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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李沧区文昌阁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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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文昌阁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目 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1 1.1 项目背景与评价任务的由来 1 1.2项目概况 1 1.2.1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2 1.2.2 结构形式 4 1.2.3 工程投资 4 1.2.4实施进度 4 1.3 项目选址可行性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4 1.3.1项目规划符合性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4 1.3.2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 5 1.3.3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5 1.3.4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5 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5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7 2.1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7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7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分布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2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3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4环境风险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6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7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公众参与 16 4.1公众参与方式及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调查表统计结果与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公众参与的结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21 5.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 5.2建议 21 6 联系方式 21 tel:0532-85071269 tel:0532-85071269 青岛理工大学 24 李沧区文昌阁社区城中村改造 (B1-06地块商品房项目(1#、6#-16#)楼、B2-03地块住宅及配套、C1-01地块商品房项目、C1-01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与评价任务的由来 李沧区文昌阁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李沧区重庆中路以东、金水路以北、老虎山以西,是青岛市城中村改造项目之一,于2007年9月委托青岛理工大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李沧区文昌阁社区城中村改造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评字[2007]128号)。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进行了变更,建设内容也发生了部分变化。根据相关环保要求,青岛跃龙升置业有限公司(现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对“李沧区文昌阁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B1-06、B2-03、C1-01地块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总投资约22亿元,总占地面积约23.21万m2,总建筑面积约61.09万m2。主要建设高层住宅楼、幼儿园、托老所以及商业网点裙房等配套服务设施共49栋建筑,其中44栋高层住宅楼,1所座12班幼儿园,1处托老所和2处文化活动中心会所以及1处商业网点楼等;另建有7处地下室,设为地下车库、商业网点和换热站、变配电室等配套设备间用房。 项目包括B1-06地块(商品房、)B2-03地块(商品房)、C1-01地块(C1-01商品房、C1-01地块经济适用房)三个地块,共分四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B1-06地块已全部建成并有部分居民入住;二期工程B2-03地块部分住宅楼已经封顶,处于装修阶段,部分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三期工程C1-01地块经济适用房已投入使用;四期C1-01地块商品房住宅楼已经封顶,目前处于装修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青岛跃龙升置业有限公司委托青岛理工大学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实施,承接任务后,立即进行了项目场址踏勘,收集了有关资料,开展了现场监测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2项目概况 1.2.1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23.21万m2,其中绿化面积约9.3万m2,绿化率为40%;总建筑面积为61.09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9.33万m2,地下建筑面积约11.76万m2。主要建设高层住宅楼、幼儿园、托老所等配套服务设施共49栋建筑,包括44栋高层住宅楼, 1所座12班幼儿园,1处托老所,2处文化活动中心以及1处独立商业网点楼等;地下为一层的地下车库和换热站、变配电室等配套设备用房。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表1-1所示: 表1-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指 标 指 标 单 位 总用地面积 232099.1 m2 总建筑面积 610917.11 m2 其中 地上总建筑面积 493305.33 m2 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 466205.9 m2 商业建筑面积 15647.37 m2 物业、居委会等配套公建 11452.09 m2 地下总建筑面积 117511.78 m2 其中 地下机动车库 104041.17 m2 住宅地下室及配套公建 13570.08 m2 容 积 率 2.63 —— 建筑密度 19.3 % 绿 地 率 40 % 住宅总户数 5043 户 总人口 16138 人 车位总数 4695 辆 其中 地面停车 320 辆 地下车库停车 4375 辆 项目设计总户数5043户,入住人口约16138人;商业从业人员、社区物业办公等管理人员共约500人;12班幼儿园师生共约500人;托老所办公和居住人员约100人,因此,本项目使用人数共约17238人。 