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物业服务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甲方: 乙方: 20*年*月3 / 3 甲方: ;(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 ; 办公地址: ; 邮政号码: ;联系电话: 。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 乙方: ;(业主) 办公地址: ; 邮政号码: ;联系电话: 。依据有关汕头*物价局汕头*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汕价26号)和关于规范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汕价*25号)的规定, 甲乙各方就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达成以下协议: 一、 本协议涉及房屋办公地址是:_;房号是:_。 二、 甲方同意依照商定的服务等级 级标准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在 年 月日至 年
2、月日期间按住所 元/月、车位(或车库) 元/个?月的标准缴交物业服务费。 带电梯住所首层免加收,第2层起加_元/.月,从第3层起分楼层累进加价,3层至10层每层加_元/.月,1层至2层每层加元/月,2层至30层每层加_元/月,31层起按30层标准计收。 三、 在协议期限内,如汕头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应的收费标准,本小区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按规定重新商定。四、 本协议是作为甲、乙各方已经签订的汕头*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与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合并使用。 五、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 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