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房屋租赁协议(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甲方: 乙方: 20*年*月8 / 8*房屋租赁协议(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B*00协议编号:_出租人:_承租人:_居间人:_*建设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年五月修订*房屋租赁协议(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_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_居间人(丙方):备案证明编号: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关于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关于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形(一)房屋坐落于*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
2、证/ 公有住房租赁协议/房屋买卖协议/其他房屋来源证明资料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形及登记备案(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形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协议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协议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
3、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有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本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协议之时起24小时内到本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协议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协议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商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各方交验签字盖章
4、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履行。(二)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依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饰、设备设备。甲乙各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饰、设备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形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各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二)押金: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
5、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水费(2)电费()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室内设备修理修缮费(3)费用。本协议中未列明的与房屋关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依据有关乙方出示的有关支付费用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居间服务(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各方订立房屋租赁协议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关于订立房屋租赁协议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各方办理物业交验。(二)本协议
6、签订后(即时日内),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即人民币元整(¥:)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即人民币元整(¥:)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各方支付的佣金总合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三)本协议签订后,如租赁各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各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商定的佣金。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修理修缮(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备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二)租赁期内,甲乙各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饰、设备设备处
7、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饰、设备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致使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修理修缮。逾期不修理修缮的,乙方可代为修理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修理修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饰、设备设备发生损毁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理修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各方另有商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所有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协议解除(一)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二)因不
8、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自行解除。(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协议商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3、不承担商定的修理修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4、。(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收回房屋:、不依照商定支付租金达日的。2、欠缴所有费用达元的。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擅自拆改变更或损毁房屋主体结构的。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附属物饰、设备设备损毁并拒不赔偿的。、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权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8、。(五)其他法定的协议
9、解除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商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商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三)因甲方未按商定履行修理修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资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四)甲方未按商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商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协议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商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五)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
10、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六)。 第十一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依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商定事项_。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执份。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 : 国籍: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居间人(丙方
11、)签章: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联系方式: 资格/资质注册证书编号: 年月 日附件一房 屋 交 割清 单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备状况及损赔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损赔额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损赔额其他有关费用项目单位单价起计时间起计底数项目单位单价起计时间起计底数水费上网费电费车位费电话费租赁税费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费卫生费交房确认对上述情形,乙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各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结,同意接收。交房日期: 年月日甲方(出租人)签章:乙方(承租人)签章:退房确认甲乙各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饰、设备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形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房手续。关于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饰、设备设备的返还无纠纷 / 附以下说明:。退房日期: 年月日甲方(出租人)签章:乙方(承租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