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银行资产托管业务账户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xx银行资产托管业务账户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2015年6月目 录xx银行资产托管业务账户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1文档修改记录2目 录3第一章 总则4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5第三章 托管业务账户体系7第四章 托管业务产品资金账户的管理11第一节产品资金账户开户行的选择12第二节产品资金账户开立13第三节产品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与使用19第四节产品资金账户资金清算的应急处理21第五节产品资金账户的变更22第六节产品资金账户的撤销23第五章 业务检查及罚则25第六章 附则26附件一:托管业务账户体系结构图27附件二:开户行托管业务人员报备表28附
2、件三:关于申请为XX托管专用账户开户的请示29附件四:开户通知书31附件五:账户信息说明书32附件六:业务指令授权书33附件七:变更通知书34附件八:变更确认函35附件九:销户通知书36附件十:销户确认函37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规范我行资产托管业务账户的管理,防范业务风险,支持资产托管业务安全、快速发展,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资产托管业务账户释义本文所称资产托管业务账户,是指我行作为托管人为开展资产托管业务,以资产托管人、管理人、委托人或托管资产的名义开立的用于存放产品资产的各类账户。第三条 管
3、理原则资产托管业务账户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独立保管”的原则。“统一管理”是指总行资产托管部依据本文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资产托管业务账户进行统一管理,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合同约定对资金用途进行合规性监督,严格按照资产管理人的支付指令办理资产托管账户资产的调拨。“分级负责”是指总行资产托管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授权分行管理资产托管账户业务,授权分行在授权权限及授权范围内管理资产托管账户业务。“独立保管”是指存放于托管资产账户的托管资产独立于我行自有资产,各资产托管业务账户相互独立、单独核算。除本文规定的托管资产资金清算应急处理外,我行各级机构及其他单位均不得擅自运用或处分资产托管账
4、户资金,开户行不得直接受理账户的支付请求(按照合同约定应在柜台办理的客户资金托管业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我行境内各级机构对于托管账户业务的管理,境外托管账户的管理另行规定。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五条 总行资产托管部职责总行资产托管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账户的主管部门,可授权分行进行部分托管账户的日常管理,主要负责:(一)制定全行资产托管业务账户的相关制度,并统一管理全行资产托管账户业务,包括对分行业务指导、业务培训、业务检查和业务考核等;(二)安全保管总行非授权类托管产品资产,包括现金、证券资产、存单、实物证券资产及其他实物凭证;(三)根据托管业务实际工作需要
5、,可以授权分行负责权限内托管账户业务的日常管理;根据各分支行托管业务开展情况及资质等指定托管产品账户开户行具体经办相关业务。第六条 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作为资产托管业务账户的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一) 根据总行授权管理授权类资产托管业务,包括签订资产托管业务合同/协议、安全保管授权权限内托管产品资产、产品资料、业务印章和审批管理授权类业务的产品资金账户等托管业务经营相关事宜。分行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业务印章和托管产品的实物资产,做好登记、盘点及交接,并根据总行资产托管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二) 配合总行资产托管部管理非授权类资产托管业务,包括产品资金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申报,
6、根据总行资产托管部授权管理非授权类产品的实物资产等。(三) 负责管理辖内网点开展的资产托管业务,包括业务指导、业务培训与业务检查,协助开户行开展托管资产管理人(或委托人)的尽职调查和资料核实工作。第七条 总行运营管理部作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一) 制定资产托管业务账户相关的柜面操作指引。(二) 指导分行运营人员具体经办资产托管业务账户相关业务。第八条 开户行职责开户行作为资产托管业务账户的经办机构,按照资产托管业务部门的要求,履行账户管理、资金划拨等职责。(一)资产托管业务账户的日常管理根据总行资产托管部和分行托管业务主管部门的指令和合同/协议及本文第十七条所列资料开立资产
7、托管业务账户,正确设置账户名称、业务品种(产品类型)、预留印鉴、利率,禁止取现和透支,办理托管账户变更、年检、撤销,并妥善保管账户资料等重要凭证。(二)资金划拨开户行运营人员根据经总行资产托管部(非授权类业务)或分行托管业务主管部门(限授权类业务)的指令及时办理资金划拨,妥善保管划款指令等重要凭证,如发生划款失败等异常情况,开户行应立即向资产托管业务部门反馈执行结果,不得迟报、瞒报。第三章 托管业务账户体系第九条 资产托管业务账户按开户主体可以分为产品账户和结算参与人账户。其中,产品账户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产品资金账户、产品证券账户及产品其他账户三类,托管业务账户体系结构图详见附件一。(一) 产
8、品资金账户按开立机构不同,产品资金账户可分为开立在我行的产品银行结算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及开立在其它机构的资金账户。其中,开立在我行的产品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开立于我行境内各分支机构,用于专门存放托管产品存款类资产的账户。开立在其它机构的资金账户,是指托管产品开立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清所”)的资金账户、期货保证金账户、证券保证金账户、监督银行业务账户、定期存款账户等。本文重点规范开立于我行的存放产品托管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产品资金账户”),开立于其它机构的产品证券账户管理由开户机构发文规定。(二) 产品证券账户产品证券
