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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监督管理规定[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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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企业信誉,关系国家形象,必须高度重视。最近一段时间来,美国、欧盟等一些国家(或组织)对我国产品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反应强烈,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也更加关注。为了表明我国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决心和态度,对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更有力的制度保障,国务院特制定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什么是食品?答:食品(或食物)是人类食用的物品,包括天然食品和加工食品。天然食品是指在大自然中生长的、未经加工制作、可供人类食用的物品,如水果、蔬菜、谷物等;加工食品是指经过一定的工艺进行加工后生产出来的以供人们食用或

5、者饮用为目的制成品,如大米、小麦粉、果汁饮料等,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药品。3、什么是食品质量?答:食品质量是由各种要素组成的。这些要素被称为食品所具有的特性,不同的食品特性各异。因此,食品所具有的各种特性的总和,便构成了食品质量的内涵。按照国家标准GB/T 19000-2000(ISO 9000:2000)对质量的定义,我们可以将食品的质量规定为:食品的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4、 什么是食品质量安全?答: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用于消费者最终消费的食品不得出现因食品原料、包装问题或生产加工、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存在的质量问题对人体健康、人身安全造成或者可

6、能造成不利影响。食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食品质量安全实际包括三个内容: 一是食品的污染对人类的健康、安全带来的威胁。按食品污染的性质来分,有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按食品污染的来源划分有原料污染、加工过程污染、包装污染、运输和贮存污染、销售污染;按食品污染发生情况来划分,有一般性污染和意外性污染。日前,畜禽肉品激素和兽药的残留问题日益突出,可能成为21世纪的重点食品污染问题之一。 二是食品工业技术发展所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配剂、介质以及辐射食品、转基因食品等。这些食品工业的新技

7、术多数采用化工、生物以及其他的生产技术。采用这些技术生产加工出来的食品对人体有什么影响,需要一个认识过程,不断发展的新技术不断带来新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是滥用食品标识。食品标识是现代食品质量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不同食品的特征及功能主要是通过标识来展示的。因此,食品标识对消费者选择食品的心理影响很大。一些不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利用食品标识这一特性,欺骗消费者,使消费者受骗,甚至身心受到伤害。当前食品标识的滥用比较严重,主要有以下问题: (1)伪造食品标识。如伪造生产日期、冒用厂名厂址,冒用质量标志; (2)缺少警示说明; (3)虚假标注食品功能或成分,用虚夸的方法展示该食品本不具有

8、的功能或成分; (4)缺少中文食品标识。进口食品,甚至有些国产食品,利用外文标识,让国人无法辨认。5、什么是食品污染?答:食品污染是指食品受到有害物质的侵袭,致使食品的质量安全性、营养性和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的过程。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化学物质的不断产生和应用,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来源也进一步繁杂,食品污染大致可分为: (1)食品中存在的天然有害物; (2)环境污染物; (3)滥用食品添加剂; (4)食品加工、贮存、运输及烹调过程中产生物质或工具、用具中的污染物。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食品污染可分为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食品污染造成的危害,可以归结为: (1)影响食品的感官性状;

9、 (2)造成急性食品中毒; (3)引起机体的慢性危害。6、为什么要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答: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提高食品质量、保证消费者安全健康的需要。食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它最直接地关系到每一个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食品生产工艺水平较低,产品抽样合格率不高,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所造成的中毒及伤亡事故屡有发生,已经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也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1年7

10、月13日,朱镕基总理视察国家质检总局时明确指示,“对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质检总局一定要管好。”为从食品生产加工的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必须制定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运行有效、与国际通行做法一致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保证食品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强化食品生产法制管理的需要。我国食品工业的生产技术水平总体上同国际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许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极小,加工设备简陋,环境条件很差,技术力量薄弱,质量意识淡薄,难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米、面、油、酱油、醋5类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专项调查。结果显示,半数以上的企业

11、不具备产品检验能力。产品出厂不检验;很多企业管理混乱,不按标准组织生产。企业是保证产品质量的主体,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必须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从企业的生产条件上把住市场准入关。 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适应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的需要。在我国的食品加工和流通领域中,降低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活动也比较猖獗。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适应加入WTO以后我国社会经济进一步开放的形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必须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采取审查生产条件、强制检验、加贴标识等措施,对此类的违法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7、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

