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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股份有限公司
子企业财务管理评价考核细则(暂行)
《股份有限公司子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办法》(股〔2014〕16号)中财务管理分8个板块进行考评,其中建筑施工板块、勘测设计板块、装备制造板块的权重为7%,及投资板块和规划总院的权重为6%,平台公司板块、房地产开发板块、租赁及服务贸易板块的权重为8%。
一、财务管理二级指标体系
包括预算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和资产产权管理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分别为35%、35%、30%。具体按板块分配见表1。
表1 财务管理二级指标及权重按板块分配
序号
管理评价
二级指标
评价项目
适用板块及得分区间
指标
名称
权重
建筑施工板块
勘测设计板块
装备制造板块
及投资板块
平台公司板块
房地产开发板块
租赁及服务贸易板块
规划总院
1
预算
管理
35%
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0-7]
⑵业务招待费
[0-7]
⑶应收账款
[0-7]
⑷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0-7]
⑸存货
—
—
[0-7]
—
—
[0-7]
—
—
或:未完施工
[0-7]
[0-7]
—
—
—
—
—
—
⑹净增带息筹资额
—
—
—
[0-7]
[0-7]
—
[0-7]
[0-7]
2
财务报告管理
35%
⑴报送及时性
[0-15]
⑵报送质量
[0-20]
3
资产产权管理
30%
⑴资产管理
[0-12]
[0-9]
[0-15]
[0-9]
[0-6]
[0-3]
[0-6]
[0-9]
⑵产权管理
[0-9]
[0-12]
[0-9]
[0-12]
[0-15]
[0-15]
[0-12]
[0-9]
⑶资本预算
[0-9]
[0-9]
[0-6]
[0-9]
[0-9]
[0-12]
[0-12]
[0-12]
二、指标释义及评价细则
(一)预算管理指标(35分)
预算管理主要考核评价相关指标的预算控制情况,年终以决算实际完成值为基础对批复预算的控制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1、评价内容
预算管理主要对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业务招待费、应收账款、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存货(或未完施工、净增筹资额)五个指标的预算执行效果进行考核评价。预算执行效果是指年度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批复预算之间的比率,计算公式:预算执行效果=年度决算数/年度预算数×100%
其中:前四个指标各子企业均适用,存货适用于装备制造板块及房地产开发板块,未完施工适用于建筑施工板块和勘测设计板块,净增融资额适用于及投资板块、平台公司板块、租赁及服务贸易板块和规划总院。
应收账款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净额;净增带息融资额是指期末对外带息筹资额减去期初带息筹资额的净增加融资额。
通过该指标的评价,可以促进企业加强预算管理,发挥预算的导向性和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2、评价方法及计分标准
每项指标满分7分,按照下述计分规则实行扣分制,最低扣至0分。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指标超额完成预算时不扣分,完成值低于预算时,每低1.5%扣1分,最多扣至0分。
业务招待费指标完成值低于年度预算时不扣分,完成值超过预算时,每超0.5%扣1分,最多扣至0分。
应收账款指标完成值低于年度预算时不扣分,完成值超过预算时,每超0.7%扣1分,最多扣至0分。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指标超额完成预算时不扣分,完成值低于预算时,每低2%扣1分,最多扣至0分。
存货(未完施工、净增带息融资额)指标完成值低于年度预算时不扣分,完成值超过预算时,每超1.5%扣1分,最多扣至0分。
(二)财务报告管理(35分)
财务报告管理评价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汇总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形式。即每月对当期相应财务报告进行打分量化考核,年终根据日常考核情况及分配的考核权重汇总计算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评价得分。
1、评价内容
该指标分报送及时性及编报质量两项。报送及时性是指是否按规定时间上报;编报质量是指报告的完整性、正确性、系统性等报告质量的评价。
2、评价方法及计分标准
(1)报送及时性(15分)
各期财务报告均应按集团公司要求准时上报,每迟报半天扣5分,最多扣10分;各期财务分析迟报1天扣2.5分,最多扣5分。
(2)编制质量(20分)
财务及非财务指标填列错误、计算错误、勾稽关系不符,每处扣1分,最多扣14分;财务分析未提交直接扣6分,分析不到位,每处扣0.5分,最多扣6分。
(3)计算公式
上市范围内公司:财务报告管理评价得分=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平均得分×30%+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平均得分×20%+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0%(即每期月度快报权重为2.5%、每期季度报告权重为10%、半年度报告权重为20%、年度报告权重为30%)
托管企业:财务报告管理评价得分=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平均得分×6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平均得分×40%(即每期月度快报权重为5%、年度报告权重为40%)
(三)资产产权管理
该指标主要对日常的资产管理、产权管理及资本预算管理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1、评价内容
资产管理:主要对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资产购置及处置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
产权管理:主要对产权管理的基础工作、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及产权转让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
资本预算管理:主要对资本预算的编制、资本结构优化和资本收益上缴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
2、评价方法及计分标准
资产产权管理主要根据《资产管理办法》、《产权管理办法》、《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评价,各指标的考核权重根据各业务板块的管理侧重点分别设置,具体指标权重分配见“财务管理二级考核评价指标项目及权重分配表”(表1)。
每项指标的考核内容考核权重分配如下:
(1)资产管理:基础工作(20%)、资产购置(40%)、资产处置(40%)
(2)产权管理:基础工作(20%)、产权登记(10%)、资产评估(40%)、产权转让(30%)
(3)资本预算:年度资本预算编制(30%)、资本结构优化(30%)、资本收益上缴(40%)。
三、本细则由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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