2、建设内容 项目用地形状呈不规则形状,基地中部新规划的三号线东西向穿过基地,文昌路南北向贯穿基地,将项目用地划分为三个地块。各个区域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建设内容分别见表1-2和1-3所示。 表1-2 项目各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名称 B1-06 B2-03 C1-01 用地面积(m2) 67056 67620.3 97422.80 总建筑面积(m2) 186393.73 152693.58 271829.8 地上建筑面积(m2) 160658.71 121650.93 210995.69 其中 住宅(m2) 153145.65 113499.65 199560.6 商业(m2) 6873.76 3648.20 5125.41 配套公建 639.30 4503.11 6309.68 地下建筑面积(m2) 25735.02 31042.65 60834.11 其中 地下车库 25101.63 27600.61 51339.46 住宅地下室及配套公建 633.39 3442.04 9494.65 容积率 2.78 1.799 2.166 绿地率(%) 43 36 41.53 建筑密度(%) 21.5 21.3 14.9 停车位(辆) 1266 1067 2362 其中 地上(辆) 153 54 113 地下(辆) 1113 1013 2249 户数(户) 1582 1203 2258 人数(人) 5062 3850 7226 表1-3项目建设内容指标一览表 地块 住宅 商业 配套公建 其它 B1-06 1#、6#~16#共12栋商品房(1#、6#-8#、18#为18F,其余为20F) 1#楼底层1-2F和负一层为商业网点用房 负一层设1个地下车库,其中包括1处换热站、1处变电站和1处水泵房。 —— B2-03 1#-15#共15栋商品房(1#~3#、5#、7#和8#为18F、10#~15#11F、其余主体15F) 6#和8#之间底层1-2F为商业裙房 共设3个负一层地下车库,其中包括4处变配电室、1处换热站和1处水泵房。1处物业管理位于6#楼1F和负一层 地块东北角设一处4F的托老所,中部设有一处3F的文化活动中心 C1-01 共17栋,其中北侧1#-15#为商品房,南侧1#-2#为安置房(主体24F,局部25F或26F) 1#和2#底层1-2F为商业裙房,地块东北角临文昌路设一处独立3F的商业网点楼 共设3个负一层地下车库,其中包括5处变电站、2处换热站和2处水泵房。物业管理和居委会分别位于1#和2#楼的一层以及3#和4#楼的负一层 地块东北角设一处12班的幼儿园;地块中部设一处会所,主要有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站和公厕等 总计 44栋高层住宅楼 3处底层商业裙房和一处独立商业楼 7个地下车库,含4处换热站,9处变电站,4处水泵房 一处4F的托老所,一处12班的幼儿园,2处文化活动中心会所 备注:地下设备间换热站、变电站和水泵房均避开了建在住宅楼的正下方,与住宅楼错位布置 根据规划,项目中的商业网点除B2-03地块6#与8#之间底层1-2F的商业裙房和C1-01地块东北角临文昌路3F的商业网点楼内部分楼层规划为餐饮网点,其余商业网点内不设置餐饮业,主要以商务办公、小型农贸超市、便民医疗和金融服务等项目为主。目前,规划餐饮业具体位置、规模和经营内容均尚未确定。 1.2.2 结构形式 项目主要为高层住宅和公共建筑,其中高层住宅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楼屋面为现浇梁板结构,地下车库采用框架结构。 1.2.3 工程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22亿元人民币,由建设单位筹集解决。环保投资约2200万元。 1.2.4实施进度 项目于2009年8月开始前期准备,共分四期进行建设,目前一期工程B1-06地块已全部建成并有部分居民入住;二期工程B2-03地块部分住宅楼已经封顶,处于装修阶段,部分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三期工程C1-01地块经济适用房已投入使用;四期C1-01地块商品房住宅楼已经封顶,目前处于装修阶段。全部工程预计于2015年7月全部竣工投入使用。 1.3 项目选址可行性和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3.1项目规划符合性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房地产类开发项目,主要建设高层住宅楼和商业楼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取得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李沧区发展和改革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规划局等相关的土地、规划和工程许可文件等,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改造项目,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2013年2月16日)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中C1-01地块内建有两栋经济适用房,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2013年2月16日)中鼓励类,符合国办发〔2011〕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1.3.2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中对扩改项目“禁批”和“限批”的规定,本项目建设不违反文中对“企业限批”、“局部禁批或限批”和“区域限批”的有关规定。 1.3.3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用地性质与规划设计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项目所在区域道路、通讯、供水、供电、供气(天然气)、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给水由青岛市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给;污水经管网排至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冬季取暖采用市政供热管网集中供热,热源由后海热电公司供给;用电由青岛市供电部门统一供给;项目使用燃气由青岛市市政供气管道统一供给。 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角度看,该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1.3.4 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建设一座集居住和商业于一体的综合性住宅小区。项目将商业部分沿小区道路两侧沿街布置,将住宅楼隔离于小区内侧,远离周边道路,住宅部分受周边道路影响减小,给居民营造了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项目周边临近城市干道重庆中路、文昌路和金水路等,交通便利。为满足小区主要车流、人流通行的需要,方便人们的就近出入,项目设有多处车行出入口、人行出入口,临街商业楼均设有出入口,保证了来往购物顾客和居民的出行安全,满足车流、人流通行的需求。 项目规划沿用地周边进行绿化和景观建设,同时与周边各建筑的绿化相呼应,按照周边绿化与内部绿化、集中绿化和分散绿化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以街道、居住区绿化与其他专用绿地互相呼应的绿化网络系统。 由上述分析可知,项目场区布局既考虑了各功能区及交通体系的设置合理性,又从环境美化角度考虑了场区的规划建设,最大程度上创造出轻松、愉快的环境氛围。因此,项目场区布局是合理的。