9、账户指开立于各类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账户。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以下简称“中证登证券账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债券账户(以下简称“中债登债券账户”)、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人账户(以下简称“上清所持有人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及其他需以托管产品名义开立的账户等。1、中证登证券账户指托管产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北京分公司开立的用于根据托管产品在相应交易所的交易情况,登记、托管其持有证券的电子簿记账户。2、中债登债券账户是指托管产品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的用于记载托管产品持有的、托管于中债登的债券品种、数量及其变动情况的电
10、子簿记账户。3、上清所持有人账户是指托管产品在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用于记载托管产品持有的、托管于清算所的金融产品品种、数量及其变动情况电子簿记账户。4、开放式基金账户是指托管人协助管理人以托管产品名义在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立的用于记载托管产品所持有的开放式基金份额及交易情况的账户。5、期货交易账户是指托管人协助管理人以托管产品名义在期货经纪公司开立的账户,该账户用于记载托管产品持有的期货品种、数量及其变动情况。(三) 产品其他账户产品其他账户是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托管协议的约定,托管产品增加投资品种或投资市场后,以托管产品名义或托管人-托管产品联名在相应的机构开设的账户。账户开
11、立与管理按照相应机构规定执行。产品其它账户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账户、其它等。第十条 结算参与人账户是指根据监管规定,为了履行托管人职责,以我行名义或托管部名义开立的账户。包括:结算备付金账户、结算保证金账户、一级清算账户及其它根据业务需要开立的账户。(一) 结算备付金账户我行以“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深圳及北京分公司分别开设结算备付金账户。该账户为一级结算备付金账户,下设以托管产品名义开立的二级结算备付金账户。结算备付金账户用于我行以结算参与人身份与中证登上海、深圳及北京完成一级清算、交收。(二) 结算保证金账户我行以“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名义在中证登上海、深圳及北京分公司分别开立结算保证金账户。结算保证金账户是根据中证登有关规定开立,用于存放结算参与人缴纳的结算保证金的账户。相关调整办法按中证登的有关规定办理。(三) 一级清算账户我行以“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名义在我行指定分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场内交易一级清算及总行资产托管部规定的其他用途。其中,已经在上海、深圳分行开立的一级清算账户分别是我行在中证登上海、中证登深圳开立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的指定收付款账户,用于与中证登上海和中证登深圳完成场内交易一级清算,以及与托管产品完成二级清算。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总行资产托管部可指定分行以总行资产托管部名义继续开立一级清算账
13、户,用于中证登其他业务的一级清算业务。第四章 托管业务产品资金账户的管理第十一条 托管业务产品资金账户的授权根据总行年度法人授权书,可以将我行的产品资金账户区分为非授权类产品资金账户和授权类产品资金账户。非授权类产品资金账户的开立及日常管理等工作由总行资产托管部负责,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向总行资产托管部申请该类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开户行具体经办。授权类产品资金账户的开立及日常管理等工作由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开户行具体经办。各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参照总行非授权类账户的要求负责管理。除本文规定的资金清算应急处理外,我行各级机构及其他单位均不得擅自运用或处
14、分托管产品资金账户的资金,开户行不得直接受理该类账户由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发起但未经托管人审核并签章的支付请求(按照合同约定应在柜台办理的客户资金托管业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二条 资产托管业务专用章的管理总行资产托管部统一管理“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专用章”。根据分行资产托管业务发展需要和风险控制水平,可以授权分行管理辖内的资产托管业务,为其刻制“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专用章(地名)”。取得总行授权的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专用章(地名)”,该保管人员不得同时保管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分行资产
15、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应参照我行印章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业务印章的颁发(领取)、启用、保管、审批、使用、停用、收缴、销毁(封存)管理要求。第一节 产品资金账户开户行的选择第十三条 开户行选择总行资产托管部依据开户行的实际业务需要、业务处理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确定非授权类托管产品的开户行。(一)开户行应满足以下条件:1、人员配备。开户行应指定专人办理托管产品资金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及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纸质指令的资金汇划工作。上述托管业务人员的选任、调整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及总行资产托管部备案(格式详见附件二)。2、业务流程。分行及开户行应理顺托管业务资金划拨流程,达到满足
16、托管业务正常开展的标准。分行应保证托管资金划拨效率,保持畅通的资金划拨绿色通道,严格管控业务流程,防范业务风险。3、开户行无重大违规情况及风险隐患。在各级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中未出现风险隐患,或风险隐患已按要求整改完成。(二)产品资金账户原则上开立于分行营业部。在其他网点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由分行向总行托管部申请在该网点开立产品资金账户。第二节 产品资金账户开立第十四条 根据监管制度和我行管理需要,我行对托管资产产品资金账户实行统一管理,原则上以我行的基础资料建档并以我行名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法律法规和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账户名称应与开户通知书要求一致,其中,
