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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消费税的税收筹划.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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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四章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税率的筹划税率的筹划 第一节第一节 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1、概念: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如打高、概念: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如打高 尔夫球、一次性筷子等)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尔夫球、一次性筷子等)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 一种商品流转税。一种商品流转税。2、消费税的特点:、消费税的特点:1)征税环节单一)征税环节单一 2)税率档次多)税率档次多 3)税负差异大。)税负差异大。【注】纳税筹划的空间比较大。【注】纳税筹划的空间

2、比较大。一、纳税人的法律界定一、纳税人的法律界定3、消费税税目、消费税税目 国际上有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两种。我国实行的是国际上有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两种。我国实行的是特别消费特别消费税税,共设立共设立14个税目,以奢侈品作为征收对象,但不是所有的奢侈品。个税目,以奢侈品作为征收对象,但不是所有的奢侈品。(1)烟)烟 (2)酒及酒精)酒及酒精 (3)化妆品)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烟火)鞭炮、烟火 (6)成品油)成品油 (7)汽车轮胎)汽车轮胎 (8)小汽车)小汽车 (9)摩托车)摩托车 (10)高尔夫球及球具)高尔夫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高

3、档手表 (12)游艇)游艇 (13)一次性木质筷子)一次性木质筷子 (14)实木地板)实木地板 【注】【注】消费者是间接的纳税人,是真正的负税人。消费者是间接的纳税人,是真正的负税人。4、纳税人的法律界定、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我国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主要有三类:我国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主要有三类:(1 1)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生产环节生产环节 (2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由受托方代扣代缴 (3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进口报关环节进口报关环节 比较:消费税比较:消费税 价内税价内税 计算公式:

4、计算公式:含税价格含税价格=不含消费税价格不含消费税价格(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另:增值税与消费税有交叉;增值税与营业税无交叉。另:增值税与消费税有交叉;增值税与营业税无交叉。通常采用:企业合并或分设。通常采用:企业合并或分设。1、合并:是为了延伸生产环节,递延纳税;、合并:是为了延伸生产环节,递延纳税;当下一个环节消费税率比前一个低时,可以当下一个环节消费税率比前一个低时,可以 直接减轻税负。直接减轻税负。2、分设:是为了低价转移产品,降低税负。、分设:是为了低价转移产品,降低税负。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案例【案例4-1】某地区有两家酒厂某地区有两家酒厂A A和和B B

5、,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企业A 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适用消费税率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适用消费税率20%20%。企业企业B B以企业以企业A A生产的粮食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适用生产的粮食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适用10%10%的消费税率。的消费税率。企业企业A A每年向企业每年向企业B B提供价值提供价值2 2亿元、计亿元、计5000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万千克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B B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备破产。此时,企业此时,企业B B共欠企业共欠企业A A共计共计50

6、005000万货款。经评估,企业万货款。经评估,企业B B的资产恰好也为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5000万元。企业万元。企业A 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业B B进行收购,其决策的主要依据如下:进行收购,其决策的主要依据如下:(1 1)因合并前,企业)因合并前,企业B B资产和负债均为资产和负债均为50005000万元,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为零。收购支出费用较小。为零。收购支出费用较小。该购并行为属于吸收合并(承担该购并行为属于吸收合并(承担B B全部债务),不用缴全部债务),不用缴纳所得税。纳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

7、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合并分析合并分析(2)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1)合并前:企业)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酒提供的粮食酒 每年应缴纳消费税每年应缴纳消费税=20 000万元万元20%+5 000万千克万千克20.5 =9 000万元;万元;增值税增值税=20 000万元万元17%=3 400万元。万元。2)合并后:)合并后:而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而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

8、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3 3)企业)企业B 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而且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向转向药酒生产,而且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酒的消费税税率为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20%,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10%,但以粮食白酒为酒,但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泡制酒,税率则为基的泡制酒,税率则为20%20%。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税负将。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

9、业,则税负将会大大减轻。会大大减轻。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2.5亿元,销售数量为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5000万千克。万千克。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为: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为:A A厂应纳消费税厂应纳消费税=2000020%+500020.5=9 000=2000020%+500020.5=9 000(万元)(万元)B B厂应纳消费税厂应纳消费税=25 00020%=5 000=25 00020%=5 000(万元)(万元)合计应纳税款合计应纳税款=9 000+5 000=9 000+5 000 =14 000 =14 000(万元)(万元)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合并后应纳消费

