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汽车修理修缮协议1甲方: 乙方: *年*月6 / 6汽车修理修缮协议(G92-0304) 协议编号:托修方_承修方_ 一、 车辆型号:车种:牌照号:发动机型号:车型:底盘号:编号: 二、 车辆交接期限(事宜):送修接车日期方式日期方式地点地点 三、 修理修缮类别及项目: 预计修理修缮费总款项(大写)_(其中工时费_) 四、 材料提供方式:_ 五、 质量保证期:修理修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形下,_日或行驶_公里以内出现修理修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 验收标准及方式:_。 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_。 现金_转账银行汇款_期限 _。 八、 违约责任及金额:_。九、 如需提供
2、担保,另立协议担保书,作为本协议附本。 十、 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各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各方不在本协议中商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 各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承修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办公地址: 单位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号码: 电话: 传真号码: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政号码: 邮政号码: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说明: 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协议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修理修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3. 本协议修理修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修理修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4 承修方在修理修缮过程中,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修理修缮项目及延长修理修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承、托修方签订本协议时,应以汽车修理修缮协议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注:本协议一式份。承、托修各方各一份,修理修缮主管部门各份。监制: 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