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航次租船协议确认书样本甲方: 乙方: *年*月5 / 5航次租船协议确认书样本 出租人:_ 办公地址:_ 传真号码:_ 电话:_承租人:_办公地址:_ 传真号码:_电话:_ 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和条件履行本确认书:第一条 承运船舶的规范: 船名:_ 船旗国:_ 建造时间:_ 船级:_ 登记船东:_总吨/净吨/载重吨:_吨/_吨/_吨 夏季干舷:_米总长/型宽:_米/_米 散装舱容/包装舱容:_立方米_立方米 舱/舱口:_/_ 吊杆:_ 二层甲板:_可依据有关需要增加项目 第二条 货物和数量: 使用标明选择()或() (A)_公吨_袋装或散装货物_,增加或减少_%,由_出
2、租人或承租人选择。 ()_立方米货物_,增加或减少_%,由_承租人或出租人选择。 第三条 受载期: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四条 装货/卸货港:使用标明选择(A)或(B) (A)在_的_个安全港口。 (B)在_港/_港的_个安全泊位。 第五条 装货卸货率: 使用标明选择(A)或(B)或() (A)每晴天工作日_公吨_公吨,星期日、节假日除外,除非已经使用(PWWD SHX ) (B)每晴天工作日_公吨_公吨,星期日、节假日除外,即使已经使用(PWWDSHEX U)。 (C)在_装货港或卸货港按港口习惯快速装/卸货(D)。第六条 装卸时间的计算: 使用标明选择()或(B) (A)装货时间
3、与卸货时间分别计算。 (B)装货时间与卸货时间合并计算。 第七条 运费率: 使用标明选择(A)或(B)或(C)或(D) (A)包干运费_,出租人不承担装卸、堆舱及平舱费。 (B)每净或毛公吨_,出租人不承担装卸、堆舱及平舱费。 (C)每净或毛公吨_,出租人不承担装货费,卸货费安按班轮条件。 (D)每净或毛立方米_,出租人不承担装卸、堆舱及平舱费。 第八条 运费的支付: $pae 使用标明选择(A)或(B)或(C) (A)运费应于装货终止后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B)运费应于装货终止后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但至迟应在开舱卸货以前。 依照以上(A)或(B)已收取或应收取的运费,在货物装上船后为出租
4、人所赚取;不论船舶货物灭失与否,承租人必须支付,无需返还,不得扣减。 ()运费应于卸货终止后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 第九条 滞期费/速遣费:滞期费速遣费为每天_/_,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于卸货终止后_天内结算,但出租人如有留置货物的权利,不受本条规定的影响。 第十条 税费/规费/费用: 船舶运费的税费/规费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不论其计算方法如何。货物的税费/规费/费用由承租人负担,不论其计算方法如何。 第十一条 代理: 使用标明选择(A)或(B) (A)装卸港均为出租人的代理。(B)装货港为出租人的代理,卸货港为承租人的代理。 第十二条 佣金: 使用标明选择()或(B) ()运费、亏舱费和滞期费
5、的佣金包括洽租佣金合计_. (B)运费、亏舱费和滞期费佣金合计_%,另加_%,给付_. 第十三条 法律和仲裁: 本确认书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有关中国法律说明,自签订之日起租船协议设立。本确认书造成或产生的或与本确认书关于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_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金康租船协议: 使用标明选择()或(B) (A)其他条款和条件按*年金康条款租船协议,但第2条除外。 ()其他条款和条件按1976年金康协议租船协议,但第_条除外。 第十五条 特别条款:_ 出租人(盖章):_ 承租人(盖章):_ 代表(签字):_ 代表(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