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地址: 住址:电话: 电话: 鉴于:1.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其员工。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3.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其他相关情况。4.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双
2、方约定按下列第(一) 款确定本合同期限:(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该岗位主要职责如下: 见岗位说明书 ;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根据本合同约定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从。 三、工
3、作地点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以下地点工作:(一) ;(二) ;(三)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在以上工作地点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经营及业务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的,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按下列第(一) 款确定:(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工作5日,每日工作8个小时。周六和周天为休息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甲方应确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三)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4、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无论采用哪款工作时间,甲方保证乙方每礼拜至少休息1日,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个小时,超出上述时间规定的,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第六条 休假乙方可以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
5、享有休假福利。五、劳动报酬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根据本企业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乙方工资为 元/月(税前),如乙方属于销售岗位,绩效奖金为 元/月(税前),绩效奖金视销售任务的完成情况核发。乙方在试用期,其工资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在岗期间,甲方支付的工资最低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乙方在待岗期间,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10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执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方式为 。第八条
6、 甲方将按国家规定直接从乙方每月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第九条 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工资数额保密。六、保险福利待遇第十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照公司相关薪酬福利制度,为乙方缴纳养老、失业、大病医疗、工伤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甲方应按时为乙方办理必要的手续。其中需要乙方支付的部分,甲方在乙方每月工资中代为扣除。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种津贴补助、公休假日、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执行甲方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制定的管理制度。七、劳动纪律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
7、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第十四条 对于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及时认真学习、仔细阅读,若对规章制度有任何异议应在阅读本规章制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供甲乙双方协商讨论。否则甲方可认为乙方已充分了解、同意并应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若乙方违反上述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
8、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甲方认为必要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乙方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劳动合同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
9、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乙方同意并承诺,若其从事销售岗位,在入职后如出现连续2个月未完成其承担的任务指标(任务指标具体内容详见乙方签署的航美传媒销售人员目标管理责任认定书),视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对乙方进行相关培训,若乙方在调整工作岗位或培训后1个月内仍无法完成当月任务指标的,甲方有权依照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就变更
10、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二十条 在试用期中,如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外,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本合同: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3.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4.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
11、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6.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情况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合同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本合同意
12、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后同意,办理终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手续。九、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二十六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1.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2.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3.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1.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2.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条
13、约定解除本合同的;4.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本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外,固定期限届满 本合同终止的;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擅自离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约定赔偿甲方损失。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解除合同,却不执行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或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在合同期内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三十条 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屡犯错误不
14、改或触犯国家法规被辞退除名、开除的,不享受经济补偿。第三十一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本合同约定劳动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的培训,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第三十二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外,乙方自行要求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补偿金。第三十三条 乙方同意在其任职期间和/或同甲方的劳动关系终止后的2年内,不得为甲方竞争对手工作或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业务,具体约定详见双方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调动和安排,且乙方负有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15、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资源私自从事为自身谋利的任何营利性活动。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届满或解除的,乙方应在届满或解除前与甲方完成工作、财务(包括所经办的客户欠款)的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且甲方有权自本合同届满或解除之日起,取消乙方使用甲方的门禁系统、邮箱系统及电脑等办公设备和系统。若因乙方原因未完成前述交接或手续的,则乙方应在本合同届满或解除后按甲方要求继续完成相关事宜,此时,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延长天数的乙方报酬。双方一致确认,该等情形下乙方工作时间的延长亦不构成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但如果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审查期间,乙方在
16、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妥善处理相关事宜或问题。因乙方原因未完成工作交接或离职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 乙方进入甲方工作前或在甲方工作期间,其与原单位或其它单位及自然人之间所发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债务纠纷、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三十七条 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没有违反其已签署的任何协议或约定。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等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 其他约定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IT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
17、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合同约定的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甲方: 乙方: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甲 方(公司): 乙 方(员工): 身份证号: 住 址:为了更好地保护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以下合成“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经与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保密信息和保密义务1.
