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珠宝玉器买卖协议甲方: 乙方: 2*年*月3 / 3珠宝玉器买卖协议 甲方(卖方): ,电话: ; 乙方(买方):,电话: 。 甲乙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的前提下签订本协议。甲乙各方履行各自义务后,各方无异议签字后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立即生效。详细内容如下: 1、乙方在甲方处于年月日,购珠宝商品件(),证书编号:,总价人民币元整。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采用现金形式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尾款人民币元整在提货时乙方采用银行汇款形式支付甲方。(乙方若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乙各方共同遵守并商定: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一年的,如乙方要求退还所
2、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各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退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现金结算。其中%甲方作为交易成本计算,不予退还。4、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年的,如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各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退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现金结算。其中%甲方作为交易成本计算,不予退还。 如乙方所购商品增值,甲乙各方另行商议。 5、甲方保证向乙方所销售商品品质和质量。甲乙各方在签署购销协议前无异议,协议立即生效。 6、本协议自甲乙各方签订之日起正式施行。7、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共同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