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二、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三、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四、公司及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五、公司总经理、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各项目部经理是本公司、本部门、分公司、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六、公司各部门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七、公司工会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八、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九、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十、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十一、公司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十二、公司工程管理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十三、本制度依据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管理手册的规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