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甲方: 乙方: 20年*月4 / 4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甲方:_(企业名称) 乙方:_(下岗职工) 经各方协商一致,就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期间和终结时各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二、 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保险的支付: 企业按国家和本关于规定,为“协保”人员办理支付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三项社会保险手续。 养老保险的支付费用基数为_,乙方承担_,甲方承担_; 2.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费用基数为_,乙方承担_,甲方承担_; 3.失业保险费支付_,乙方承担_,甲方承担_。三、 医疗费用的承担:乙方在协议期间患大病所发生的费用,除按本*
2、大病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费用甲方承担_%,乙方承担_。 四、 协议期间,甲、乙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担乙方的档案保存; 2.当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时,甲方应帮助协保人员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3.乙方应按协议向甲方支付社会保险应承担的费用;4甲方除本协议确定的给予乙方待遇外,不再向乙方承担其他义务。 五、 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由于被判刑、劳改、劳教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六、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发生兼并、合并、分立、被收购的,本协议由接收单位继续履行。 七、 各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八、 甲方不按本协议商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可向企业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乙方不按本协议支付社会保险费的,不得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九、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各方签订的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即行解除,甲、乙各方签订的劳动协议停止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