10、税款为:=2500020%=5 000 =2500020%=5 000(万元)(万元)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4 000=14 0005 000=9 0005 000=9 000(万元)(万元)第二节第二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我国现行有三种计税方式我国现行有三种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从价定率从价定率 (2)从量计征)从量计征从量定额从量定额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应

11、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消费品的销售额应纳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注】增值税与消费税有交叉,但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注】增值税与消费税有交叉,但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因此这里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因此这里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即:销售额即:销售额=买价买价+价外费用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如代垫运费、包装费、补贴、违约金等价外费用:如代垫运费、包装费、补贴、违约金等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计算有以下几种: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计算有以下几种:(1)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率或征收率

12、)增值税率或征收率)【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是一致的。【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是一致的。1、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2 2)未出售而移送他用)未出售而移送他用移送环节移送环节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成本+利润)利润)/(1-1-消费比例税率)消费比例税率)从价计征从价计征 或:组成计税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成本+利润利润+应税数量应税数量从量定率)从量定率)(1-1-消费比例税率)消费比例税率)复合计证复合计证 (3 3)委托加工)委托加工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材料

13、成本(材料成本+加工费)加工费)/(1-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消费税计税依据消费税计税依据=材料成本材料成本+加工费加工费+消费税消费税 增值税计税依据增值税计税依据=加工费加工费+消费税消费税 (4 4)进口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关税)/(1-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关税+消费税消费税 (5 5)零售金银饰品、钻石、钻石饰品等)零售金银饰品、钻石、钻石饰品等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5%5%1、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从价

14、计征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计算公式: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单位税额 从量计征的主要有: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消费品。从量计征的主要有: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消费品。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的确定主要有以下规定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的确定主要有以下规定:1 1)自产自用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自产自用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2 2)委托加工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委托加工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3 3)进口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进口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15、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注】在确定销售量时,如果实际销售的计量单位与消【注】在确定销售量时,如果实际销售的计量单位与消 费税税目表规定的计量单位不一致时,应按规费税税目表规定的计量单位不一致时,应按规 定标准换算。定标准换算。2、从量计征的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从量计征的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主要有: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主要有: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1)酒类产品计税依据的确定)酒类产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粮食白酒的比例税率为粮食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20%,定额税率为每,定额税率为每500500克克0.50.5元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销

16、售数量定额税率(定额税率(0.5/5000.5/500克)克)+销售额销售额比例税率(比例税率(20%20%)【案例】:粮食白酒生产成本每公斤为【案例】:粮食白酒生产成本每公斤为1元。销售价格为每元。销售价格为每 公斤公斤1.5元。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元。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定额税率+销售额销售额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120.5+11.520%=1.3 =120.5+11.520%=1.3元元【注】比例税率,粮食白酒为【注】比例税率,粮食白酒为20%薯类白酒为薯类白酒为15%3、复合计税的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复合计税的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2)烟类产品计税

17、依据的确定)烟类产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万支)万支)150元,每条元,每条0.6元元 比率税率分为二档:比率税率分为二档:调拨价格,调拨价格,70元元/条以上的卷烟税率是条以上的卷烟税率是56%,70元元/条以下的卷烟税率为条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6%,同时:在批发环节征收同时:在批发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的消费税。【例】【例】如如100元一条烟需向国家缴纳消费税为:元一条烟需向国家缴纳消费税为:=10056%+1005%+10.6 =61.6元。元。3、复合计税的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复合计税的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1 1)未出售而移交他用)未出售而移交他

18、用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成本+利润利润+自产自用数量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定额税率)(1-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例】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粮食白酒【例】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粮食白酒1 1吨(吨(20002000斤)发斤)发给职工做福利,其成本给职工做福利,其成本40004000元元/吨,成本利润率吨,成本利润率5%5%,问当月应纳的消费,问当月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是多少?税和增值税销项税是多少?消费税从量税额消费税从量税额=2000=2000斤斤0.5=1 0000.5=1 000(元)(元)从价税组成计税价格从价税组成计税价格=【40004000

