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委托书模版.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884519 上传时间:2024-05-1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7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委托书模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委托书模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委托书 甲方:          乙方:           20**年**月 4 / 4 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委托书 委托方:**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受托方:   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依据有关《**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委托监管的建议或意见》(桂政办发〔*〕43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托方)与********(以下简称受托方)签订本委托书。   一、  委托监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名称   (一)*************   (二)*************   ………………………   二、  委托监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概况 委托监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在本委托书签订时的概况如下:   财务及资产状况表(××年度)  单位:万元 经营性国有资产名称 总资产 总负债 所有者 权益 利润 总额 净利润 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 总计   受托方应依据有关受托监管经营性国有资产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依照财务及资产状况表的格式填写,在每年**月底前,交由委托方存档备查。   三、  委托方职责   (一)负责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报关于国有资产监管情形。   (二)对受托方监管业务进行指导,支持受托方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   (三)负责办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资料文件规定应由委托方登记、备案、核准、审批或转报的国有资产监管事项以及应由委托方作为出资人办理手续的事项。 (四)负责拟定委托监管操作及监督检查制度,对受托方履职情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形进行监督检查。 (五)指导监督受托方认真执行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   四、  受托方职责 (一)负责拟定托管实施方案,明确履行监管职责的主管领导、机构和人员;依据有关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有资产监管的规定以及《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委托书》的职责分工,拟定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或实施办法,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流程。   (二)负责对托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对托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享有国有资产收益、参加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承担相应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因监管不力或监管不到位致使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负责对托管企业执行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决策制度、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情形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形开展专项检查;对托管企业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受托方应依照关于规定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负责申报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资料文件规定由委托方登记、备案、核准、审批或转报的国有资产监管事项以及应由委托方作为出资人办理手续的事项,包括所有权登记、改制财务审计结果、资产评估结果、国有所有权(股权、资产)无偿划转、国有所有权(股权、资产)协议转让、上*公司股权变更、重大资产重组和企业改制等;在办理申报手续时,负责审查有关申报材料,保证申报资料文件资料的合法、真实、完整、及时。如申报材料存在虚假或不合法的,受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督促托管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好托管企业安全生产、信访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六)负责将托管工作情形、托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形(财务报表、经济运行及经济指标等)等报告委托方,并将上述情形纳入部门年度工作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接受委托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协助配合委托方做好有关国资基础管理工作。   (七)推进托管企业采取移交国资监管机构管理、改制、重组、下放属地、依法退出等多种措施履行与托管企业脱钩。  五、 委托方依据有关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规定,严格依照本委托书履行相应职责,不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监管活动。 六、 受托方依据有关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规定,严格依照本委托书履行相应职责。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委托书载明的监管职责转托其他单位。受托方未尽职履责的,由受托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 依据有关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委托监管关系可以调整、终止或撤销。   八、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依照(桂政办发〔*〕4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委托书和(桂政办发〔*〕43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报告,并履行有关手续;未履行有关手续的,受托方的监管行为无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 本委托书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委托监管企业范围若发生变化,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及时修订本委托书或签订补充协议。   十、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方、受托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委托方(盖章):**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托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ﻬ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