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满足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项目(以下简称“各单位”)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报销管理。
3 工作流程
差旅费报销管理流程: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由出差人填写出差报告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递交分管领导审批。出差任务完成后,由出差人按规定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粘贴各类差旅费票据,附终审完毕的《出差报告单》交本单位财务管理部审核、计算、填制《费用报销审批单》,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后在本单位财务管理部办理报销手续。
4 工作标准及要求
4.1 出差申请与审批
4.1.1 出差申请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报告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作为预借差旅费以及完成出差任务后报销的依据。如需借款,还需填写《借款单》,并按《备用金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审批。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因公至西安市辖区(莲湖区、未央区、碑林区、新城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雁塔区、高新区、周至县、户县、高陵县、蓝田县等)之外视为出差行为,项目可根据项目所在地情况划定出差范围。
4.1.2 出差审批
(1) 公司一般工作人员(含部门副职)出差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2) 公司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
(3)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领导副职出差不须审批。
(4) 项目一般人员(含部门副职)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5) 项目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
(6) 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领导副职出差不须审批。
(7) 出差人员应尽可能使用信用卡,特殊情况须借用现金的,可根据业务需要填写《借款单》,并按《备用金管理办法》履行审批手续。借款额一般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
(8) 工作人员出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须对指派出差人员定任务、定地点、定人数、定时间,确保出差达到预期目的。
4.2 差旅费用的申报
4.2.3 出差票据收集、整理、粘贴、计算
出差人员完成出差任务返回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粘贴相关费用票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粘贴的费用票据、填写完整的《差旅费报销单》和经领导审批的《出差报告单》一并递交财务部出纳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按规定办理费用登记、审批手续后到本单位财务管理部办理报销手续。
(1) 差旅费的开支范围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
(2) 交通工具
① 乘坐飞机
Ⅰ 原则上仅限公司领导、高级职称、局特级、一级、二级专家及项目经理等相当职级人员(下称“相当职级人员”)乘坐飞机。其他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及项目领导因任务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公司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可购买七折及以下机票乘坐飞机。
Ⅱ 未经公司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同意乘坐飞机者,四折及以下机票(不含机场建设费及燃油附加)可据实报销,超支部分自理。
Ⅲ 乘坐飞机一律为经济舱。
② 乘坐Z/T/K/L火车
Ⅰ 公司领导及相当职级人员可乘Z/T/K/L等火车软席卧铺。
Ⅱ 其他人员可乘坐此类列车的硬席卧铺或软座。
Ⅲ 不符合乘坐软卧标准的人员,不得乘坐软卧;但因时间紧急无法购到硬卧票或其他特殊原因需乘坐软卧的人员,须在《出差报告单》中载明交通工具,并说明原因,经公司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据实报销。
③ 动车、高铁列车
Ⅰ 公司领导及相当职级人员可乘坐动车一等座。
Ⅱ 其他人员可乘坐此类列车的二等座或软座。
Ⅳ 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超标准乘坐;因时间紧急无法购到相应等级车票需超标准乘坐的,须在《出差报告单》中载明交通工具,并说明原因,经公司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据实报销。
④ 轮船
Ⅰ 公司领导高级职称、局特级、一级、二级专家及项目经理及相当职级人员可乘坐轮船二等舱。
Ⅱ 其他人员可乘坐轮船三等舱或经济舱。
Ⅲ 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超标准乘坐;因时间紧急无法购到相应等级车票需超标准乘坐的,须在《出差报告单》中载明交通工具,并说明原因,经公司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据实报销。
⑤ 汽车:工作人员出差均可乘坐客运汽车、快速空调汽车、卧铺汽车、民航班车。
⑥ 出租汽车:工作人员出差经办业务期间,可根据业务需要选择乘坐出租汽车。
(3) 住宿
① 出差人员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在标准限额内统算报销(指一次出差期间住宿费节、超相
抵后,不超过日标准),节约不补,超支自理。特殊情况超标准住宿的报销时须向分管领导及总经理(项目经理)说明原因,经总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
② 因工作需要随局、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的住宿费,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可据实报销。
③ 参加局及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举办的各类会议和局内召开的各类会议、学习班、
培训班,凡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可据实报销。
④ 到配偶居住地或本人家庭居住地出差,不得在旅馆、饭店住宿,发生住宿费用自理。
⑤ 住宿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等,下同)标准:
Ⅰ 公司领导及相当职级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标准:在省会城市、直辖市每人每天400元;在其他城市的每人每天为300元。
Ⅱ 其他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标准:在省会城市、直辖市每人每天300元;在其他城市的每人每天为200元。
Ⅲ 一人单行出差的按本人标准的1.5倍执行。多人同行出差的,同性别两人一个标准间。
(4) 市内交通费
① 出差人员市内(包括市区、市郊县、飞机场)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
② 出差人员往返火车站、机场的,在单位未派车接送情况下,按下列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
Ⅰ 起、止地至火车站凭市内出租车、市内公交车、地铁票据实报销。
Ⅱ 起、止地至机场凭机场大巴、市内出租车、公交车、地铁票据实报销。
Ⅲ 远离市区在郊县境内的项目部至火车站、机场凭长途汽车和机场大巴等票据据实报销。
