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装 修 合 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店铺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面积总计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店铺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工程(包工包料)。
5.预计工程开工日期:2018年08月01日,预计工程竣工日期:2018年08月20日。
工程总天数:贰拾天。(实际开始日期以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第二天起计算,装修期间若接到物业要求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肆万玖仟元人民币(小写:¥49000.00元整,含垃圾清运及材料运输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店铺装潢工程项目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及符合XX广场物业相关要求。
2.工程验收标准:工程按设计标准全部施工完工,报物业审批完工后,双方现场检视验收。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协商确认无误并报物业批复后再施工。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其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本工程所有装修材料、广告灯箱、施工用具由乙方负责,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付款方式: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
(1) 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款的10%,取整共¥:5000.00元整;
(2) 当实际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合同价款的70%,取整共¥:35000.00元整;
(3)剩余玖仟元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工程尾款含贰仟元人民币装修押金,若装修期间发生物业处罚押金扣款则从工程尾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如无则足额完工结算付款)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自延迟第三天起,每延迟一日按合同价的5%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剩余工程款扣完为止。若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5%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基础装修1年,水电及防水1年。
(3)在保险期内乙方应该保证在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其维修起72小时内上门服务,如有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1%按日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事宜
本工程采取全包方式装修及受物业方管控质量、安全、消防等,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切与本店装修的相关事宜皆由乙方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XX)全权负责对接,甲方只负责协调及确认。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XX广场物业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签章)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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