19、(1+5%1+5%)+1 000+1 000】/(1-20%1-20%)=6 500 =6 500(元)(元)应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1000+650020%=2300=1000+650020%=2300(元)(元)增值税的销项税增值税的销项税=650017%=1 105=650017%=1 105(元)(元)或:增值税销项税或:增值税销项税=【40004000(1+5%1+5%)+2300+2300】17%=1 10517%=1 105(元)(元)几种特殊情况复合计税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几种特殊情况复合计税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2)委托加工)委托加工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材

20、料成本(材料成本+加工费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定额税率)(1-1-消费比例税率)消费比例税率)(3)进口烟、酒)进口烟、酒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关税+进口数量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定额税率)(1-1-消费比例税率)消费比例税率)几种特殊情况复合计税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几种特殊情况复合计税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二、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二、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1 1、关联企业转移定价、关联企业转移定价 1 1)关联企业之间不依照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关联企业之间不依照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依据他们之间的

21、共同利益进行产品和非产品转让。以达而是依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进行产品和非产品转让。以达到双方之间利益的最大化。到双方之间利益的最大化。2 2)因为消费税发生于生产领域,而不是流通领域,因)因为消费税发生于生产领域,而不是流通领域,因此,企业可将生产出的应税消费品以低价转移,直接取得节此,企业可将生产出的应税消费品以低价转移,直接取得节税利益。税利益。3 3)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将产品低价转让,销)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将产品低价转让,销售部门按市场正常价格出售,不影响增值税,但可节约消费售部门按市场正常价格出售,不影响增值税,但可节约消费税。税。通过缩小计税依据通过缩小计税依据,

22、可达到直接减轻税负的目的。可达到直接减轻税负的目的。【案例【案例42】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批发商。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批发商。按照以往的经验,本地的一些商业零售户、酒店、消费者每按照以往的经验,本地的一些商业零售户、酒店、消费者每年到工厂直接购买的白酒大约年到工厂直接购买的白酒大约10001000箱(每箱箱(每箱1212瓶,每瓶瓶,每瓶500500克)。企业销给批发部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克)。企业销给批发部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12001200元,销元,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不含税)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不含税)14001400元。经

23、过筹元。经过筹划,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独立核算的经销部,企业按销售给划,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独立核算的经销部,企业按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销售给经销部,再由经销部销售给零售户、酒批发商的价格销售给经销部,再由经销部销售给零售户、酒店及顾客。已知粮食白酒的税率为店及顾客。已知粮食白酒的税率为20%20%。直接销售给零售户、酒店、消费者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直接销售给零售户、酒店、消费者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1400100020%+1210000.5 =286 000(元)(元)销售给经销部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销售给经销部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1200100020%+1210000.5 =246 000(元

24、)(元)节约消费税额节约消费税额=286 000246 000 =40 000(元)(元)筹划分析筹划分析2、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 委托加工的消费税的计算:委托加工的消费税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材料成本+加工费)加工费)/(1-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 (1)直接用于销售;)直接用于销售;(2)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注】:无论加工成本比自行制造成本高还是低,委【注】:无论加工成本比自行制造成本高还是低,委托加工的消费税负都比自行制造的要低。托加工的消费税负都比自行制造的要低。

25、因为自行制造是按照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因为自行制造是按照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案例: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案例: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案例【案例4-34-3】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税负比较】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税负比较 (1 1)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 A卷烟厂委托卷烟厂委托B B厂将一批价值厂将一批价值100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工费工费7575万元;加工的烟丝运回万元;加工的烟丝运回A A厂后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厂后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分摊

26、费用共计9595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不含税)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不含税)900900万元,出售数万元,出售数量为量为0.40.4万大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万大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30%,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6%56%,(增值税不计),企业所得税率(增值税不计),企业所得税率25%25%。A厂支付加工费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建税及厂支付加工费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100+75)/(130%)30%(1+7%+3%)=75+7.5=82.5(万元)(万元)A厂销售卷烟后,应缴纳消费税:厂销售卷烟后,应

