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履行职责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建立培训制度,对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3、医疗单位必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4、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5、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袋必须贴上医疗废物标识封扎袋口,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问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每日应做好运送车辆的清洗、消毒。 7、医门诊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严禁拾捡垃圾。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9、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