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保险居间协议甲方: 乙方: 20*年*月3 / 3保险居间协议 协议书编号: 立协议书人: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各方依诚信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意事项 各方依本协议之商定设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有关商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 居间报酬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设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有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第三条 协议期间 本协议自甲方履行有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
2、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协议以个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 权利义务 各方同意遵守本协议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协议及其它有关办法之商定,或为本协议商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意管辖 甲乙各方同意如因本协议而发生诉讼时,以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 其它商定 本协议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有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协议之构成部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悉依中华民国有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_地址:_ 通讯办公地址:_ 乙方:_(业务居间人) 身份证字号: _ 户籍办公地址: _ 通讯办公地址: _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