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灯光音响租赁协议书承租方:银川楚茜广告庆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租赁方: (以下简称甲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各项服务事宜如下:一、 租赁设备:乙方为甲方提供灯光音响租赁服务,此次活动为 天(不含设备安装时间)周期,乙方(提供 /不提供 )灯光师和调音师,并服从甲方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支持人。设备晚间放在甲方提供的房间内。电源、场地等请甲方准备。(乙方所列设备清单为合同的有效附件)。二、 租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 租用地点: 1、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于 年 月 日 时,将上述设备(运送 /不运送 )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投入使
2、用。在甲方使用设备过程中,乙方同时(增派 /不增派 )技术人员进行后续现场调试。2、 此次设备租赁总费用为:(大写) 整(不含税)。3、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一现金或支票向乙方提前支付设备租赁订金¥ 元(大写) 。演出结束后甲方3日内将尾款¥ 元(大写) 支付给乙方。4、以上协议租赁期内如增加场次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解决。五、责任、违约条款:1、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甲方退订,乙方扣留预付款,作为甲方违约金。若双方交付定金后,乙方不能提供相关器械设备,甲方有权要求返还1.5倍订金。2、如遇甲方认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3、在演出进行中,因停电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不能进行的,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足够声压级的专业音响设备及足够功率的灯光设备。5、甲方负责演出安保,如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6、乙方因设备原因造成演出中断,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7、若为多天活动,设备需放置在活动地点,甲乙双方协商设备保管。(此条款不适用于一天的租赁活动)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租赁方:(签章) 电话: 承租方:(签章)银川楚茜广告庆典有限公司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