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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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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使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技术标准及达到合同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项目工程质量控制:是指项目部以合同规定、公司制定的质量目标或以国家标准、规范为依据,进行的监督与管理活动。
4. 职责
4.1 总部项目管理中心
4.1.1 定期检查、考评(本地项目每月进行一次,异地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
4.1.2 负责《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讨论和制定。
4.2 分子公司工程管理部
4.2.1 负责每月对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
4.2.2 汇总各项目质量管理总结、编制《工程月报》。
4.3 分子公司项目部
4.3.1 负责编制《项目质量规划》;
4.3.2 负责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评审;
4.3.3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4.3.4 负责要求监理公司、承包商完成本流程中明确由监理及承包商直接负责的工作;
4.3.5 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日常巡检,每月组织工程质量检查;
4.3.6负责编制《项目工程月报》;
4.3.7 负责审核《质量事故报告》;
4.3.8 配合项目管理中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4.4 监理单位
4.4.1 负责解决施工中随时出现的技术问题;
4.4.2 编制《质量验收制度及管理程序》;
4.4.3 检查组织机构、工序管理、质量自检、上岗证、施工设备、测量定位;
4.4.4检查原材料配件、签认分部分项质量、进行隐蔽验收;
4.4.5 负责召开工程例会、质量专题会;
4.4.6 编制提交《质量事故报告》,审核整改措施;
4.4.7 编制评估报告。
4.5 施工单位
4.5.1 负责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4.5.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编制质量保证措施及通病防治措施;
4.5.3保证工程实施中资料同步;
4.5.4编制提交《质量事故报告及整改措施》;
4.5.5编写自评报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
5. 工作程序
5.1 项目部编制《项目规划》,明确工程质量目标、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的难点和重点及保障措施;
5.2 图纸会审制度
5.2.1施工图出图后,设计部组织项目部、工程管理部以及成本管理部进行图纸会审,重点检查其与设计指导书、设计任务书的符合性,施工做法的合理性,对图纸上出现的问题,形成审查文件,由设计部转交设计院修改后重新出图;
5.2.2项目开工前,设计部组织设工程管理部、项目部、总承包商、监理公司以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图纸交底和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
5.3 施工前阶段
5.3.1项目部组织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重点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施工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监理公司按审核完成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对总承包商的技术交底工作;
5.3.2项目部根据合同质量标准审核分包商、供应商将各自的企业资质、项目现场负责人资质、技术工人的上岗证书等资料,在此之前资料必须经监理公司审查合格;
5.3.3项目部必须要求总包方在组织材料设备进场前,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并依照样板采购,在进场前提前征得监理公司及项目部的同意,进场后监理公司接到通知后必须对照封样或见证取样组织验收,并督促其办理《材料准用单》。
5.4 施工阶段
5.4.1 在施工过程,监理工程师跟踪监控总包方的工序作业过程,一般工序采用巡视、平行检验方式,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基础、结构、防水等)采取旁站监理方式,发现承包商的错误做法、不当操作或缺陷,及时责令总承包商纠正;
5.4.2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要参与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巡视工作,确保及时掌握现场的质量情况,并将巡视结果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5.4.3 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各专业检查确认后方可同意隐蔽;安装各专业预留预埋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关注诸如漏水、漏电等隐患。
5.4.4 样板引路制度
5.4.4.1 任何分项工程,尤其防水层、保温层、钢结构施工、转换层施工、铝合金门窗,必须要求承包商先做现楼小规模施工样板,报监理及项目部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5.4.4.2 对涉及建筑效果的分项工程,必须通过设计部验收后方可施工;
5.4.4.3 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4.5 技术方案先行制度
5.4.5.1总承包商及各分包商在施工前,应编制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公司和项目部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施工;
5.4.5.2 对于重要施工方案,如地基处理方案、预应力、钢结构、转换层、防水层、外墙外保温施工方案、冬期施工方案等应由项目部组织,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及设计人员参加的评审会。
5.4.6 日常质量控制
5.4.6.1 监理公司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5.4.6.2 监理公司负责每月组织专项质量专题会议,处理现场发生的工程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公司判断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5.4.6.3 监理公司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记录进行存档,项目部应每周检查各种监理记录;
5.4.6.4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公司应立即要求总承包商进行整改,发出《整改通知单》;项目部在必要时也应立即对质量问题进行纠正,并发出《整改通知单》,同时抄送监理;
5.4.6.5 总承包商应在每周监理例会上进行总结,监理公司应协助总承包商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跟踪;
5.4.6.6 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应参与现场工程质量巡查,至少每月必须组织一次由监理公司及各专业工程师组成全面质量巡查,确保工程整体质量的连贯性;
5.4.6.7 项目部应对巡查结果形成结论并将结论反馈给监理公司。同时此结论可作为考核监理公司的依据;
5.4.6.8 每月月底,项目部根据监理公司报送的质量报告结合现场巡查质量记录形成《项目工程月报》中的质量部分,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上报工程管理部;
5.4.6.9 工程管理部定期汇总各项目《项目工程月报》,编制《工程月报》报送项目管理中心;
5.4.6.10项目管理中心按照《项目工程检查监督管理流程》对各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
5.4.7 质量事故的处理
5.4.7.1 当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质量事故时,承包商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并通知监理公司及项目部,编制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并报监理公司进行审核,并将初步评审合格的处理方案报项目部审核;
5.4.7.2项目部应对承包商提交的质量事故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监理公司监督承包商的质量事故处理工作并形成《质量事故报告》;
5.4.7.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项目部负责将《质量事故报告》提交工程管理部,并上报项目管理中心。
5.5 质量通病防治
5.5.1 项目开工前,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设计部、监理公司、承包商针对地区、公司其他项目出现的质量通病进行技术讨论会,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贯彻。
5.6 工程竣工验收
5.6.1 工程竣工后,项目部按照《工程验收管理流程》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6.2 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一个月内,监理公司负责分析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过程及结果,并形成《项目工程总结报告》中质量部分并报项目部;
5.6.3 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三个月内,工程管理部负责形成《项目工程总结报告》,包括对项目质量管理的过程、质量目标达成情况,持续改进设想进行总结,上报项目管理中心,项目管理中心对照工程过程检查情况编制《项目工程评价报告》;
5.7 入住前,项目部应组织内部验收,并组织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6. 支持性文件
6.1 《项目工程检查监督管理流程》
6.2 《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7. 相关记录
7.1 《图纸会审纪要》
7.2 《施工日记》
7.3 《项目工程月报》
7.4 《整改通知单》
7.5 《质量事故报告》
7.6 《项目工程总结报告》
7.7 《项目工程评价报告》
7.8 《材料准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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