18、1本协议内保密信息包括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具体如下: 乙方以任何方式获得或接触到的由甲方(或甲方提供条件或以甲方名义)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甲方所知的、或转移至甲方的、对甲方有商业价值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客户名单、信息;业务计划;行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及事宜;进货渠道;媒体来源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员工报酬;档案和清单;特殊顾客事宜;销售惯例;方法和技巧;销售理念、策略和计划;促销资料和信息;合并;收购;设备、技术和过程;定价信息;知识产权;专有知识;技术数据;软件程序;营运成本;设计;创意;计划;装置;材料;甲方从他方受得的虽属于他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
19、信息等。以下统称“保密信息”。1.2保密义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同意在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1.2.1乙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无论乙方是否因履行职务所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乙方不得泄露、披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提供、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无权知悉该项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保密信息;同时,乙方因履行职务所需使用保密信息的,所使用的保密信息也仅限于必要范围内,除此之外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保密信息。1.2.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1.2.3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
20、本着善意、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1.2.4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探听、披露甲方内部薪金、奖金、福利、期权或任何形式的报酬事宜。1.2.5乙方不应采取可预见会影响保密信息的保密性或专属性的任何行动或行为。1.2.6本协议中所称的“雇佣期间”,是指甲乙双方实际建立劳动关系的期间;本协议中所称的“雇佣结束”,是指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实践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满、辞职、辞退等一切正常离职和一切非正常离职。1.2.7双方同意,雇用结束后,乙方仍对其在雇用期间接触、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如同雇用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
21、保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雇佣关系因何种原因结束。1.2.8本协议项下关联公司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着或受控于甲方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各分支机构、母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等。1.3保密信息载体的归还1.3.1 乙方应当于雇佣结束(无论何种原因)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属于甲方且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照片、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且,乙方不得擅自复制、保留。1.3.2若载有保密信息的相关载体为乙方所有,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该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该载体时,给予
22、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若载有保密信息的相关载体为乙方所有,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1.4乙方如有以下行为可被认定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1.4.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使用保密信息的或者将保密信息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使用的。1.4.2将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传递给甲方竞争对手的。1.4.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以甲方的名义或以甲方雇员身份对外发布、提供保密信息的。1.4.4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以在甲方获得
23、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或牟取利益的。1.4.5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保密信息的。第二条 陈述和保证2.1乙方声明,聘用期间,不会也没有使用或透露乙方过去雇主、被代理人、合伙人、合作人、客户(统称“原雇主”)或其他个体或实体的任何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任何成果。乙方也不会将属于原雇主未公开的信息和任何财产带入甲方,除非原雇主书面同意。乙方确认,不会也没有违反其应遵守的和原雇主的任何协议。如果因乙方违反前述规定致使甲方产生任何索赔、责任、损害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诉讼费,乙方将就此等索赔、责任、损害和费用向甲方作出补偿。2.2乙方保证,在雇佣期间没有、将来也不会擅自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
24、权的产品、工具或软件等,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2.3乙方认识到,甲方有可能已收到或者将会收到第三方保密或专有信息,且甲方将有责任对该等信息保密且仅为特定有限目的使用该等信息。乙方同意其在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对甲方和该等第三方负有义务,对该等保密和专有信息严格保密,且不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披露该等信息,且以甲方与该第三方达成协议所规定的方式和仅为经允许的有限目的使用该等信息。2.4 雇佣结束后,乙方在此同意并向甲方承诺,向乙方的新雇主通知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2.5乙方保证在雇佣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除甲方外其他任何单位任职。特别地,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提
25、供同类服务的或与甲方有直接经济往来的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利用在甲方的任职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2.6不引诱义务。在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的两年内,乙方保证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唆使或试图影响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去为乙方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服务;乙方保证不会引诱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客户或以前的客户以获取他们的业务而直接或间接获利。第三条 竞业限制约定3.1鉴于乙方工作涉及甲方的保密信息,因此乙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在雇佣结束后不长于两年期限内(具体竞业限
26、制期限以本协议第3.2条约定为准,以下统称“竞业限制期”),乙方保证在没有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无论是否有偿,乙方都不会作为雇员、顾问、股东、管理层或以其他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开发、提供或销售与甲方开发、提供或销售的技术、服务或产品相同的或相似的技术、服务或产品有关业务。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还包括:(1)直接或间接参与挖走雇佣结束前一年期间属于甲方的客户或为该等客户提供服务,或向该等 客户收取订单,或与之发生商业接触,只要这种接触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2)禁止为与甲方在产品、市场或服务方面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机构工作或者在这种公司拥有利益;(
27、3)禁止自己直接或间接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以及(4)作出其他可被合理认为与甲方经营业务形成竞争的行为。上述约定将涵盖竞业限制期内乙方将从事业务活动的任一地域范围。“地域”是指(a) 中国大陆;(b) 台湾;(c) 香港;(d) 澳门; (e) 美国。3.2双方同意,对于前述规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有权在雇佣关系结束时决定是否需要乙方承担及需要承担的竞业限制期限,具体以乙方离职前或离职时甲方的书面通知(该通知为本协议有效附件)为准:(1) 若届时甲方不要求乙方承担该竞业限制义务的,将不承担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义务。(2)若届时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该义务的,甲方应在前述规定的竞
28、业限制期内每年向乙方支付相 当于10个月乙方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乙方工资为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工作未满十二个月的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的月平均工资。该补偿金甲方应于乙方离职日当月的下一个月起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平均支付到乙方工资账户或乙方明确指示的其他帐户。3.3 乙方同意,甲方一旦通过银行向乙方工资账户或指定其他帐户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的,即应视为甲方履行了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义务,乙方也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若因乙方原因无法及时收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若乙方帐户信息变更,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无法及时收款或损失的甲方不承
29、担任何责任。3.4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约定补偿金时,应根据国家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4.1乙方不得违反保密义务和不引诱义务。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和不引诱义务的,应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及甲方追偿经济损失的合理费用。违约金支付标准:(1)如果乙方是甲方之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违约金为20万元;(2)如果乙方是甲方之副总监及以上管理人员,则违约金为10万元;(3)如果乙方是甲方副总监以下员工,违约金为5万元。(4)如果乙方是甲方猎聘的高级人才,在按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外,还须全额赔偿公司因其支付人才中介的猎聘成
30、本。4.2乙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若乙方在前述约定的竞业限制期内违反该项义务,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竞业限制期内全部经济补偿金2倍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的支付不应被视为竞业限制义务的终止或解除,若乙方仍旧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而不予及时纠正,除前述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该等违反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其 他5.1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约定事宜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诉讼。5.2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本协议构成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先前与本协议主题事项有关的任何和全部口头或书面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与本协
31、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对乙方岗位、责任、工资或报酬的调整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或范围。5.3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不履行不应构成对任何条款的放弃。本协议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性。5.4如本协议以中英文两种版本订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版本有冲突时,以中文版为准。5.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字盖章日不同,以在后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协议生效日。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全文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以下无正文)甲 方: (盖章) 年 月 日乙
32、方: (签字) 年 月 日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
33、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
34、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Y“预提
35、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第 12 页 共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