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制度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常规检查和验收检查以及不安全因素处理办法。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活动。2 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3 检查内容与方法3.1 常规检查3.1.1 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及防火,环境保护和卫生。3.1.2 公司每季进行一次由总经理带队的大检查。3.1.3 分公司(安全科)每月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大检查。3.1.4 项目部每周应组织一次有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
2、和文明施工检查。3.1.5 分公司(安全科)和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自查。特别是在节日前后,自然异常过后(如地震、台风、暴雨等)或特殊作业(如脚手架、井架、塔吊搭拆,构件吊装等)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 3.2 验收检查3.2.1 验收检查的范围包括:井架、脚手架、塔吊、临时用电、中小型机具、临时设施(办公室、卫生间、宿舍、食堂、浴室)等。3.2.2 验收检查依据受检分项的国家标准、规范或有关上级规定。3.2.3 项目施工员应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机操工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确定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后,由施工员和操作班签字并上报公司(分公司)专职安全员。最终由公司(分公司)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签字挂牌后,才能正式使用。3.3 整改与复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严重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勒令其停工整顿。3.4 检查记录常规检查应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验收检查应填写检查表,并有参加检查(复查)人员的签字。-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