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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合同.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854175 上传时间:2024-05-1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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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采购人: 乙 方: 日 期:2014年4月 日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甲方(采购人):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 项目委托乙方组织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事项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品名: (二)项目技术规格或配置:详见附件(三)项目数量: (四)预算金额: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选择项在内打,其余打)(一)采购方式:按财政部门已核定方式选择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单一来源采购;(二)编制、发售采

2、购文件:是 否;(三)解释采购文件:是 否;(四)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是 否;(五)供应商资格预审:是 否;(六)落实开标、评标地点:是 否;(七)编制评标办法:是 否;(八)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是 否;(九)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是 否;(十)主持开标,指定专人记录开标过程:是 否;(十一)组织评审工作:是 否;(十二)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否;(十三)整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是 否;(十四)发出中标通知书:是 否;(十五)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是 否;(十六)签订政府采购

3、合同:是 否;(十七)项目验收:是 否;(十八)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是 否;(十九)其他事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二)甲方应自行办理采购项目的有关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审批手续和详细的参考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和要求。(三)甲方应落实采购项目所需资金,并确保资金来源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四)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书面确认。(五) 甲方可以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人员组成。(六) 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

4、商或指定采购品牌,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七) 甲方有权利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八) 甲方有权利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必须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九)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十) 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十一) 甲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十二) 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事项,负责组织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提出项目采购的实施方案

5、。(二)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三) 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四) 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五) 乙方应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六) 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七) 乙方负责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八) 乙方有权依法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九) 乙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甲方在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十) 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十一) 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五、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

6、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因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七、有关费用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除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出售的采购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采购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采购金额作为确定采购文件售价依据。乙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委托的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 元,中标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 %。八、其他(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7、解决,经双方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骑缝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项目完成时止。本协议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由甲方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日期:二一四年四月 日 日期:二一四年四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

8、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

9、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

10、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

11、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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