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税收缴库业务 标准化操作流程
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税收缴库业务,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依托人民银行的“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在税务、国库、银行之间实现实时划缴税款、定时批量划缴税款、自缴核销、退库、更正、免(抵)税调库、电子对账等业务的操作过程。
第一节 基本规定
一、办理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税收缴库业务的代理银行为银行,具体负责市税收缴库业务日常管理及与国家金库湖南省分库清算资金的主办行为银行东城支行;具体负责我行异地客户税收缴库业务的主办行为各异地分行指定经办机构;具体为开户单位缴税账户办理日常业务的承办行为开户单位缴税账户的开户行。
二、税款资金的扣缴与上划必须遵循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
三、我行在办理电子缴税业务时要自觉接受人总行TIPS中心、人行中心支行国库处、国家金库湖南省分库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规范业务操作行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税收征收和入库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纳税人在前台办理电子缴税业务时出现有关问题,向开户银行反映的,开户银行必须及时处理,需要上级解决的,应及时向主办行东城支行和总行会计结算部报告。
五、主办行东城支行在“22304其他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开设“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税收缴库业务代扣代缴专户”,扣税期间,将纳税人税款由后台自动划转至该账户中,待行内系统与TIPS系统对账后打印《电子缴款书信息汇总清单》,凭此上划清算国库。该账户贷方表示增加,即纳税人税款转入,借方表示减少,由后台系统自动生成上划数据,主办行将后台生成的税款数据划缴入库。异地分、支行代扣代缴专户开设可参照市专户开设流程办理。
六、电子缴税业务凭证包括《委托缴税三方协议书》、《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各支行收到已签约的三方协议书,应按重要合同协议进行管理,登记《合同、协议保管登记簿》,按年装订,永久保存。《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应列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其领用、使用、作废、保管、注销、上缴等严格按总部要求规范统一管理;该凭证视同纳税人完税凭证,应缴税人要求营业网点打印后,应确保章戳齐全,字迹清晰,第一联记账凭证加盖“附件”章戳作当天传票附件,第二联加盖“业务清讫章”交纳税人作为付款通知。
第二节 操作流程
一、“三方协议”签订流程
(一)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委托缴税协议书。
(二)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填写计算机代码等协议内容,并在其中一份委托缴税协议书上加盖税务机关印章。
(三)纳税人在每份委托缴税协议书上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后提交开户银行。
(四)经办柜员审核无误后,操作“电子缴库开户/撤消”交易,进行银行、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纳税关系绑定,并在三份委托缴税协议上分别签章,同时留存其中有税务机关、纳税人和银行三方签章的一份,将另外两份退纳税人。
(五)纳税人将另外两份委托缴税协议送税务机关校验。
(六)税务机关校验通过后,在两份委托缴税协议上签章,税务机关、纳税人各留存一份协议。
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打印流程
(一)银行根据TIPS系统信息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给纳税人作为纳税证明,该凭证章戳齐全方有效,视同税收完税凭证,同一笔税款多份开具无效。
(二)纳税人凭缴税账号可在我行任意网点打印。
(三)经办柜员先操作“账户账务查询”交易查出纳税人具体缴税日期,再操作“查询及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交易,根据客户要求打印相关月份缴税付款凭证。
(四)经办柜员输入银行账号、交易日期后按回车键即可回显缴税人相关信息。
(五)如遇纳税人当月有多次(日期不同)扣划税款的情况,经办柜员在打印凭证完毕后需先退出交易,再重新操作交易进行打印。如遇纳税人当月有多次(日期相同)扣划税款的情况,经办柜员只需按显示记录,逐条选定打印即可。
(六)如果纳税人确实出现凭证遗失、破损等特殊情况,需再次打印的,纳税人写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可到银行网点补打印,补打印的凭证左下端将显示实际打印次数。
三、税款资金清算与对账的流程
横向联网以后,我行凡使用TIPS系统经收的税款资金,均采用与清算国库集中对账、清算的方式。
(一)清算银行
我行指定下属东城支行作为市税收缴库业务清算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与清算国库集中清算本行应缴入国库的税款资金。清算国库收到银行划缴的税款资金后,将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或国库内部往来按TIPS系统自动生成的对账单划转各支库。各异地分行指定经办机构作为当地税收缴库业务清算银行。
代理银行未使用TIPS系统经收的税款资金,仍按原清算方式与各级国库清算资金。
(二)清算国库
清算国库是指TIPS系统中,负责与商业银行进行资金勾对,并将资金按照收款国库划转的国库。市清算国库为国家金库湖南省分库,支付系统行号011551000003(扣税报文中的收款行行号)。
(三)对账
1、对账时间
日间对账为每日12:00,日切对账为TIPS系统日切时间。
2、对账次数
清算国库可根据业务需要增加日间对账次数。清算银行与清算国库日间对账由清算国库发起;清算银行与清算国库日切对账由TIPS系统日切时自动发起。
(四)清算场次
清算银行每日应与国库部门清算两次。第一次清算时间为12:00—15:50,清算日间对账资金;第二次清算时间为次日08:30—09:20,清算日切对账资金。清算国库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增加清算场次。
四、特殊业务处理
(一)TIPS系统运行期间,如遇系统故障或网络故障,纳税人可使用原缴税方式办理有关业务。
(二)对账不符的处理
发生对账不符,国库、税务、银行三方要及时查明原因;根据差错情况,由出错方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书一式三份,送另两方确认盖章后,按照谁的差错谁更正的原则,办理更正或退库手续,相关说明书作更正通知书或退库凭证附件。
会计结算业务标准化操作流程图
纳税人提交委托缴税协议书
系统反馈效验信息
开户绑定成功
主办行将税款划缴国库
委托缴税协议书
退回纳税人
纳税人开户行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主办行与国库对账
纳税人网上发起扣税交易
总行系统效验
系统自动扣税并转入主办行代扣代缴专户
开户行审核后进行开户绑定
开户绑定不成功
业务流程名称:国库信息系统税收缴库 子流程名称:无
会计结算业务标准化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手册
业务流程名称: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税收缴库业务 子流程名称:无
环节序号
环节名称
操作岗位 (或人员)
存在的主要风险点
控制措施(控制点)
控制频率
序号
风险点描述
序号
控制点描述
1
“三方协议”的签订
经办柜员
1
“三方协议”的填写是否为纳税人
1
由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辅导下填写“三方协议”,我行柜员不得代理客户填写协议。
实时
2
“三方协议”签约绑定是否成功
1
在“三方协议”签约提交后必须收到税务部门开户成功的回显方可对“三方协议”签章确认。
实时
3
“三方协议”资料留存是否符合要求
1
“三方协议”签约成功后,需留存其中有税务机关、纳税人和银行三方签章的一份协议。
实时
2
缴税付款 凭证打印
经办柜员
1
纳税人补打凭证是否符合要求
1
补打凭证需纳税人出示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
实时
3
税款资金的对账及清算
主办行 指定人员
1
日间及日切对账是否符合规定
1
主办行员需按系统规定时间开始日间及日切对账。
实时
2
税款资金清算是否符合规定
1
主办行员需按系统规定时间分两场清算对账后的税款资金至国库。
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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