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项目用地形状不规则,并被文昌路、三号线分为B1-06、B2-03、C1-01三个地块,各地块的周边环境状况具体如下: B1-06地块位于文昌路以西,三号线以北,其西侧临重庆中路,距道路红线约20m;北侧隔空地约150m为建设中的住宅区(目前处于基坑开挖阶段),约120m为虎山变电站;西北角紧邻渔华苑居民小区;西北3km处是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娄山热电厂。 B2-03地块位于文昌路以东、三号线以北,其东侧临环山路,隔路约50m为老虎山森林公园;北侧约20m为规划的住宅区,目前处于基坑开挖阶段;南侧隔三号线为丰和苑居民小区。 C1-01地块位于文昌路以西、三号线以南,其西侧临重庆中路,距道路红线约20m;南侧与金水路相距约85m,地块与金水路之间用地已规划为居住用地,现状有加油站、汽车清洗点等建筑;东侧紧邻C1-02地块和金水翠园居民小区。 具体见图2-1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图。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参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本项目排污特点、周边自然和社会环境特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确定本次评价范围为: 1. 大气环境 根据调查,目前项目邻近区域无强工业废气源。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主要是居民炊事和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有限。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中的规定,确定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以项目为圆心,半径为2.5km的范围,但重点对项目边界各外延500m范围内的区域进行评价。 2. 声环境 入住期噪声主要为换热站、变配电间、水泵房、排风机房等设备以及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因此,入住后的噪声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用地范围内。 图2-1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图 3. 水环境 项目投入使用后所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社区卫生站产生的少量医疗废水。医疗废水经消毒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因此项目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污水排放口受纳污水管道接口处,并对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的可行性、污水处理厂接纳本项目污水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4. 生态环境 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以对城市景观方面环境影响为主。因此,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及周围环境状况,确定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地块内部区域的生态系统。 3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周围现状及规划建设情况,并结合本项目建设及使用功能的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有关环境保护敏感点的情况如表3-1所示和图2-1。 表3-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时间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性质 相对项目方位、距用地红线最近水平距离 受影响人数 施 工 期 ① 金水翠园小区 人居 C1-01地块东侧,10m 800人 ② 渔华苑小区 人居 B1-06地块西北侧,6m 1000人 ③ 南侧安置房(丰和苑) 人居 B2-03地块南侧,38m 1500人 ④ 老虎山森林公园 公园 B2-03地块东侧、50m —— ⑤ B1-06地块入住居民 人居 项目用地范围内 5062人 营 运 期 ① 金水翠园小区 人居 C1-01地块东侧,10m 800人 ② 渔华苑小区 人居 B1-06地块西北侧,6m 1000人 ③ 南侧安置房(丰和苑) 人居 B2-03地块南侧,38m 1500人 ④ 老虎山森林公园 公园 B2-03地块东侧、50m —— ⑤ 项目本身 人居 本项目场地内 16138人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4.1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因素分析 (1)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包括粉尘污染、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污染,其中粉尘污染包括施工现场扬尘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2)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外运、建筑材料运输等产生的车辆噪声、施工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 (3)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土石方阶段开挖的土石方、建筑施工阶段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 (4)废水:施工期废水排放量较小,污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工程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Cr、BOD5、氨氮等。 4.2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分析 建设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表4-1。 表4-1 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物排放一览表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单位 产生量 最终排放量 去向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餐饮和食堂废水等 废水量 t/a 61.3万 61.3万 城市污水管网,李村河污水处理厂 CODCr mg/L 450 50 t/a 276 30.7 氨氮 mg/L 30 5 t/a 18.4 3.07 大气污染物 汽车 尾气 NOX t/a 22.5 22.5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地面排风口排放; 油烟废气通过专用烟道高于楼顶1.5m排放 HC t/a 28.2 28.2 CO t/a 281.9 281.9 居民厨房炊事和食堂油烟废气 烟尘 t/a 0.14 0.14 SO2 t/a 0.20 0.20 NOx t/a 1.76 1.76 油烟 t/a 1.04 0.55 固废 生活垃圾 t/a 4323 0 妥善处置,集中外运 商业、办公垃圾 t/a 526 0 医疗垃圾 t/a 0.2 0 4.3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 4.3.