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一、为提升本行应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的能力,规范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程序,保障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连续性和社会资金的安全,拟定本办法。二、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银发*16号文印发)、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银发328号文印发)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的预防、预警、报告和处置。第三条 突发事件一、突发事件的定义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突发事件是指影响电子商业汇票系
2、统正常运行的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二、突发事件的分类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突发事件分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和其他突发事件。本办法所称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本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前置机崩溃或被侵入。(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出现严重故障,预计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超过小时或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预定日终处理时点前无法恢复正常运行的,应定义为危机。城*处理中心出现严重危机,预计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预定日终处理时点前无法恢复正常运行的,应定义为危机。前置机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预定日终处理时点前无法恢复正常运行的,应定义为危机。(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社会安全事件造成可用人力资源的操作限制,严重影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有关业务的正常办理。 本办法主要规范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的处置。其他突发事件可依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第四条危机处置原则一、业务连续性原则。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的连续性。二、效率性原则。有关措施应及时快速,将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监控在最小范围内。三、数据完整性原则。应尽速查找丢失的业务数据,以保障数据完整性和资金安全。四、可操作性原则。所有处置措施应符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机构设置依照“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率”的原则,结合电子
4、商业汇票系统的特点,设置危机处置组织机构。总行设立*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总行主管行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结算运行部、信息科技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下设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本行应将本单位领导小组建员名单报送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领导小组,由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领导小组报*领导小组;再逐级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本行领导小组建员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报告。第六条 机构职责一、总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执行*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命令。(二)及时向*领导小组或人民银行本地分支机构领导小组报告关于情形。(三)决策和指挥本单位有关业务系统的
5、危机处置。二、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总行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二)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工作。(三)收集关于情形并及时上报。(四)起草关于资料文件。第三章 预防与预警第七条 预防机制的定义预防机制是指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日常运行中,为防止出现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或者在出现危机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所预先采取的措施和行动。一、建立和完善灾难备份系统或机制(一)本行建立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有关的灾难备份系统,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生产环境切换到灾难备份环境的演练,保障灾难备份系统在危机情形下能快速、高效率地投入使用。(二)本行作为系统参加者应建立健全与电子商业汇
6、票系统有关的灾难备份机制。二、建立和完善运行维护机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部门应严格依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进行运行维护,定时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进行系统备份和数据备份,确保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率运行。三、妥善留存有关业务资料文件资料本行应按关于规定保留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凭证、业务报文以及有关日志等资料文件资料信息,作为危机处置时业务核对的依据。第八条 预警机制的定义预警机制是指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的预测、分析、评估和处理。一、预警信息来源预警信息分为系统运
7、行异常信息和外部事件信息。(一)系统运行异常信息是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其硬件设备、应用软件、通讯网络等出现异常情形的信息。(二)外部事件信息是指可能影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正常运行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信息。二、预警信息的收集和报告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部门和运行部门负责收集系统运行异常信息,并向总行领导小组报告。三、预警信息分析与行动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对于发生可能性较大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应及时通知关于部门加强预防、密切监测,并做好关于危机处置的筹备。第四章 报告与指挥第九条 报告一、报告时间要求本行电子商业汇票有
8、关业务部门应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发生后至迟0分钟内将关于情形报告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报告程序本行有关业务系统发生重大故障时,应立即向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领导小组报告,由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领导小组报*领导小组。三、报告内容(一)危机发生的单位、时间和地点。(二)危机性质和原因。危机的性质包括应用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网络故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能说明危机原因的,应予以详尽说明。(三)危机的影响程度。包括危机发生后对系统运行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等。(四)现场处置情形。包括现场组织指挥、先期处置措施、系统修复等情形。(五)启动危机处置方案的请求。
