的经纪服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履行甲方委托的经纪服务事项。2.乙方服务未达到协议商定的标准,
9、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地产经纪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未经甲方同意,由第三方代替乙方或者乙方与第三方共同履行甲方委托的事项。4乙方违反国家关于法律、法规及本有关法规,损害甲方权益。 (二)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依法承担责任。 (三) 。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各方订立补充协议(附件一)。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各方各执 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甲方: 乙方: 执业经纪人员(签字): 经纪人员注册号: 年 月 日 年月 日附件一: 补充合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