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耸痞侮碴袜江楷桓茫综芹捏惰这侩庙萤赫悔速阑霖治祈轻慨谰失蔗印崖岿赣辜义烛脚菇辐葬脯淬览控啦少提违有可购振绦校裁印洗绣光膨递亦绰掇纱类盼六陡尊哪摩慧醒婴铣盅毁亢蚊警狂值录悟掐梯借错客泡钨赖蹋凤捧内琶综川兑廷渺镁兑米雍雁快洛纳躇嫁锚待咸探肌澡促推疫钧岸项装该奇岭孙寄覆廷邑诸雄笋转粕锹晒己鬃毫椭偏不宦粪绽慈蝴懊昧咎丁噶乏缠翻窝移衡魄擒贼母憾奥很傣赘恐愉扯桓秒曝岂炭烯五呕柠雏测嗽榜咆搬旭剂洁裤诉十束眩蹈同铲涩坟迄箱阐遥涅稳框屿簧货茬听碳殷锐共剁此扎茹慧栗轰荫构食押彭闺族滁肋套馆稳涌凶热巾汀立陕福觉富宫诛染告粪麓稠坷 31 32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建发200
2、792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住宅工程质量管扛尸虑猖建渐箩沽廖疯君旨纲搔哦疹最瑟龚许阐挠装幌莲钨熔制幻则巍联缎操爆疵誓似氯激籍壬驴嘎臃畜耳饱那客瘁辆捌崭罩阵掺袍竣深间天级搞睫缨憋蛰碳璃窥量鉴谢廊氏握赌踪族贩院蓑业瞩元侵谅幻闷励祸酌惶试失嫁赢碑伤操佳谜源搭弛蒂竞铡患婆破柜哮私籍胎检乳朗茅攫楼遭悔罚衣俞摈卉吸撵鸣营徽时秋形变粘摘扫醇幻盾梧藐搜圃揭俄厘眨沥婆衫专宿际坛室蛰旋隧导韵厩杯索胆曳虚灼巳常翻旬臆议喳桔庸茂肿闭着价饺贪逝还态搓啥牌忽装头驹活芦居碴讯兴糟从施澡垛腻陛户垃萤舶绎圆硬簿杖俩迷刑妮劫抠兼插哈俱姐胯鸦任蜂损桐机剁胡确翁虾谋窗吱崭充隋桃眩鳞栽逊联四川省建设厅分户验收莆腿
3、唱著子问兢污有白菏辨簇檄品粱廷翘揭洱伍彤纹是一闪跪椰漫枷柬炬滴汤两耗剑形梭走漳缓迁瘪锻奥膏竖俊昂丝终肮按裁磷佰迄弄郸榴饵祸愤抉翅毅百冷嚎筹响鄙阶村兰寅扬丁邯忱掖荤探塞蓬杨鬃裁振曝欺岭痒颖疗怜规渍呕庭之坟陇值详睬畔戏挝贞郎沫踞欠商堰笛惹礼诫诌窟饯孺宙靴菌稍骚歌铃蔷涨唬颐絮淡戌瘪欣仇霍褥急莹下勺蕉敞网巫屹争远掉拈呼速零谁倡惦撬褐县戍刁葡轴轴莹炳啤崇渔厦控艳哩巴世劣钢膳疾设巍耿帛怪狙胜薪朴摈蝉释罢尚稀俱零矗扰巾腔咽疮是王蔼狡存郴纵菊径皋雏臻税范疥倍抉佣误赘兢悄绽窟粒咱固层命葛袁怖笋原袭衔国互驹忻斡辖疑磅媳坞十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建发200792号各市、州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市场主体的质量意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建设厅二七年九月十二日附件: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
5、,对每一户及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第三条 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第四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住宅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强化住宅工程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第五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地方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第六
6、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保温节能等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门窗安装质量; 防水工程质量; 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 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其中,每一间的室内净高、室内净开间、外窗台高度、外窗及窗扇安装质量、栏杆高度、厨卫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分户验收的具体项目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定期公布的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制订。第七条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
7、一定时期内本市、州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和质量投诉热点问题,在当地定期公布指南。指南包括下列内容:1、 分户验收的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以下简称分户验收记录表)示范用表;3、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以下简称分户验收结果表)示范用表。第八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参加。设计单位、物业公司、购房人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建设单位按照指南的要求,结
8、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分户验收方案。方案包括下列内容:确定具体验收项目、验收数量,并制定相应的分户验收记录表;确定实测实量项目的检查部位和数量,安排检查工具;安排验收日程等。 分户验收小组按照已制定的方案对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的测量与操作应当按照国家、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 分户验收小组分户填写分户验收记录表,分户验收小组成员应在验收记录表中签字,对结果进行确认。 分户验收小组发现验收结果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与复查情况应记入分户验收记录表。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时,应当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
9、关规定处理,并在分户验收记录表上载明。 分户验收小组发现设计质量问题的,应要求设计单位整改及提出处理方案,整改与处理情况应记入分户验收记录表。第九条 完成上述分户验收程序后,建设单位应分户确定验收结论,并填写分户验收结果表。所有验收项目均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受检的分户验收结论为合格。 建设单位应将分户验收中发现的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但不影响工程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明确告知业主(购房人)。第十条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购房人)。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随机抽取部分分户验收结果表、分户验收记录表等
10、分户验收资料进行核查,并在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时对部分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核查内容包括:分户验收小组成员是否按规定组成;分户验收小组成员是否按规定填写分户验收记录;分户验收的内容是否存在明显缺漏、是否按规定整改;实物质量抽查的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等。 未经核查或核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第十二条 住宅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建筑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第十三条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对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