27、缴纳消费税:=90056%0.415075 =489(万元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89(7%+3%)=48.9(万元)(万元)A厂税后利润:(厂税后利润:(9001007582.59548948.9)(125%)=7.20(万元)(万元)(2 2)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 如上例,如上例,A A厂委托厂委托B B厂将烟叶加工成甲类卷烟,烟叶成本厂将烟叶加工成甲类卷烟,烟叶成本不变,支付加工费为不变,支付加工费为170170万元;万元;A 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价仍为900900万元

28、万元 A 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金: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金:=(100+170+0.4150100+170+0.4150)/(1-56%1-56%)56%56%+0.4150 +0.4150 =480(=480(万元万元)A 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480(7%+3%)=48 =480(7%+3%)=48(万元)(万元)A A厂销售时不用再缴纳消费税厂销售时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其税后利润的计算为:其税后利润的计算为:=(9009001001001701704804804848)(1 125%25%)=76.5(=76.5

29、(万元万元)两种情况的比较两种情况的比较在在被被加加工工材材料料成成本本相相同同、最最终终售售价价相相同同的的情情况况下下,后后者者显显然然比比前前者者对对企企业业有有利利得得多多,税税后后利利润润多多69.3万万元元(76.57.2)。而而在在一一般般情情况况下下,后后种种情情况况支支付付的的加加工工费费要要比比前前种种情情况况支支付付的的加加工工费费(向向委委托托方方支支付付加加自自己己发发生生的的加加工工费费之之和和)要要少少。对对受受托托方方来来说说,不不论论哪哪种种情情况况,代代收收代代缴缴的的消消费税都与其盈利无关,只有收取的加工费与其盈利有关。费税都与其盈利无关,只有收取的加工费

30、与其盈利有关。(3)自行加工完毕后销售)自行加工完毕后销售生生产产者者自自购购原原料料,自自行行加加工工应应税税消消费费品品对对外外销销售售,税税负负如如何何呢呢?仍仍以上例,以上例,A厂自行加工的费用为厂自行加工的费用为170万元,售价为万元,售价为900万元万元.应缴纳消费税应缴纳消费税=90056%+1500.4=564(万元)(万元)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64(7%+3%)=56.4(万元)(万元)税后利润税后利润=(90010017056456.4)(125%)=7.2(万元)(万元)结论: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与委结论:在各相关因

31、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与委托加工方式税后利润相同。托加工方式税后利润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加工的费用通常大于委托加工所支付的费一般情况下,自行加工的费用通常大于委托加工所支付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可选择委托加工方式。用,在这种情况下,可选择委托加工方式。案例: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案例: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案例【案例4-44-4】酒类产品加工方式的税负比较】酒类产品加工方式的税负比较 (1 1)委托加工散装白酒,继续加工成瓶装酒。)委托加工散装白酒,继续加工成瓶装酒。A A酒厂委托酒厂委托B B厂将一批价值厂将一批价值100100万元的粮食加工成散白酒,协议规定加万元的粮食加工成散

32、白酒,协议规定加工费工费5050万元;加工的白酒(万元;加工的白酒(5050万公斤)运回万公斤)运回A A厂后继续加工成瓶装酒,厂后继续加工成瓶装酒,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2525万元,该批白酒售出价格(不含税)万元,该批白酒售出价格(不含税)500500万万元,出售数量为元,出售数量为5050万公斤。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万公斤。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20%.(增值税不计),企业所得税率(增值税不计),企业所得税率25%25%。A A厂支付加工费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建税及厂支付加工费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建税及 教育费附加:教育

33、费附加:=【(【(100+50+5020.5100+50+5020.5)/(1 120%20%)20%+5020.5 20%+5020.5】(1+7%+3%1+7%+3%)=110 =110(万元)(万元)A A厂销售后,应缴纳消费税:厂销售后,应缴纳消费税:=50020%=50020%5020.5 5020.5 =150 =150(万元)(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50=150(7%+3%7%+3%)=15=15(万元)(万元)A A厂税后利润厂税后利润=(500500100100505011011025251501501515)(1 125%25%)=37.5