12、前提条件是什么?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也就是说,从事食品加工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获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应当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从事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产品目录中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还应当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8、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包括哪几个方面?答:根据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包括10个方面,即: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条件、加工工艺及过程、原材料要求、产品标准要求、人员要求、储运要求、检验

13、设备要求、质量管理要求、包装标识要求等。 不同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具体要求不同,在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9、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环境条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根据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产车间、库房等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储存等特点,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防昆虫侵入、隐藏和孳生的有效措施,避免危及食品质量安全。10、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设备条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4、答:根据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生产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不同,例如小麦粉生产企业应具备筛选清理设备、比重去石设备、磁选设备、磨粉机、筛理设备、清粉机、及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设有原料和成品库房。对大米的生产加工则必须具备筛选清理设备、风选设备、磁选设备、砻谷机、碾米机、米筛等设备。虽然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不同,但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基本条件。1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原材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根据加强食

15、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原材料要求。虽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有所不同,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有所不同,但均应当是无毒、无害,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如制作食品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的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不洁或者非食用的远材料生产加工生产。又如在食用植物油的生产中,严禁使用混有非食用植物的油料和油脂为原料加工生产食用植物油。1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储存和运输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根据加强食品质量

16、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企业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产品在其贮存、运输的过程中质量不发生劣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成品必须存放在专用成品库房内。用于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在运输时不得将成品与污染物同车运输。1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验能力基本要求是什么?答:食品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如生产酱油的企业应具备酱油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对于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符合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必须

17、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1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基本要求是什么?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在质量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对质量有影响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和权限以及相互关系,规定检验部门、检验人员能独立行使的职权。在企业制定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企业应实施从原材料进厂的进货验收到产品出厂的检验把关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出厂,实行质量否决权。1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包装基本要求是什么?答:产品的包装是指运输、储存、销售等流通过程中,

18、为保护产品,方便运输,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包装的总称。不同的产品其包装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食用植物油的包装容器,要求应采用无毒、耐油的材料制成。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如布袋、纸箱、玻璃容器、塑料制品等,必须清洁、无毒、无害,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要求。16、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标识基本要求是什么?答:食品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产品标准的代号和顺序号等。裸装食品在其出厂的大包装上使用的标签,也应当符合上述规定。 出厂的食品

19、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17、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程序是什么?答:食品生产许可证可以按照下列程序申请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到企业所在地市(地)级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2)企业填写申请书,并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准备相关的材料; (3)携带申请书等材料向企业所在地市(地)级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 (4)接受受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书面材料审查、现场审查和产品抽样检验;(5)符合条件的企业,即可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8、现已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如何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答:国家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20、的食品,在进入无证查处阶段之前,已经在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经受理部门书面材料审查合格符合要求的,发给企业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同时正式进入申请受理程序。19、现场审查工作主要包括哪些?答:现场审查工作是指审查组在现场进行审查过程中的全部活动。现场审查主要审查质量管理职责、生产资源、技术文件管理、采购质量控制、过程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的内容。审查组在现场审查合格后,要完成发证检验样品的抽取工作。20、审查组开展现场审查工作的基本程序是什么?答:审查组开展现场审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5个基本程序: (1)召开首次会议。会议由审查组全

21、体人员及被审查企业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审查组组长主持,介绍审查组成员,说明审查的内容、审查计划,并要求企业进行必要的协助;说明审查组的工作纪律,将“企业生产必备条件审查工作廉洁信息反馈表”交企业负责人,明确企业有权对审查工作组的廉洁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企业领导介绍企业情况。(2)现场审查。现场审查的内容按“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审查内容及要求”表中的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组成员按照分工同时开展工作,将审查结果记录在“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审查内容及要求”表中。表达方式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暂不考核”4种。如果有的项目审查结果是“基本符合”或“不符合”,就要填写“食品生产企业必

22、备条件现场审查不符合项报告”表,在表中写清楚是什么项目不符合或有不足,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认可。同时要提出对不符合或有不足项的改进意见。 (3)产品抽样。抽样的样品应是企业的代销产品,一般在成品库内进行。样品的抽样方法、数量的等要求应按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进行。填写产品抽样单,样品封好后,由企业到规定时间内安全送到指定的质检机构。 (4)审查组会议。确认审查记录,核对审查记录的完整性;对分歧意见的讨论和处理;草拟审查报告和审查结论。 (5)末次会议。现场具体审查工作完成以后,召开末次会议。会议由审查组全体成员及被审查的企业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由审查组组长主持,与企业就审查情