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和NO2小时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PM2.5日均值满足GB3095-2012中的标准要求,PM10有超标现象,超标率为0.43,最大超标倍数0.22。根据分析,PM10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区域内施工和重庆路道路施工过程导致。 2、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各监测点位噪声值除临近三号线的夜间值和南侧临近金水路厂界处的昼夜间噪声值超标外,其余点位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经现场勘查和分析可知,B2-03地块南场界内20m处夜间超标原因是由南侧规划三号线道路交通噪声所致,C1-01地块南场界内20m处昼夜间超标均较大,其中昼间超标6.8 dB(A),夜间超标9.2 dB(A),其超标原因是由于该点位靠近场区出入口,昼夜间进出场区车辆较多,且该区域昼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导致超标较大。 3、辐射环境现状监测与分析 监测数据表明,包括变电站南侧进线端处所有的监测点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推荐值。 4.3.2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目前项目部分地块施工期已结束并投入使用,其他地块处于主体工程施工和装修阶段,其中施工期已结束地块施工过程中在采取了相应的抑尘降噪等措施的前提下,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在后期其他地块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及各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施工期噪声不可避免的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合理布局等减振降噪措施,将其影响降至到最低;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将可再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其他成分外运至城管相关部门指定的合法堆放场地,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3.3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居民厨房炊事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机净化后通过专用排烟风道于楼顶排放;幼儿园和托老所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须经专用排烟风道于楼顶并高出楼顶1.5m处排放;地上停车位较少,且分散设于各住宅楼周围,产生的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少,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机械强制排风后于高于地面排风口排放,项目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因此,项目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包括车辆噪声、配套设备噪声以及车库排风口噪声。为降低其影响,须采用低噪声设备,换热站、地下车库通风机等地下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等措施;水泵房、换热站、变配电间设在专门机房,为独立设置基础,与地上住宅错位布置,对环境影响较小;小区车辆噪声采取设置路障减速慢行,严格区内行车的管理,严禁车辆区内鸣笛等控制措施。采取有效的降噪、隔声、减震等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项目自身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对社区卫生站产生的医疗废水集中收集、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管网,其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表1中B级的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网点产生的商业垃圾,食堂厨余垃圾、浮油渣、吸排油烟机定期清收的废油脂,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和办公楼、公建服务用房产生的办公垃圾,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分类处置。 因此,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 区域外污染源影响评价结论 1、区域外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周边临近的主要道路有重庆中路、文昌路、金水路和规划三号线。由现状监测数据和相关模式预测分析可知,临近重庆中路侧区域各楼层昼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夜间1F~10F超标,其余各楼层均满足4a类标准要求,最大超标值为2.0dB(A);经临路侧建筑遮挡和绿化带衰减后,临文昌路侧的B1-06地块的最近住宅楼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GB3096-2012中的4a类标准要求;临金水路侧住宅楼各楼层昼夜间均满足2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临近规划三号线道路侧的昼间噪声监测值满足2类标准,夜间有超标现场,最大超标3.7 dB(A)。 目前,项目一期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期和三期正处于主体工程和装修阶段,建筑功能布局临道路侧主要设为阳台和客厅,卧室和书房临路侧均不设窗,且幼儿园与道路之间设有沿街商业网点作为遮挡,为最大限度降低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临道路侧居民楼和幼儿园须采取安装隔声玻璃窗,在采取上述降噪措施的前提下,交通噪声不会对本项目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地块内后排住宅楼经前排建筑遮挡衰减后,交通噪声对住户的影响将会进一步降低。 2、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娄山热电厂对项目的影响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娄山热电厂位于本项目西北向约3000m处,采暖季本项目处于热电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根据《青岛碱业锅炉系统节能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中的预测结论,热电厂运行排放的污染物在本项目地块的SO2小时浓度预测值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NO2小时浓度有超标现象;SO2、NO2日均浓度可满足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营运期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娄山热电厂不会对本项目产生明显影响。 3、青岛流亭机场航道飞机噪声对项目的影响 项目地块位于机场航道下,每天约50班次航班起飞/降落,飞机途径项目上空时,将产生噪声,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已取得中国人民解放军九一二八六部分复《关于申请文昌阁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建筑高度的函》([2005]司作字第391号),且拟按照该函中对建筑高度以及警示设置等要求进行建设。