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采购监督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871118 上传时间:2024-05-10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128.50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采购监督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采购监督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采购监督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市系统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升采购效率,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成立由计划财务科、审计科、法规科、整顿办等部门组成的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待定)。 第三条 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小组依法依规采取现场监督、在线监督、核查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确保采购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全市系统采购工作。 第二章 职能分工 第五条 整顿办职能:在采购工作运行过程中,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综合、指导职能,加大督办力度,促进采购工作顺利、高效、规范开展。 第六条 计划财务科职能:负责采购的资金管理工作,包括预算审核、资金支付审核等。 第七条 审计科职能:负责对采购活动实施全过程审计,牵头价格审核小组对采购价格合理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 法规科职能:负责采购合同、采购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及采购活动中有关法律法规问题的咨询和指导。 第三章 采购计划价格监督 第九条 各单位(部门)在提交采购需求时应明确所需采购对象的数量、价格、质量标准,并向价格审核小组提交采购需求的价格依据(实施阶段一般不再进行价格核),价格审核小组按照以下方式对相关价格进行审核: (一)对于市场价格透明的采购对象,选择3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得出平均价格,采购计划的采购价格不能高出平均价格的10%; (二)对于价格在市场中难以确定、供应商单一的采购对象,可参照近两年的采购价格,现行采购定价原则上不高于以往价格。 (三)工程类项目造价应该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报告来定价。 第四章 采购计划决策监督 第十条 汇总后的采购计划应由归口管理部门、采购办、监督小组先进行会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管委会。 第十一条 对于重大事项,如有必要,采购办应组织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将论证评估结论及专家咨询意见形成论证评估报告一并报管委会审议。 第十二条 管理委员会决策时实行一人一票实名票决制,现场填写表决单、统计和宣布表决结果。管委会办公室妥善保管决策资料,确保每个采购计划的决策有据可查、有据可依,提高决策层的责任意识,加强决策过程的严肃性、规范性,确保决策公正合理。 第五章 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监督 第十三条 采购办在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从省局或本单位建立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录》中随机抽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开展公开招标。参加现场监督的监督部门要对中选招标代理机构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其资质符合项目要求并属于省、市两级《招标代理机构名录》。 第六章 公开招标过程监督 第十四条 招标准备阶段,监督小组的监督重点是: (一)检查招标文件及其评分细则是否存在刻意设定的倾向性行为或者含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内容;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标书审批表》签字是否齐全。 (二)检查是否按规定时限和方式公开发布招标采购信息,发布的信息是否真实、内容是否齐全。 (三)检查委托代理招标是否与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代理事项,约定权利义务。 (四)对公开招标项目编制的工程概算、设立的拦标价,是否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且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论证、评估。 第十五条 开标阶段,监督小组的监督重点是: (一)开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开标的项目、数量、规格等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所载一致。 (二)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 (三)是否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终止投标文件的接收;是否按照法定程序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四)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公开唱标,并确保每个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标底全部当场拆封、宣读。 (五)是否允许投标人当场提出异议,是否及时对提出的异议给予答复,是否对提出的正确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 第十七条 评标阶段,监督小组的监督重点是: (一)核查评标专家的抽取范围、抽取原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是否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是否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总体规划方案、工程设计的招标,招标人代表是否不得高于总数的1/5 。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是否从拥有一定数量规模相关专家的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所需比例的专家。 (三)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是否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是否是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是否是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员,是否是曾在招投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因从事违纪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的人员;项目实施单位(部门)负责人是否避嫌。 (四)评标活动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操作,是否严格遵守合法的评标程序,有无开标后重新修改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等违规操作;评标专家及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以暗示、授意、引导等方式干预评标。 (五)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是否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和明确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十八条 中标阶段,监督小组的监督重点是: (一)项目实施单位(部门)是否按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二)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中标公示;是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三)在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项目实施单位(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按照招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四)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一致,项目实施单位(部门)是否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七章 其他方式采购活动廉政监督内容及程序 第十九条 其他方式采购活动,是指单位或部门采取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非公开招标方式。 第二十条 监督小组在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准备阶段的监督重点是: (一)研究确定的采购方式是否经过管委会审核批准并符合《汉中市局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二)实际采用的采购方式是否与集体研究、批准确定的方式相符。 (三)是否按程序成立谈判(询价)小组,其组成人员是否存在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 第二十一条 监督小组对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方式采购活动实施阶段的监督重点是: (一)项目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方式采购的条件,是否经过审核批准。 (二)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是否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且相互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或询价,采购实施单位(部门)相关人员是否回避询价(谈判)小组。 (三)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是否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时,谈判小组是否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或询价的供应商。 (四)是否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结果与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一致;采购结果是否通知所有参加谈判或询价的未成交供应商。 (五)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货物或服务的验收并遵循验收人员与项目承办人员相互独立的原则;验收报告、货物发票与采购文件、采购合同金额等手续是否齐全、真实、相符等。 第二十二条 监督小组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活动实施阶段的监督重点是: (一)项目是否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是否经过审核批准。 (二)采购活动是否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 (三)与采购同一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相比,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四)验收单位(部门)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货物或服务的验收;验收报告、货物发票与采购文件、采购合同金额等手续是否齐全、真实、相符等。 第二十三条 对于有不符合规定的,监督小组要予以制止、提出纠正意见并及时向分管该项目负责人报告,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章 验收监督 第二十四条 监督小组要对各项目的验收情况进行监督,主要核查验收确认单或验收报告是否齐全,内容是否详细,项目数量、质量、型号或者服务是否与合同一致,验收责任人是否签字确认等。 第九章 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监督 第二十五条 对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督指的是监督小组对采购计划网上运行的审批和监督,涉及采购计划网上审批的全过程和采购项目网上实施的全过程。 第二十六条 采购计划网上审批阶段的监督重点: (一)核查采购计划是否通过采购管委会审批和预算管委会审批。 (二)管委会办公室核查网上录入的采购计划是否与实际审批的采购计划一致,包括计划金额、数量等内容。 (三)预算管委会办公室要核查采购计划是否有对应的预算,计划金额是否在预算控制范围之内。 第二十七条 采购项目网上实施阶段的监督重点: (一)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采购项目的每个环节应在信息系统运行完成后方可具体实施,上一个环节没有完成不得进入下个环节。 (二)整顿办负责核查各监督、审批部门是否按照要求在线运行审批流程(除《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申请表》和《供应商确认单》需要纸质签字外,其他表格一律采取网上审批)。 (三)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负责在线审批《标书审批表》和标书,审查标书中的拦标价是否合理、采取的评标办法是否公平公正,招标的内容是否清晰,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是否明确等。 (四)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按照《合同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相应职责在线审批《合同审批表》和合同文本,通过后提交至单位法人代表审批。 (六)监督小组成员对系统记录的询价(谈判)过程、验收单等痕迹化资料进行查阅监督,上传的验收单或验收报告要与合同所规定的金额、数量、规格核对一致。 第十章 专项检查 第二十八条 监督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专项检查。 第二十九条 实施专项检查的具体程序是: (一)对有必要进行专项检查的招标采购项目予以立项; (二)向项目实施单位(部门)送达廉政监督专项检查通知书; (三)派出检查组实施廉政监督专项检查; (四)提出廉政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五)作出廉政监督专项检查结论和建议。 第三十条 项目实施单位(部门)收到廉政监督专项检查通知书后,应当按要求做好准备,提供相关材料,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廉政监督专项检查结论和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项目实施单位(部门),项目实施单位(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纪检监察部门。 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施单位(部门)应当适时将招标或采购项目、中标单位或成交供应商名称、招标或采购确定的价格和数量等信息以行业内网、召开会议、公告栏、简报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一章 其他监督 第三十二条 监督小组应加强招标、采购活动的后续监督,重点是:法规科要核查合同的履行过程是否经过必要的程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无变更(包括价款、数量、履约方式等),变更是否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甲乙双方是否建立了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否设立了共管账户,是否按照合同进度付款,主要条款的变更是否有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整顿办要核查项目实施单位(部门)对中选供应商是否存在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等情况。法规科要核查后续资金的交付是否符合合同的条款规定。审计科负责对项目的审计工作。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2、培训要求 1)保安理论培训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 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4) 工作技能培训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