23、况进行沟通,指出不符合或不足的项目,向企业提出改进建议。21、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答: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具体时间在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予以规定。22、在食品的包装上如何加印(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答: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当加印(帖)在食品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当食品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时,可以不加印(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但在其大包装上必须加印(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23、什么是发证检验?答:发证检验,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受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时,委托检验机构对企业生产的食品进行的质量安全检验。发证检验根据国家强

24、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部项目特别是涉及安全健康的项目进行检验。发证检验工作由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机关选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法定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发证的必备证明材料,发证检验合格是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24、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前为什么要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答:食品生产许可证主要考核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和产品实物质量,抽样检验是了解产品质量的主要方式之一。发证前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是对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能力进行综合验证的一种方式。因为产品质量是受多种因素控制的,合格的管理、工艺、人员不一定都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对产品质量的抽样检验是对产

25、品生产全过程质量的进一步确认,包括企业对产品进行检验的能力。因此在发证前必须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25、为什么要建立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制度?答:当前,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十分突出,监督抽查合格率低,假冒伪劣屡禁不止,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不仅消费者缺少安全感,很难在购买前辨认食品是否安全;就连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的难度也在增加,很多情况下很难以用简便的方法现场识别。这样一方面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增强识别能力;另一方面,在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同时,创建一种既能证明食品质量安全合格又便于监督,同时也方便消费者辨认识别,全国统一规范的食品市场准入标志,从市场准入的角度加强管理。 在这

26、一方面,国外已有比较成熟的做法。借鉴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把企业自我表现声明和政府标识管理结合起来,按照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WTO规则的原则,要求食品企业在产品出厂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在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加印(帖)市场准入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属于质量标志,其作用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表明本产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表明本产品经过出厂检验,三是企业明示本产品符合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基本要求。政府通过对对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有利于消费者识别,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表明

27、产品符合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食品市场准入标志按照方便企业、易于识别、便于监督的原则进行监督管理。方便企业就是,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由企业自行加帖可以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直接印刷在食品最小销售单元和外包装上.易于识别就是,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头“QS”组成,简捷明了,便于监督,监督部门可以通过标志对食品进行市场准入监督管理。26、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式样是什么样的?答: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由“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 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食品市

28、场准入标志的式样、尺寸及颜色要求如下。 企业在使用食品市场准入标志时,可以根据需要按比例自行缩放,但不能变形、变色。27、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适用范围?答: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其产品出厂必须加印(帖)食品市场准入标志。没有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也就是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生产的,属于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均需加印(帖)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但是,裸装食品和最小销售单元包装表面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食品应在其出厂的大

29、包装上加印(帖)食品市场准入标志。28、企业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使用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答:食品市场准入标志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专用标志,在下列规定的条件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可以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食品市场准入标志。(1)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按照规定程序公布的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 (2)从事该食品生产的企业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出厂的食品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29、企业如何加印(帖)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答: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厂产品经自行检验合格或者委托检验合格的,必须加印(帖)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

30、厂销售。QS标志免费使用,由企业自行印制,但必须加印(帖)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QS标志的图案、颜色必须正确,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式样放大或缩小。30、企业如何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一年的前一个月内,按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申请表,并向原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并准备接受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审查和抽样检验。31、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的内容是什么?答: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主要审查企业生产条件是否有重大变化,是否有重大质量投诉,是否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企业是否按规定送样到

31、检验机构进行比对检验、带*号项目委托检验;对出厂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是否按规定不予出厂销售等。实施年度审查可以对企业产品进行实施抽样检验。定期监督检查两次都合格的企业,年度审查时一般不进行抽样检验。32、什么情况企业需要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答: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变更申请。(1)企业迁址;(2)企业改建、扩建;(3)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4)企业更名; (5)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发生变化的内容,实施必要的生产条件的审查和产品的检验。33、

32、企业迁址时如何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 答:企业迁移地址一般都会使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食品的质量安全产生影响,因此,企业迁址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迁址后仍在原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辖的区域内的,向原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不在原受理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辖区域内的,向迁址后所在地有受理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但只是生产场所迁址的,仍向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企业迁址后,没有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之前,不得在新址销售。34、企业改建、扩建时如何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答:企业改建、扩建时,