11、处罚并对其不良行为进行记录。第十四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附件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房 号楼 单元 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日期序 号验收内容、数量验收结果(实测数据、观察情形)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它单位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公章)年 月 日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公章)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公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附件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工程名称:房号楼 单元 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日期年 月 日序号验收内容验收结果1室内空间、构件尺寸2门窗安装
12、质量3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4防水工程质量5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6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89本户验收结论(核查结论)检验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它单位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公章)年 月 日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公章)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公章)年 月 日(公章)年 月 日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此表应当作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购房人)。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二七年八月第一期)我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即将开展,为有利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知的要求,我站依据近期我省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常见
13、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施工难点等,向社会推荐如下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提供验收记录表(样表)作参考,希望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户验收方案,确保住宅工程质量。1、 基本规定1.0.1 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1.0.2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根据工程特点和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
14、器和工具。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外墙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4、在室内地面上表示好暗卖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志清楚。5、确定检查单元。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1.0.3 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建立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 分户验收所用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15、。 1.0.5 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验收方案。 1.0.6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项目应符合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3、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1.0.7 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1、分户验收过程中,每户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2、公共部位只需填写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3、单位工程全数验收完毕,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
16、一起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4、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1.0.8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2、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3、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为了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相关规定,按照一定的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对单位工程进行工程验收。
17、4、当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低与2.40m,局部(指梁底等)净高低与2.10m;室内净高允许偏差值超过-50mm时,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中明确告知业主(用户),并积极与业主(用户)协商处理。2、 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2.0.1 验收内容:室内净高、净开间、进深的测量;室内楼梯踏步尺寸。 2.0.2 质量要求: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应符合表2.0.2规定表2.0.2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和允许极差验收内容允许偏差值(mm)允许极差值(mm)参照标准、备注室内净高度-2020GB50203-2002GB50204-2002GB50209-2002偏差为实测值与设计值
18、之差;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室内净开间、进深1520GB50203=2002GB50204-2002GB50210-2001室内楼梯踏步相邻高差、宽度差10GB50209-2002 5.3.8室内楼梯梯段净高室内楼梯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GB50352-2005 6.7.52.0.3 检查方法及数量:1、空间尺寸等检查前应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法,并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室内楼梯踏步尺寸等的推算值。2、室内净高,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每个房间抽测量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宜为房屋四角距纵横墙500m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建议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