34、=37.5(万元)(万元)(2 2)委托加工瓶装酒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委托加工瓶装酒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 如上例,如上例,A A厂委托厂委托B B厂将粮食加工成瓶装酒,粮食成本厂将粮食加工成瓶装酒,粮食成本不变,支付加工费为不变,支付加工费为7575万元;万元;A 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价仍为500500万元万元 A 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金: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金:=(100+75+5020.5100+75+5020.5)/(1-20%1-20%)20%20%+5020.5 +5020.5 =106.25(=106.25(万元万元)A A厂支付

35、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106.25(7%+3%)=10.625 =106.25(7%+3%)=10.625(万元)(万元)A A厂销售时不用再缴纳消费税厂销售时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其税后利润的计算为:其税后利润的计算为:=(5005001001007575106.25106.2510.62510.625)(1 125%25%)=156.09(=156.09(万元万元)两种情况的比较两种情况的比较在在被被加加工工材材料料成成本本相相同同、最最终终售售价价相相同同的的情情况况下下,后后者者显显然比前者对企业有利得多然比前者对企业有利得多.税后

36、利润多税后利润多=156.0937.5=118.59万元万元 委托加工瓶装酒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对企业有利。委托加工瓶装酒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对企业有利。(3)自行加工完毕后销售)自行加工完毕后销售生生产产者者自自购购原原料料,自自行行加加工工应应税税消消费费品品对对外外销销售售,税税负负如如何何呢呢?仍仍以上例,以上例,A厂自行加工的费用为厂自行加工的费用为75万元,售价为万元,售价为500万元万元.应缴纳消费税应缴纳消费税=50020%+5020.5=150(万元)(万元)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50(7%+3%)=15(万元)(万元)税后利润税后利润=(500

37、1007515015)(125%)=120(万元)(万元)结论: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比委托加工成半成结论: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比委托加工成半成品方式税负要轻。品方式税负要轻。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不具备自行加工能力,可与其他企业合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不具备自行加工能力,可与其他企业合并的形式,转变为统一核算的纳税人,从而实现节税的目的。并的形式,转变为统一核算的纳税人,从而实现节税的目的。3、以应税消费品抵债、入股的筹划、以应税消费品抵债、入股的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抵债、入股,应按同类税法规定: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抵债、入股,应按同类 应税消费品的

38、最高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应税消费品的最高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 费税。费税。因此:企业应把这种消费品先做销售的处理,再做抵债因此:企业应把这种消费品先做销售的处理,再做抵债 或入股处理。或入股处理。【案例【案例4-5】某摩托车生产企业,当月对外销售同型号的】某摩托车生产企业,当月对外销售同型号的摩托车时共有三种价格,以摩托车时共有三种价格,以4 000元的单价销售元的单价销售50辆,以辆,以4 500元的单价销售元的单价销售10辆,以辆,以4 800元的单位销售元的单位销售5辆。当月以辆。当月以20辆同型号的摩托车与甲企业换取原材料。双方按当月的加辆同型号的摩托车与甲企业换取原材料。双方按当

39、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摩托车的价格,摩托车的消费税税率为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摩托车的价格,摩托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0%。【分析】税法规定:纳税人的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分析】税法规定:纳税人的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应当按照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消费税为应纳消费税为=4 8002010%=9 600(元)(元)如果该企业按照当月的加权平均单价将这如果该企业按照当月的加权平均单价将这20辆摩托车辆摩托车销售后,再购买原材料。销

40、售后,再购买原材料。则则应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4 00050+4 50010+4 8005)(50+10+5)2010%=8 276.92(元)(元)节税额为:节税额为:9 6008 276.92=1 323.08(元元)4、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 用外购已缴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征收消费用外购已缴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征收消费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费税税款:(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

41、烟;(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5)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内胎和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6)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 托车托车);(7)外购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外购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8)外购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

42、木制一次性筷子)外购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9)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10)外购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外购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11)外购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外购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外购应税消费品后连续生产,税法规定有外购应税消费品后连续生产,税法规定有11项可以抵扣前一环节消项可以抵扣前一环节消费税,应注意以下事项:费税,应注意以下事项:(1 1)必须是从生产企业购进的消费税允许扣除,若从商业企业购进)必须是从生产企业购进的消费税允许扣除,若从商业企业

