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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察合同(空白)(惠州市勘察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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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GF-2000-0203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_ ___ _______ 合 同 编 号: ______ 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 甲 级 发 包 人: 勘 察 人: 广东省惠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签 订 日 期: ___ 2013_年10 月 日 发包人 __ 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 广东省惠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 拟建场地岩土工程勘察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 1.2工程建设地点: _ 1.3工程规模、特征:_拟建建筑物共 栋 楼,等,建筑占地面积 ㎡,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框架结构。 1.4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按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15-31-2003)及招标文件或勘察任务书要求进行。 1.5承接方式: 综合单价包干。   1.6预计勘察工作量:共布设钻探孔 个,其中技术孔 个,鉴别孔 个,预计钻探工作量约 米。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工程勘察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2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4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8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勘察工期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并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日期: 年 月 日,勘探成果资料内容应符合招标书要求。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以综合单价按每米 元计取收费(含税),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或以 元总包(含税)。 4.2.2 付款方式:勘察人进场5天内,发包人预付 元作进场费,余款待勘察人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后5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5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6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计算加班费。   5.1.7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9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7 勘察人自行解决工作人员生产、生活条件自行解决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勘察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进场费;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勘察人支付。 6.3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 逾期违约金。   6.4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 。   6.5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进场费;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进场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综合单价包括:勘探点定位测量、钻探取芯编录、原位标贯试验、取土岩样及水样进行室内试验(包括工、料、设备、管理、机械进退场、税金以及文明施工等所有费用); 二、提交勘察报告一式陆份; 三、勘察方应配合发包方进行后续跟综服务,包括:基础验槽、验桩(试桩)、基础验收、竣工验收等; 四、相关技术资料盖章及其他服务;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 惠州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肆 份,发包人贰份,勘察人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     勘察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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