因此,本项目建筑物符合净空要求,飞机飞行过程中不会对本项目建筑物造成影响。同时,飞机噪声属于间歇性噪声,建设单位在对本项目房屋出售或租赁前应进行社会公示,让购买者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环境概况,自愿购买。 4、青岛供电公司虎山变电站的影响 青岛供电公司虎山变电站距本项目住宅楼最近距离为138m,现状监测结果(详见5.3章节 辐射环境现状监测与分析)表明,本项目监测点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推荐值,虎山变电站不会对本项目的居住环境造成电磁辐射影响。 5、加油站对项目的影响 项目西南侧紧邻一加油站,本项目最近居民楼距离加气站为22m,项目位置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中的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一类保护物的最小防火距离为16m的要求,且经分析,加油站产生的废气和噪声不会对本项目产生明显影响。 4.3.4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施工期的建筑材料为常规建筑材料,不存在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为集商业办公与居住一体的城区,不使用或存放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的危险化学物品,不存放无易燃易爆的物品,不会产生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都不存在潜在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无重大风险源。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区周围没有环境风险。 4.3.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用的环保措施以及本评价所建议的各项环保措施均切实可行,且广泛应用于类似工程项目中,已取得良好的防污效果。项目建设过程中,在落实上述措施情况下,则由项目带来的各种污染影响,将降低到最低程度。 4.3.6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项目总投资为22亿,其中环保投资2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该项目各项环保投资落实后,能够确保项目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从而保证拟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运营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从而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项目建成后加强了绿化带的建设与保护,绿地覆盖率约为41.3%,使项目整体布置组合更趋于科学、合理,使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综上所述,项目开发建设有利有弊,但有利的影响是主要的,不利的影响已控制在人们可以接受的程度范围内。 4.3.7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均安排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执行施工期有关环保方面的规定,接受当地环保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搞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的环境管理工作是: 1)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产尘部位的洒水,保持清洁;大风天气有专人负责遮盖散状建筑材料。 2)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设专人清扫运输车辆车轮带下的泥土;施工中进出入口的沙石、泥土等用遮盖物覆盖或袋装清运,防止运输过程中散落。 3)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均进行分类堆放,充分利用其中可再利用部分,其他的定期外运至指定的垃圾场处理,严禁随意抛撒建筑垃圾;施工期降雨加强施工场地的围挡,防止因携带泥沙流走,造成水土流失。 4)施工期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夜间禁止施工,昼间施工时也尽量调整各种机械和车辆的噪声高峰值,将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目前项目施工期主体工程已基本结束,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上有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管理施工,将施工期的影响降至了最低,目前一期施工期已基本结束,二期和三期工程处于后期装修和结构工程阶段,因此,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应继续落实上述管理计划,严格管理,最大程度降低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废气等污染因素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项目内环境卫生应由专门人员负责,每天定时清扫。清扫的垃圾及时送至垃圾点,不得随地堆放。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收集到垃圾点进行堆放,垃圾点的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外运。 2)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输送进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将有毒有害或可燃液体倒入下水道,不得在无下水道处冲洗车辆或其它污物。 3)进入场区的各种车辆,不得鸣笛,必须限速行驶,以确保场区的安静和交通安全。 4)商业营业时间须严格按国家规定时间内运营,以确保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5 公众参与 5.1公众参与的方式与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8)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中的规定,项目采用三种公众参与方式。一是采用定量式社会调查的方法,向调查对象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并介绍项目的概况。为保证调查的有效性和代表性,将调查表发放地点选在建设项目施工地点附近。二是采用在青岛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两次公示,公示项目相关内容的方式。三是采用在周围敏感点张贴告示的方式。通过三种方式,广泛征集公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最后对公众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处理、分类汇总,得出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本项目第一次公示和告示张贴是在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第二次公示和告示张贴是在第一次公示结束后,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众参与调查是在第二次公示结束后,要求按山东省公众参与办法执行。 