43、购进 则不允许扣除。则不允许扣除。(2 2)如果购进的消费品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在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如果购进的消费品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在换算为不含税的销 售额时,应一律按售额时,应一律按6%6%的征收率换算。的征收率换算。(3 3)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计算公式:计算公式:当期准予扣除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准予扣除应税消费品买价 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准予扣除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

44、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5、以外汇结算的应税消费品的筹划、以外汇结算的应税消费品的筹划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需要折合成人民需要折合成人民币后计算消费税。币后计算消费税。外汇牌价有两种选择:外汇牌价有两种选择:1 1)结算当天的国家外汇牌价)结算当天的国家外汇牌价 2 2)当月)当月1 1日。日。【注】选中一种坚持一年不变。人民币汇率越低税负越低。【注】选中一种坚持一年不变。人民币汇率越低税负越低。6、包装物的筹划、包装物的筹划 包装物

45、不论是否单独计价,都并入消费品价格中作为计税依据。收包装物不论是否单独计价,都并入消费品价格中作为计税依据。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但超过一年的押金和没收的押金也并入消费品中取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但超过一年的押金和没收的押金也并入消费品中计算消费税。计算消费税。第三节第三节 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一、税率的法律界定一、税率的法律界定 消费税税率分为:消费税税率分为: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定额税率。【注】同一种产品由于其产品性能、价格、原材料【注】同一种产品由于其产品性能、价格、原材料构成不同,其税率也高低不同。构成不同,其税率也高低不同。【如】酒类产品,分为粮

46、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如】酒类产品,分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啤酒、黄酒和其他酒等,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啤酒、黄酒和其他酒等,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2001年年6月月1日以后,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改为日以后,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改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的复合征收税制。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的复合征收税制。二、税率的筹划二、税率的筹划 1)当企业兼营多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当企业兼营多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注】税法规定: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注】税法规定:未

47、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 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出售的,应从高适用税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出售的,应从高适用税 率,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率,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2)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不同等级的应税消费品进行定价筹划。对不同等级的应税消费品进行定价筹划。二、税率的筹划二、税率的筹划1、成套出售消费品、成套出售消费品 将不同税率的消费品包装成成套消费品出售,从高计税,将不同税率的消费品包装成成套消费品出售,从高计税,不如将包装工作放在销售之后,由商家包装,可降低税负。不如将包装工作放在销售之后,由商家包装,可降低税负。【例】消费税纳税

48、人将两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例】消费税纳税人将两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应尽量采取先销售后包装的形式。如化妆品公司套装销售,应尽量采取先销售后包装的形式。如化妆品公司将其生产的化妆品和化妆工具包装在一起销售将其生产的化妆品和化妆工具包装在一起销售,化妆品的税化妆品的税率为率为30%,虽然化妆工具不征收消费税,但在计税时应是两,虽然化妆工具不征收消费税,但在计税时应是两种消费品的销售额合计,按化妆品种消费品的销售额合计,按化妆品30%的税率计征消费税。的税率计征消费税。【案例【案例4-74-7】p114p114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法护肤品,小工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

49、产的化妆品,护法护肤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括一瓶香水3030元、一瓶指甲油元、一瓶指甲油1010元,一支口红元,一支口红1515元;护肤护发品包括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两瓶浴液3333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10元、朔料包装盒元、朔料包装盒5 5元。化妆品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消费税税率为30%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上述价格均不含税。【结论】改变做法:将上述产品分别销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结论】改变做法:将上述产品分别销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

50、对外出售,可实现节税目的。对外出售,可实现节税目的。改变前:改变前:应纳消费税额应纳消费税额=(30+10+15+33+10+530+10+15+33+10+5)30%30%=30.9 =30.9(元)(元)改变后:改变后:应纳消费税额应纳消费税额=(30+10+1530+10+15)30%30%=16.5 =16.5(元)(元)每套化妆品节税额每套化妆品节税额=30.9-16.5=14.4=30.9-16.5=14.4(元)(元)成套销售未必好,消费税率有文章成套销售未必好,消费税率有文章 案例:蓝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各类品种的酒,以案例:蓝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各类品种的酒,以适应不同消费者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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