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岗前培训制度为使新职工尽快适应医院工作环境,了解医院,熟悉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更快更好地胜岗位工作,特制定医院职工岗前培训制度。一、 凡我院新聘任人员,必须参加医院集中举办的新员工岗位培训,未参加岗位培训的新员工原则上不许上岗。岗前培训考核作为医院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评价内容之一,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二、 新员工的岗前培训,由人事科根据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新聘员工岗位类别、职能部门意见制定岗前培训,并统一组织、安排,各职能科室负责进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的具体宣教工作和技能培训。三、 岗前培训一般采取集中培训方式,时间至少一至二周。主要内容和负责培训部门如下:1、人事科负责培训医院概况、劳
2、动纪律要求、人事管理制度、薪酬福利待遇等。2、党群办负责培训医院行风建设、医德医风,员工服务意识及礼仪教育等。3、医务科负责培训医疗核心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医疗法律法规等。4、护理部负责培训护理核心制度及质量安全管理。5、质控办负责培训病历质量和医院等级评审等。6、感控办负责培训院感防控知识、职业安全防护等。7、社保科负责培训社保政策等。8、药剂科负责培训处方管理、合理用药等。9、信息科负责培训信息化软件、设施操作。10、后勤科负责培训医院公共设施、后勤物业管理等。11、水电中心负责培训医院水、电、热、气、电梯设施设备注意事项。12、保卫科负责培训医院消防安全、安保管理等。13、公卫科负责培训控烟、健康教育、公卫管理等。14、其他未涵盖内容,由人事科根据需要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四、参加岗前培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缺席,相关考核必须合格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五、培训后,人事科对岗前培训的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进行培训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六、培训结束后,所有新员工撰写培训心得体会及今后工作打算交人事科存档。七、特殊原因未参加集中培训的新上岗职工,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自学,由各相关负责科室在试用期结束后作出评价并签署意见,合格后上报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