网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公示截图见图4-1a,4-1b。 5.2公众参与内容 本项目在青岛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并在附近敏感点张贴告示进行公告。公告照片见图4-2a,4-2b。 图4-1a 项目网上第一次信息公示截图 图4-1b 项目网上第二次信息公示截图。 图4-2a 项目第一次公告 图14-2b 项目第二次公告 5.3公众参与调查表结果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表对象主要是可能受到建设影响、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群体和个人。共发放公众调查表50份,收回有效问卷50份,问卷有效率100%。 调查结果显示: 1)项目公示信息反馈情况 通过在青岛市环保局网站上公示本项目的相关内容,让更多的公众了解项目的建设情况,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2)对项目了解情况的调查 通过现场得知该项目的有31人,占调查人数的62%,通过网络了解的占18%,通过民间信息了解的占6%,绝大多数被调查者均知道本项目的建设,说明本项目宣传较好。 3)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调查 在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中,48%的受调查者认为项目所在地环境总体状况一般,42%的受调查者认为项目所在地环境总体状况良好,其余认为项目所在地环境总体状况较差。 4)对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施工期阶段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体现在扬尘、建筑垃圾和施工噪声;建成营运后,其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污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从调查结果来看,公众对上述各污染因素的关心程度有所侧重。项目在施工期的扬尘污染和营运期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是公众普遍关注的污染因素,必须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加强对各阶段上述污染因素的治理。 5)对项目建设支持程度的调查 在调查中,大部分参与调查者认为项目的建设会促进对当地社会与经济发展有有利影响。 同时,在调查过程中,项目所在地居民、周围企事单位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前期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一定的抑尘降噪措施,未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也建议在后期施工扫尾阶段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尤其是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的防治,最大限度降低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建筑垃圾运输沿线居民的影响,并且希望建设单位将此项目建设成为质量达标,品质卓越的住宅小区。 对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的调查中,全部参与调查者可以接受本项目所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见本项目采取的措施是可行的。同时,也说明人们环保意识越来越强。 5.4公告公示结果分析 网上公示结论:在青岛市环保局信息网站的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项目公告结论:在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区张贴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调查表结论:通过调查结果分析可以看出,公众对项目噪声影响和环境卫生最为关注,大部分调查人员认为此项目建设是有必要的,所有公众对此项目持支持、肯定态度。 意见反馈:公众对于项目施工期、使用期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较为重视,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要求,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环境保护放在首位,严格按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执行,对项目产生的噪声、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好三废的综合治理工作。这些建议和要求也从另一个侧面反应出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 5.5公众参与结论 通过调查结果及网上公告公示结果分析可以看出,所有被调查对象认为此项目建设是有必要的,公众对此项目持支持、肯定态度,无反对意见。希望建设过程中多与项目所在地及周围企事业单位、居民协商,争取政府和群众的最大支持。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扬尘、噪声污染、固废的影响,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结果,加强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力度,在后期施工过程和营运期严格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从而保证区域内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能够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6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6.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青岛市规划;所在区域大气、声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居住要求;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项目建设与投入使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对项目影响较小。在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具有环境可行性。 6.2建议 1)按照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李沧区文昌阁社区城中村改造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评字[2007]128号)中的相关要求和措施进行落实,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和项目自身的影响。 2)本项目建成预售时,相应开发商应向社会公示相关内容,以确保民众在了解项目环境状况的基础上进行交易,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主要公示内容包括: ①项目建设内容概况介绍,项目网点的使用功能及设置情况。 ②项目环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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