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
文
档
1
【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
文
档
1
【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施工单位应该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本案要旨: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中,承包方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赔偿建设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本案争议焦点:争议的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是上诉人造成的,上诉人魏保吉应否赔偿损失。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钱款,被告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虽然被告已经履行了合同大部分义务,但根据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的安全鉴定结论,其履行的劳务存在重大瑕疵,并导致原告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告作为承包施工方有保证房屋质量安全的责任,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法院予以支持。二审法院认为:二层主体经鉴定“二层墙体轴线后移,房屋中斜,二层墙体砌筑在一层的预制板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造成这种过错普通人均能认识到系施工人员过错造成。故上诉人上诉称造成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建筑材料所致的理由法院不予支持。
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百案评析》。唐湘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其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涉及工程建设、房地产的法律事务,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欢迎委托处理该领域的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电话:186-0190-0636,邮箱:lawyernew@)。
一、案件来源
邓州市人民法院(2010)邓法民初字第783号;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南民一终字第540号
本案例分析撰写过程中,作者为了凸显拟讨论的问题,对案例文字做了必要的删减。如需了解该案例全貌,请阅读该案例判决书原文。
二、基本案情
2008年11月,原告乔荣三在邓州市汲滩镇马集购买地皮,由被告魏保吉给其施工建筑上三下三两层楼房一座,双方协商该工程包工不包料,包括主体、粉刷、地坪等各项在内,每平方米工钱按90元计算。房屋建成后因原告邻居阻拦被告魏保吉未对房屋进行粉刷。原告乔荣三称房屋存在漏水、墙体弯曲等多重质量问题。经原告申请,法院委托南阳市房建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对该房进行了质量鉴定,鉴定结论认定该房屋砌体及屋面砼板质量不合格,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建议二层折除重建,预估费用5万元。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其损失5万元;鉴定费60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法院审理
原审法院认为:原告乔荣三与魏保吉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而形成的合同关系明确、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告乔荣三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钱款,被告魏保吉理应以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虽然被告魏保吉已经履行了合同大部分义务,但根据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的安全鉴定结论,其履行的劳务存在重大瑕疵,并导致原告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告作为承包施工方有保证房屋质量安全的责任,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以其在庭审后提供的未出庭接受质证的证人证言为由,辩称原告的房屋漏水、墙体弯曲等问题系原告原因造成,原告对此不予认可,法院对此不予采信。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魏保吉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乔荣三各项损失56000元。
根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和被上诉人的答辩情况,合议庭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争议的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是上诉人造成的,上诉人魏保吉应否赔偿损失。
二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乔荣三将自建的344平方米二层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上诉人魏保吉。双方并协议约定全部完工承包价每平方米90元。被上诉人乔荣三已于农历2008年12月21日支付工钱20000元,主体建成后,经鉴定因该工程房屋砌体及屋面砼板质量不合格,房屋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鉴定部门建议二层拆除重建,并预估费用5万元。导致被上诉人房屋至今未能完工入住。上诉人魏保吉上诉称原审认定依约支付了钱款是错误的,法院认为,虽然上诉人魏保吉与被上诉人乔荣三约定总价款后,对分期付款约定不明,但被上诉人乔荣三已支付上诉人魏保吉20000元工程款。主体建成后上诉人魏保吉2010年4月18日自述“因施工中大意将房屋一层建造的前后高低不一。”且二层主体经鉴定“二层墙体轴线后移,房屋中斜,二层墙体砌筑在一层的预制板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造成这种过错普通人均能认识到系施工人员过错造成。故上诉人上诉称造成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建筑材料所致的理由法院不予支持。同时该房屋建设三年多被上诉人仍无法入住,给被上诉人造成一定的损失,现原告提出上诉人赔偿损失,一审法院经鉴定作出判决并无不当,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法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与本案及类似案例相关的法规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团
我们努力做中国最专业的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
联系人:唐湘凌 律师
电话:186-0190-0636(北京)
邮箱:lawyernew@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0万U豆体验卡
卡号:50D890668267e3349e33
密码:686d03401eefba96faba
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50De7a00c543af387fc0
密码:b26488ce65abc1787202
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50Dbac63885c802fd52e
密码:3d1c344384327b85efff
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50Dd97f0765bdf6998a3
密码:48db1c14e42a2b321fac
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50D61215eb41ae3cc919
密码:25bffae5346e7b7d2548
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10D1cab621456ab278ab
密码:709f65f32865af2559c2
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10D8f1d6a4b953f3474e
密码:6e2e4017cce30dc7e055
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10Dd1fc6d6dd529b6892
密码:a5dbdd8338f91d2c0701
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10D08377b71d4374262b
密码:1d7a7c21ebd99b798a54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