(5) 出差伙食补助
① 工作人员出差,不分职级,不分途中和驻勤,不分地区,每人每天补助为60元。出差期
间发生各类餐费,应单独粘贴,招待餐费须说明事由,并按照《招待费管理规定》执行。凡报销非招待餐费者不再计发伙食补助。
② 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班,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凭票据实报销,不再计发
伙食补助。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仍按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③ 小型会议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按
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④ 工作人员赴外地学习、临时借调帮助工作,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按
照本办法相关标准执行。工作、学习期间由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食宿费凭票据实报销,不再计发伙食补助。工作、学习期间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住宿费按本办法相关标准执行,伙食补助按以下标准执行:工作、学习期间在30天(含)以内的,每人每天60元;30天以上的,每人每天50元。
⑤ 工作总部人员在项目帮助工作或项目人员在公司总部帮助工作期间(不含途中),按照前
款标准计发伙食补助,但单次累计补助时间最长不超过60天。
⑥ 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节约开支,在途期间连续乘坐火车时间每满10小时加发伙食补
助费50元(以列车正点时间为准,不考虑晚点,下同)。
⑦ 公司总部领导兼任项目领导并常驻项目的,在项目、公司期间均不计发出差补助;因工作
需要临时回公司总部的,路途中按出差标准给予出差补助,在所在项目报销。
(6) 乘车补助
① 出差乘坐火车的卧铺补助:符合乘坐硬(软)席卧铺改乘硬座,并且连续乘坐超过8小时
的,按照硬座票价的60%给予补助。
② 乘坐长途汽车的补助
Ⅰ白天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夜间连续乘车超过6小时,按票价的60%计发。
Ⅱ乘坐卧铺汽车不计发补助。
(7) 汽车驾驶员的行车补助按《公务用车及交通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8) 工作调动、项目部搬迁人员的差旅费
① 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搬迁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调入、迁入单位报销。
Ⅰ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随同项目部搬迁不得乘坐飞机。
Ⅱ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随同项目部搬迁所发生的差旅费、行李、家具、托运费等,在迁入单位报销。
② 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同行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差旅费均按一般工作
人员的报销标准在调入单位报销。
③ 公司接收到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一般工作人员的标准,报销从学校→公司总部→项目的
差旅费。
(9) 临时出国人员的差旅费
① 临时出国人员在出国前须填写《出差报告单》,由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② 临时出国人员乘机费据实报销,在国外期间住宿费、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
③ 临时出国人员伙食补助:在国内期间比照国内工作人员出差标准,在国外期间按照每人每
天50美元给予补助,换算汇率比照报销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
(10) 报销时限:出差人员应在出差任务完成返回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结清预借差旅费。凡未在规定期限报销的,财务管理部有权采取其他方式扣回全部预借差旅费。
(11) 其他规定
① 差旅费应出差一次报销一次,不得多次合并报销,以确保差旅费用及时足额归集;
② 《差旅费报销单》应根据《出差报告单》起止时间、地点填制,多人同行一并报销的应在
姓名栏注明;
③ 《差旅费报销单》的相关的审批人,应与原《出差报告单》的审批人一致,以便有关领导
了解出差任务完成情况并签署意见;
④ 出差期间取得的原始凭证,应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票据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填制规范,不符合《财务报销、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的票据,财务管理部有权不予报销。
⑤ 出差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类差旅费票据,票据遗失的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⑥ 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因公到项目出差的费用应在公司按规定予以报销,任何人不得在项目报销;
⑦ 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出差时顺道(绕道)请假回家探亲的,其绕道费用及在此期间的住宿
费、市内交通费自理,并不再计发伙食补助;
⑧ 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市内有关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参加短期培训,中午因故不
能赶回公司总部就餐的,每人每天补助25元(司机执行同样标准)。
4.3 差旅费报销登记与审批
4.1.4 差旅费报销登记
(1) 公司总部员工市内交通费每季度末25日前报销一次,报销时以部门为单位递交总经理办公室核定并登记。
(2) 参加各类培训发生的差旅费须递交本单位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
4.1.5 差旅费报销审批
(1) 一般工作人员、部门副职的出差报销由本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会计师(不设总会计师的项目为财务部长)审核后,报总经理(项目经理)审批。
(2) 部门负责人出差报销由分管领导、总会计师(不设总会计师的项目为财务部长)审核后,报总经理(项目经理)审批。
(3) 分管领导(书记)出差报销由总会计师(不设总会计师的项目为财务部长)审核后,报总经理(项目经理)审批。
(4) 总经理(项目经理)出差报销由总会计师(不设总会计师的项目为财务部长)审核后,报书记审批。
(5) 总经理(项目经理)兼书记出差报销由总会计师(不设总会计师的项目为财务部长)审核,班子成员中指定的一名副职审批。
(6) 公司总部一般工作人员、部门副职定额市内交通费报销由本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总会计师审批;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定额市内交通费报销由分管领导审核,总会计师审批。
4.2 报销、记账
4.3.6 报销经办
报销终审完毕后,出差人员须将《费用报销审批单》、《出差报告单》、《差旅费报销单》、费用发票等一并交财务部出纳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1) 出差时预借了差旅费的,报销款冲抵备用金欠款后由出纳支付报销余款;报销款不足以冲抵备用金欠款的,出差人员须足额交还现金。
(2) 出差时未预借差旅费的,由出纳全额支付报销款。
4.3.7 记账
报销经办完毕,由出纳按规定编制记账凭证,办理入账手续。
5 记录控制
(1) 出差报告单(样式见表式:SHECTL MTⅡ10-4-1)
6 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财务管理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