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银行网络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引导网络舆论,防范声誉风险,根据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xx银行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并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网络通讯员是在总行/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村镇银行办公室(综合部)的统一授权下,引导网络舆论,消除不良影响的专门人员。第三条 总行/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村镇银行办公室(综合部)作为全行网络通讯员队伍的归口管理部门,是网络舆情监测、引导的办事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网络通讯员管理组织工作。第二章 网络通讯员第四条 网络通讯员的基本素质(1)政治意识强,热爱忠诚于xx银行事业;(2)立场坚定,头脑清醒
2、,熟悉网络评论;(3)思维活跃,能正确理解上级下发的指示;(4)严格对网络舆情评论工作保密;(5)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善于使用不同的文笔风格写作,善于模仿他人文笔。第五条 网络通讯员地设立总行/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省外村镇银行办公室(综合部)需安排2名人员为日常网络通讯员,注册ID报总行办公室备案。若出现重大舆情事件,各分行、村镇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按实际人数的10%核定网络通讯员人数,总行机关各部(室)按实际人数的50%核定网络通讯员人数。第六条 网络通讯员的主要职责(1)在百度贴吧、当地论坛等注册ID,进行日常舆情监测,并报总行办公室备案。(2)以第三人的角度对网络上提出的关于我行的问题进
3、行技巧性的回复。(3)以第三人的角度对网络上我行的负面言论进行善意的引导和回复。(4)出现重大网络舆情事件,集全部通讯员的力量进行舆论引导。第三章 重大网络舆情应对第七条 若出现重大网络舆情事件,总行办公室第一时间通知各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村镇银行、总行机关各部(室)按实际人数核定相应比例的网络通讯员,并将所有通讯员在百度贴吧、当地论坛、博客、微博等注册的ID等信息发送至总行办公室备案。第八条 总行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下发舆情引导方向、议题等框架性的题目,各网络通讯员按照相关方向进行引导,各分行分管综合部的行领导、小企业信贷中心总经理、村镇银行行长、总行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网络舆情引导的第
4、一责任人,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通讯员的协调、组织、培训工作。第九条 重大网络舆情引导流程为:发现舆情,接收到办公室(综合部)的引导信息寻找引导主题发帖引导舆论。第十条 总行/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省外村镇银行办公室(综合部)应及时汇总统计各自管辖范围内通讯员的发帖网址、回复内容报总行办公室备案。第四章 网络评论技巧第十一条 网名中切忌出现xx银行、九银等表示我行及个人身份的信息。第十二条 网络评论员要注意学习写作技巧,模仿他人的文笔,要懂得如何取得大众的信任和去影响大众的思想。第十三条 重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应保持理性,建议少去或不去和网友争论,切忌激怒个别网友或事件。可以使用自己和自己争论的方法
5、,用自己的舆情热点去覆盖现有的舆情热点。第十四条 重大网络舆情对应中注意分工协作,按照统一分工,一个人或几个人负责一个论坛,分工协作进行发帖、跟帖、再跟贴、争论、刷屏、放广告、删帖等等。第十五条 网评员要讲求沟通技巧,尊重网民判断力,注意:ID维护、发帖时间、 贴文长度、 行文风格。第十六条 注意从侧面引导网民,尽量少的发表正面的赞美或批评一些负面新闻。注意说话的语气、身份,说话的立场须站在网民一边。第五章 网络通讯员管理第十七条 总行/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省外村镇银行办公室(综合部)负责对应层面的网络通讯员队伍建设,并将网络通讯员的姓名、注册网站、注册ID、注册时间等信息报总行办公室备案。
6、第十八条 总行办公室根据网络评论员备案的ID等信息对网络评论等进行监测。第十九条 根据需求,总行/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省外村镇银行原则上每年应自行安排1次网络通讯员进行学习培训,并对学习效果进行测试考评。第六章 责任追究第二十条 各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各村镇银行,总行机关各部(室)在网络舆情应对中不作为的,对所辖范围内通讯员网络应对管理不当的,总行给予相关单位(部室)、人员全行通报批评。第二十一条 在网络舆情处理中对我行工作、声誉和形象产生不良影响的,总行给予相关单位(部室)、人员全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xx银行总行办公室制定,由总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