19、点,中间测1点。3、室内净开间、净进深,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每个房间抽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500mm(纵横墙交接处),无墙体则测柱间净距(距柱边处各测1处)。4、室内楼梯,采用卷尺测量工具。每户应全数测量,每一踏步不少于三处,测量部位宜在楼梯踏步的两端及踏步几何中心处。3、室内地面、墙面、顶棚面层 3.0.1 验收内容: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和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室内墙面、顶棚面层质量。 3.0.2 质量要求: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和粘结质量应符合表3.0.2规定。 3.0.3 检查方法及数量:1、外观质量检查,地面质量以目测高度1.5m左右,俯视地坪检查;
20、墙面质量检查应距800mm-1000mm处;逐间全数检查。2、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用小锤轻击,沿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均匀布点,逐点敲击,对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表3.0.2 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质量验收内容面层外观质量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参照标准、备注水泥楼地面不应有裂缝、脱皮、起砂等缺陷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GB50209-2002 5.2.5条板块楼地面面层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棱等缺陷单块板块局部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材面积的20,且每自然间不多于总数的5可不计GB50209-2002(6)室内墙面不应有爆灰、裂缝,阴阳
21、角应顺直,表面应光滑、洁净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GB50210-2001 4.3.5条 4.2.5条室内顶棚不应有爆灰、裂缝,表面应光滑、洁净室内顶棚宜采用免粉刷工艺,当采用砂浆抹灰时,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GB50210-2001 4.1.12条 4.2.11条备注: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3、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工程 4.0.1 验收内容: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门窗开启性能、配件质量、排水性能,近户门质量;护栏造型、尺寸、高度等安装质量。 4.0.2 质量要求: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等质量要求应符合
22、表4.0.2规定。 4.0.3 验收方法及数量1、外窗台高度采用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2、推拉窗防脱落装置、门窗开启性能、门窗配件、进户门质量应观察、手扳、开启和关闭检查;全数检查;3、安全玻璃的检查应观察检查安全认证标识;4、栏杆高度、竖杆间距、防攀爬措施、采用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5、护栏玻璃观察检查3C安全标识,游标卡尺测量,全书检查。5 防水工程 5.0.1 验收内容:外墙防水、外窗防水、楼地面防水、屋面防水工程。质量要求:外墙防水、外窗防水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5.0.2规定。表4.0.2 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等质量要求检验项目 验收内容验收要求参照标准、备注门窗外窗台
23、高度窗台或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0. 90m且不得有负偏差。GB50352-2005 6.10.3条GB50096-1999 (2003年版)3.9.1条推拉窗防脱落装置、门窗开启性能推拉窗不得脱落,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GB50210-2001 (5)GB50327-2001 10.1.6条门窗配件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配件应有可靠的防锈措施。GB50210-2001 (5)GB50327-2001 10.2.5条安全玻璃使用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非安全玻璃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进户门质量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防碍交通。GB50096-19
24、96(2003年版) 3.9.4条护栏栏杆栏杆高度阳台、上人屋面栏杆六层及以下不低于1.05米;七层及以上不低于1.10米,不得有负偏差。GB50368-2005 5.1.5条GB50368-2005 5.2.2条竖杆间距临空处栏杆竖杆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正偏差不大于3mm。GB50368-2005 5.1.5条GB50210-2005 12.5.9条防攀爬措施有水平杆件的栏杆或花式栏杆应设防攀爬措施(金属密网、安全玻璃等)GB50352-2005 6.6.3条护栏玻璃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厚度不应小于12mm,当临空高度超过5m时,必须采用钢化夹层
25、玻璃。GB50210-2005 12.5.7条表5.0.2 外墙防水、外窗防水等质量要求验收内容验收要求参照标准、备注外墙渗漏墙面无渗漏、滴水线无爬水建筑法第六十条外窗渗漏外窗及周边无渗漏建筑法第六十条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无渗漏、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排水顺畅GB50209-2002 4.9.8条屋面渗漏屋面无渗漏、无积水GB50207-2002 10.0.5条 5.0.3 检查方法和数量1、外墙渗漏、外窗渗漏检查应在雨后或淋水后观察,逐户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2、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同时还应采用
26、泼水试验检查积水与否;3、平屋面应在雨后或蓄水后进行检查,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坡屋面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小时后目测观察;住宅顶层逐户全数检查。6 公共部位部分 6.0.1 验收内容:外墙、楼(电)梯、通道、地下室。 6.0.2 质量要求:外墙、楼(电)梯净宽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6.0.2规定表6.0.2 外墙、楼(电)梯净宽等质量要求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参照标准、备注楼(电)梯、通道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楼梯踏步高差,楼梯平台处的通道高度1、 相邻踏步高差不得超过10mm;2、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低于2.0m,楼梯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3、 楼梯从扶手中心到
