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废油(渣)回收环保协议
编号:BT-XY-1508-1
甲方:丹阳宝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乙方:丹阳市润特润滑油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为确保乙方收购回收甲方废油(渣)后(6个月一次),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特签订本协议。
1. 乙方在收购回收甲方废油(渣)后,必须回收利用,须符合国家、丹阳市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 乙方进入甲方区域,应遵守甲方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 乙方在储运甲方废油(渣)时,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不允许跑、冒、滴、漏现象。
4. 乙方在处理利用甲方废油(渣)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
4.1. 乙方排放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应达标排放。
4.2. 乙方对甲方的废油(渣)进行综合利用后的残留物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4.3. 甲方有权对乙方废油(渣)的处置进行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或造成环境污染,取消其回收资格。
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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