33、生产工艺、加工设备、厂房条件都会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食品的质量安全产生影响,企业应当按照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在变化发生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针对发生变化的内容实施必要的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验。符合条件并产品检验合格的,对原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确认。确认前,企业不得生产销售。35、企业生产工艺、设备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如何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答:企业生产原料、生产工艺或设备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可能对食品的质量安全发生影响,企业应当按照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在变化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的质

34、量技术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针对发生变化的内容,实施必要的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验。根据审查和检验的结果,重新核定原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内容。重新核定前,企业不得生产销售。 36、企业更名时如何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答:已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更改注册名称后,应当按照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在3个月内向原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更换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同时提供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原发食品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经发证机关审核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37、开发生产新品种食品如何调整食品生产许可证

35、的许可范围?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3个月内,向原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的变更申请。由原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对其生产条件的变化进行审查、对新种类食品抽样检验,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及时调整食品生产许可证范围。38、现有细则中未涵盖的食品,如何办理生产许可证? 答:现有细则中未涵盖的食品,按28大类中其他食品进行发证。是否为未涵盖的食品,经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确认。其他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即其他食品(具体产品名称),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801。审查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进行审查。发证检验项目按企

36、业标准判定。企业标准应经备案并通过合理性审查。 39、保健食品是否应按加工食品的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答:所有已取得健字号、准字号的食品暂不纳入市场准入范围内。 40、在食品中是否可以添加当归、党参、沙参、罗汉果、百合、决明子、阿胶等动植物原料? 答: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食品不得加入药物;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食药两用的物质,可以作为食品的原料或配料在食品中使用,但不得宣传、标注治疗功效;国家规定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只能在保健食品中使用。 为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药品名称或可能引起消费者误以为是药品的名称命名食品。41、为什么对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还要实施监督检查?

37、答:食品是一种特殊产品,各国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都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又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存在大量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因此,政府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采取严厉的监管不仅非常必要,而且是顺应民心、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措施。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事前保证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措施。对企业实施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审查,实行食品生产许可是事前保证的管理措施,而监督检查是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企业出厂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的行为,是保证产品质量事后监督的一项行政措施。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进

38、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的一种形式。 但监督检查工作要有序,不可过滥。原则上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一年不超过2次。在接到产品质量投诉、举报时,可以对企业进行必要的调查处理。4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如何保证原材料的质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原材料实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原材料质量是生产企业保证最终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控制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原材料进货验货制度。生产企业应当查验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的检验报告,或者生产企业应当检验(没有检验能力的,应当委托法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看企业的原材料进货验货制度是否

39、有效运行、是否有有效的原材料检验合格报告和记录;监督检查企业是否有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43、国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计量器具有什么规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企业最高计量器具,以及企业进行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检测四方面的列入强制性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企业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

40、构定期检定的,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4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的,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违反前款规定,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

41、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5、对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如何处理?答: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3条第4款规定,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6、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按规定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时如何处理

42、?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47、企业伪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时如何处理?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8、企

43、业擅自扩大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的应当如何处罚?答: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已获证单元中增加规格,应提供由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规格产品检验报告,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从简的原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对生产条件进行补充审查。 已获证企业增加申证单元,企业应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并根据相关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必要的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验后,可以扩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范围。 对未进行补充申请而擅自扩大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扩大范围的食品按无证查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49、对不接受监督检查的企业如何处理?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企业拒绝接

44、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50、食品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该法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该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关于限制使用的产品,没有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的、第(五)项关于食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1

45、、 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应承担哪些责任?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2、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应负什么责任?答:伪造产地是指在甲地生产产品,而在产品标识上标注乙地的地名的质量欺诈行为。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是指

46、非法标注他人厂名、厂址,或者在产品上编造、捏造不真实的生产厂名和厂址以及在产品上擅自使用他人的生产厂名和厂址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53、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的,责令

47、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4、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可以转让他人使用?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55、企业不按期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仍在生产加工食品时怎么办?答:企业未按时进行年审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年审不合格论处。 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应当在2个月内整改完毕,整改期间,对其生产的食品在出厂前应当实行加严检验,整改后复查合格的,发给年审合格证书。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56、 我省是如何界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答:证照要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但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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