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加盟服装经营协议书甲方: 乙方: 20*年月4 / 4加盟服装经营协议书 甲方:乙方:甲乙各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就做为“xx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甲方同意乙方在地区做为“xxx”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经销商,并甲方不得在该地区做任何其它销售。 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可跨地区经营,并除甲方指定促销期内可降低销售价以外,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零售价出售。为了严格执行上述原则,乙方需预付保证金(即:专营按金),细节见第三条。 三.甲、乙各方的合作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年月至月,在*开设专卖店, 专营按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期:年月起,任地区的总经销商,专
2、营按金增加人民币元,共计元。 四.甲方产品以优惠价格批发予乙方,即零售价的%作为批发价(含增值税发票)。 五乙方须按商定买断甲方产品,而且第一次进货量不少于零售价万元人民币,此后乙方须平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元(于第一期的合作期内),年月以后乙方须平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元。并于收货后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品种,但数量不可超过该次进货量的%(第一次进货所需调换品种的数量不受%的限制)。 六.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一次性付清货款。 七补充协议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支付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八 附件1.乙方营业执照; 2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各方协商一致,作为本协议附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所有说明权; 4如有纠纷,原则上由各方协商解决,或由协议签订地司法机关裁决,且甲方所在地为协议签订地; 5乙方经营办公地址实地照片; 6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本协议一式份。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甲方收到对方费用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