9、报告单位应依据有关危机情形,提出启动危机处置方案的请求。四、报告形式故障报告应采用书面报告的形式。情形紧急的,可采用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的形式。第十条 领导小组决策一、 决策原则(一)划分事权,分级决策。*银行前置机系统危机的处置由*领导小组进行初步决策,必要时提请人民银行总行领导小组决策。本行作为系统参加者有关业务系统发生重大故障的,由总行领导小组自行决策处置措施。(二)快速反应,研究决策。危机事件发生后,总行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决策,尽速恢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正常运行。(三)措施得当,果断决策。危机事件发生后,总行领导小组应果断决策,启动相应的危机处置方案,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减少损
10、失。二、决策程序本行有关业务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后,总行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故障发生的原因、影响,决策处置措施。第十一条 指挥流程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本单位领导小组命令后,沟通协调危机处置有关事宜,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二、技术部门接到本单位领导小组命令后,迅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应急处置。三、业务主管部门接到本单位领导小组命令后,组织做好启动危机处房地产务方案有关筹备工作。第五章危机处置方案第十二条 危机处置详细方案*银行作为系统参加者应依照人民银行总行领导小组启动关于危机处置方案的命令,实施相应的危机处置方案。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国家处理中心或*城*处理中心故障时的处置
11、(一)业务应急处置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国家处理中心或*城*处理中心发生重大故障后,依据有关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领导小组暂停运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通知,暂停本行所有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保持前置机通信畅通,接收状态变更报文和业务通知。若*城*处理中心发生故障且无法在当天恢复正常,本行可能存在部分业务到达特定的到期日,会因故障日无法发起和接收业务而致使逾期,本行将申请将接入点改挂到其它正常的城处理中心(二)系统恢复和业务恢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国家处理中心或*城*处理中心在下一个工作日之前恢复正常的救治履行且所有数据恢复后,依据有关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关于恢复启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命令,本行
1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收状态变更报文,继续办理有关业务。若*城*处理中心在日终时发生故障,则本行接入点需要与国家处理中心对账实现数据一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国家处理中心或城*处理中心在下一个工作日之后恢复正常的,本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收状态变更报文以及*城*处理中心下发的故障期间的报文转发。对于个别未收到的报文,可以在恢复为有效的城*处理中心向其转发。日终时,本行需要与国家处理中心逐日对账,用以恢复故障日当天未处理的业务和故障期间因票据状态变更而下发的报文。二、前置机系统危机的处置前置机系统危机是指由于设备或线路发生重大故障,造成通过前置机系统接入的系统参加者无法正常办理业务且故障排除时间超过可容忍
13、时间。前置机系统危机的基本处置流程和方法如下:(一)前置机系统运行部门实施技术救治。前置机系统危机发生后,信息科技部组织实施技术救治,尽速恢复系统正常运行。(二)业务应急处置。在确认故障发生后,信息科技部将尽可能早的将消息中间件断开,以保证发往该前置机的报文能够堵在队列中,而未被读出。待故障恢复时,可以继续处理。(三)系统恢复和业务恢复。前置机系统在故障排除后,应将日期恢复在故障日当天的日期,从城*处理中心导出基础数据,导入到前置机,经过验证无误后,恢复消息中间件的连接,开始处理故障期间的业务。故障处理履行后,可以通过每月票据信息核对或到国家处理中心做磁盘资料文件导出功能实现将国家处理中心的数
14、据恢复到前置机,以达到票据业务的一致。三、重大故障的处置本行发生重大故障的基本处置流程和方法如下:(一)实施技术救治。发生重大故障后,将立即实施技术救治。需要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城*处理中心协助的,将及时向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城处理中心提出请求。(二)业务应急处置。发生重大故障时,清算总中心应在核心节点将本行所在接入点设置为“禁止登录”状态,暂停本行所有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三)系统恢复和业务恢复。故障排除后,本行将向电子商业汇票处理中心申请解除系统参加者所在节点“禁止登录”状态,恢复接收权限。如业务数据完全丢失,可以从国家处理中心导出所有票据数据到行内进行数据恢复。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应
15、急处置本行作为系统参加者应科学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各岗位的操作限制,并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拟定详尽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应急处置细则。第十三条 评估与改进危机处置终止后,总行领导小组应组织对危机处置预案实施细则进行评估和改进。一、组织关于单位和部门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二、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的详细情形进行评估、汇总。三、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提出科学、合理的改进措施。四、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实施细则进行补充完善,提升预案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可操作
16、性。第六章应急保障第十四条 人员保障一、岗位人员安排。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关键业务及技术岗位应有备份人员,实行AB角制度。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发生后,采取必要预防措施,为系统关键岗位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生活条件,确保其人身安全。二、危机处置机构。本行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立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领导小组,并确保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的真实有效,如有人员或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报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领导小组。第十五条 制度保障总行依据有关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以及*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实施细则的规定制订本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危机处置内部监控制度,防
17、范和监控操作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本行作为系统参加者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报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备案。第七章应急演练第十六条 宣传培训总行积极组织开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熟悉应急内容和应急程序,提升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第十七条 应急演练总行依据有关实际情形,采取培训、模拟等形式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有关内容进行演练;依照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心支行的部署,积极参加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统一演练。第八章 附则第十八条 信息发布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城*处理中心发生危机,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领导小组统一发布关于信息。本行作为系统参加者因内部关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办理业务,可发布与其自身有关的信息。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银行总行负责说明并组织实施。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