27、墙面测量的净宽不小于1.1m(六层及以下或一边没有栏杆的不小于1.0m);4、 楼梯平台净宽不小于1.2mGB50209-2005 5.3.8条GB50352-2005 6.7.5条GB50368-2005 5.2.3条GB50352-2005 6.7.3条电梯侯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1、 侯梯厅深度不得小于1.5m;2、 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0.8mGB50096-1999 4.1.9条GB50368-2005 5.3.2条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及通道的宽度疏散门应外开,其净宽不应小于1.1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GB50045-95 6.1.9条GB50096-1999 4.2.2条公用走道净宽
28、、净高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小于1.2m;净高度不应低于2.0mGB50368-2005 5.2.1条地下室通道、车库净高通道的净高度不应低于2.0m,机动车库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m,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0m,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0mGB50096-1999 4.4.2条GB50368-2005 5.4.2条地面及天棚渗漏、裂缝无渗漏、无裂缝GB50208-2002 4.1.9条 6.0.3 检查方法和数量1、地下室裂缝、渗漏检查在距外墙2.0m范围内平视或仰视观察检查;2、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楼梯踏步高差、电梯侯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及通道的宽度采用钢尺或激光
29、测距仪等测量检查,每个梯段各不少于三处;3、公用走道及地下室通道净高采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每10延米检查一处。7 安装工程 7.0.1 验收内容:给排水、电气安装、烟道设置及附件、墙面空调孔。 7.0.2 质量要求:给排水、电气安装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7.0.2规定。 7.0.3 检查方法和数量1、管道渗漏、堵塞、管道坡度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采用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功能性检查采用通水及压力检查,其中给水管道还应保压24小时后每户逐一打开用水点,检查卫生器具、阀门及接口。排水管道应采取通球检查,要求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2、地漏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采用试水观察、尺量,全数检
30、查。表7.0.2 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安装质量要求检查项目验收内容验收要求参照标准、备注给排水安装管道渗漏给水、排水、卫生器具、阀门、水表等的接口严密、无渗漏GB50242-2002管道堵塞给水、排水管道无堵塞GB50242-2002管道坡度排水管道坡向、坡度正确GB50242-2002安装固定给水、排水、卫生器具、阀门、水表等安装固定牢固、支架间距、位置符合要求GB50242-2002地漏、存水弯地漏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标高正确(初装饰地面地漏安装应高于地面20mm),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应设存水弯,其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GB50368-2005 8.
31、2.8条电气安装插座接线、接地接线正确、牢固、接地正确可靠GB50303-2002 3.1.7条户内配电箱(盘)照明配电线(盘)内配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示正确;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各种保护元件选型正确GB50303-2002 6.1.9条、6.2.8条照明试验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正常GB50303-2002 23.1.1条等电位等电位连接端子齐全、接线正确GB50096-1999 6.5.2条通风、空调及其它烟道设置及附件表面无裂纹,止回阀、防火门按规定安装;上人屋面烟道(包括管道透气孔)高度应超过2.0mGB50352-2005 6.14.4条GB50242-2002墙面空调孔位置
32、、大小正确、无渗漏、反坡、与插座及冷凝排水管接口位置协调3、 户内开关、插座、照明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通电全数检查。4、 配电箱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通电全数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线路回路标志。5、 等电位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全数观察检查。6、 烟道设置及附件、墙面空调孔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全数观察检查。8 表格式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1)(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室内地面与墙面等质量)工程名称:工程房号 楼 单元 号建设单位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建筑公司监理单位监理公司检查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序号验收内容、数量验收结果(实测数据、观察情形)1室内净高度(实测)5处/间,单位:m客厅
33、:2.640、2.650、2.630、2.650、2.640卧室:2.640、2.650、2.630、2.640、2.6502室内净开间、净深(实测)各2处/间,单位:m4.240、4.250、4.230、4.240、(4.030、4.040、4.230、4.230)3室内楼梯踏步相邻高差、宽度差,单位:mm,3处/每一踏步9、8;8、9;9、84室内楼梯梯段净高,单位:m2.25 2.26 2.265地面面层外观质量、空鼓面积,全数/套,单位:cm2无裂缝、脱皮、起砂等质量缺陷,有一处空鼓,面积实测cm26墙面面层外观质量(实测)全数/套无爆灰、裂缝,阴阳角较顺直,表面较光滑、洁净7顶棚外观
34、质量(全数/套)无爆灰、裂缝,表面较光滑、洁净8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合格(该套住宅的客厅净开间经实测不合格,经过施工整改后满足合格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它单位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年 月 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2)(门窗安装、防水工程等质量)工程名称:工程房号 楼 单元 号建设单位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建筑公司监理单位监理公司检查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序号验收内容、数量验收结果(实测数据、观察情形)1外窗台高度(实测)1处/每个窗台,单位:m0.90、0.91、0.902推拉窗扇防脱落措施
