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医院感染培训记录.docx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860187 上传时间:2024-05-10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7.35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院感染培训记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医院感染培训记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院感染培训记录 时 间 主 持 人 记 录 人 参 加 人 员 会议记录 医疗废物的管理 1.什么是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哪几类?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共五大类。 3.各类医疗废物包括哪些物品? (1) 感染性废物:使用后棉球、棉签;废弃的医学标本;病原体培养基;使用后一次性输液器;手套及各种引流瓶(管)等。 (2) 损伤性废物:解剖刀、手术刀、载玻片、玻璃安瓿、缝合针等。 (3) 病理性废物: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实验室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腊块等。 (4) 化学性废物: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 乙酸、戊二醛等各种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5)药物性废物: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废 弃的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4.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也属于感染性废物吗? 属于感染性废物。 5.使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如何处理? (1)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及时毁型和消毒,专人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使用后的输液器、注射器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厂家回收。 (2)传染病人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或被血液严重污染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及其他物品必须焚烧。 6.医疗废物应怎样分类收集? (1) 医疗废物应分类放臵在有专用标识的包装袋或容器中; (2) 感染性医疗废物放臵在黄色的医疗垃圾袋收集; (3) 放射性废物放臵在红色的医疗垃圾袋收集; (4) 刀片、针头等锐器物应放入利器盒内收集; (5)传染病病人的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均应用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收集。 7.收集医疗废物时应注意什么? (1)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其放入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的包装 物或容器内; (2) 盛装前应对包装物或容器进行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 放人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4)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在产生地点 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6) 各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批量的化学类废弃物应交专门机构处理; (7)盛装废物的容器、包装物的封口应紧实、严密、运送时防渗漏、遗散。 8.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必须做到哪“五防”?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必须做到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渗漏、防盗。 9.什么是无害化处理? 指对生活、生产排放的污水、污物、垃圾及其他污染性物质进行 消毒处理,使病原菌失去活性,达到预防传染病传播的目的,即为无害化处理。 10.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如何报告? 应当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1.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如何处理? 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污染现场进行封锁,做好防护,尽可能减少污染扩散,保护好周围人群。根据污染情况,采取有效安全的处理方法进行消毒,消毒工作应从污染较轻的区域向污染严重的区域进行彻底的清洁与消毒,并对清扫的工具进行消毒。同时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不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 12.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而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 人以上健康损害时,属于什么程度的事故?应如何报告? 属于重大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1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医疗废物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对医疗卫生机构有哪些处罚措施? 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职业教育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