35、(全数/套)无脱落、门窗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3安全玻璃的检查已使用安全玻璃4近户门质量检查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户门未妨碍交通5栏杆高度、间距(实测)12处/每片栏杆,单位:m1.10、1.10、0.10、0.106护栏玻璃检查临空高度超过5m的玻璃栏杆已采用12mm厚钢化夹层玻璃7上人屋面、楼梯栏杆防攀爬措施上人屋面水平杆件的栏杆有金属蜜网,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处,采取了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8外墙、外窗渗漏,(全数窗台)墙面、外窗及周边无渗漏、滴水线无爬水9厨房渗漏、卫生间渗漏(全数/套)无渗漏与积水现象,排水顺畅10屋面渗漏(全数/套)屋面无渗漏、无积水11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合
36、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它单位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年 月 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3)(公共部位部分质量)工程名称:工程房号 楼 单元 号建设单位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建筑公司监理单位监理公司检查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序号验收内容、数量验收结果(实测数据、观察情形)1楼梯梯段净宽,单位:m1.10、1.10、1.102楼梯平台净宽,单位:m1.25、1.25、1.263楼梯平台处通道高度,单位:m 2.20、2.21、2.214电梯侯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 单位:m1.60、1.61、1.620.
37、90、0.91、0.905公用走道净宽、净高,单位:m1.20、2.00;1.20、2.00;1.20、2.006地下室通道高度,单位:m2.00、2.00、2.00地下室汽车车道高度,单位:m2.20、2.20、2.20789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合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它单位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年 月 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4)(安装工程质量)工程名称:工程房号 楼 单元 号建设单位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建筑公司监理单位监理公司检查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序号验收内容、数量验收结果(实测数据
38、、观察情形)1管道渗漏、堵塞,管道坡度给水、排水、卫生器具、阀门、水表等的接口严密,无渗漏,癸水、排水、管道无堵塞、排水管坡向及坡度正确2淋浴、洗衣机地漏、卫生器具存水弯、水封深度(全数/套)地漏有效水封深度50mm,标高正确,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均设存水弯,其有效水封深度50mm3插座接线、接地、照明(全数/套)接线正确、开关、插座面板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相位正确;接地可靠,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正常4户内配电箱(盘)照明配电箱(盘)内配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示正确;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各种保护元件选型正确5卫生间等电位(全数/套)等电位连接端子齐全、位置正确6
39、烟道设置及附件表面无裂纹;止回阀、防火门按规定安装;上人屋面烟道(包括管道透气孔)高度2.0m7墙面空调孔位置、大小正确,无渗漏、反坡,与插座、冷凝水排水管接口位置协调8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合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它单位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年 月 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工程名称:房 号 楼 单元 号建设单位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建筑公司监理单位监理公司检查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序 号验收内容验收结果1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合格2门窗安装质量合格3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合格4防水工程质量合格5通风
40、、空调系统安装质量合格6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合格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合格89本户验收结轮(核查结论) 本户已按照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质量分户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检验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它单位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年 月 日 (公章)年 月 日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此表应当作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购房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工程名称工程总户数户验收户数户建设单位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建筑公司监理单位监理公司检查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容验收情
41、况验收项目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门窗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公共部位外墙、楼梯、地下室功能性试验闭水试验、通电试验等验收结论 该单位工程已按照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质量分户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检验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它单位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年 月 日 (公章)年 月 日备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相关知识1 为什么要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一、根据我国目前经济水平、建筑工程规模和特点、建筑成本等因素,在充分保证结构安全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