17、以托管人基础资料申请开立产品资金账户的,账户命名规则为“xx银行托管专户-产品名”;以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基础资料申请开户的,账户命名规则为“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产品名”或者“产品名”。以“产品名”作为户名时,原则上应与监管部门批文、确认函、报备函等或托管协议中的名称一致。账户名称超过我行系统限定长度的,需要申请人出具书面说明约定规范化的简称。第十五条 产品资金账户的审批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时,分行业务主管部门和总行托管业务营销部门应在账户开立前,通过部门邮箱/OA系统向总行资产托管部提交非授权类产品资金账户的开户申请(格式详见附件三)。总行资产托管部于一个工作日内向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
18、和开户行发送开户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四)。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参照上述要求审批授权类业务产品资金账户的开户申请。第十六条 产品资金账户资料的核实以托管人名义为托管产品开立产品资金账户的,由我行两名正式员工在柜面或上门核实营业执照等开户资料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在留存的复印件上签注“与原件核对相符”并签章确认以明确见证责任。需要以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名义为托管产品开立产品资金账户的,由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准备开户资料,参照上述要求执行。第十七条 产品资金账户的开立流程开户行运营人员依据经与原件核实相符的托管人/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下述开户资料复印件为申请人开立银
19、行结算账户。申请人应在申请表单和开户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其中,以托管人名义开户的,加盖“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专用章”加总行资产托管部负责人名章,或“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专用章(地名)”加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名章。(一)申请人在同一家分行内首次申请开户,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及表单:1、填妥的开立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和客户信息采集表2、营业执照正本3、金融许可证等金融业务许可证照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5、税务登记证正本(含国税证、地税证)6、机构信用代码证7、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
20、责人直接办理的,应提供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9、监管部门关于产品成立的批复(如有)10、印鉴卡及预留印鉴与支付密码业务申请书11、外汇管理局关于管理人/受托人经营外汇业务的批复(开立外币托管账户时提供)12、总行资产托管部出具的非授权类产品资金账户的开户通知书/授权分行出具的授权类产品资金账户的开户通知书(同时出具总行的授权书)13、托管协议14、预留印鉴组合中的个人签章不是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申请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总行资产托管部负责在我行广州分行营业部提交总行营业执照等开户所需
21、基础资料,建立客户资料档案;各分行资产托管业务部门在本分行辖内网点申请以托管人名义开立产品资金账户时,不再提交第十七条(一)款第28、14点所列的基础资料。开立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等其它开户所需资料由各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或总行资产托管部提供。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因业务需要,为不同产品在我行同一家一级分行内再次申请开立产品资金账户时,如其注册登记资料未变更且在有效期内,无须重复提交第十七条(一)款第28点所列的基础资料。实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地区,相关证照的提供标准以当地人行要求为准(下同)。(二)开户行运营人员操作要求开户行运营人员审核开户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信息
22、无误的,按照我行运营制度要求为其开立银行结算账户。1、 信息核实核实申请人提交开户资料原件的真实性、一致性,对于我行双人上门核实证照原件的,柜台人员可以不再查看开户资料原件真实性。对于申请人再次申请开户产品资金账户而不需要重复提交第十七条(一)款第28点所列资料的(此外,对于以托管人名义开立产品资金账户的,不再提交第十七条(一)款第14点所列资料),开户行经办人员通过登录工商局、税务局和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并打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金融许可证的有效性信息,核对开立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和客户信息采集表填写要素与预留我行开户基础资料的要素相符。2、预留印鉴样式产品资金账户根据开户
23、申请人不同预留不同的印鉴组合。以托管人名义开户的账户,其预留签章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专用章”加总行资产托管部负责人名章,或“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专用章(地名)”加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名章;以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名义开户的账户,其预留签章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专用章”加申请人法人或其授权人名章,或“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专用章(地名)”加申请人法人或其授权人名章。3、账户性质托管产品资金账户性质为“专用存款账户”。4、账户的业务品种或产品类型产品资金账户的业务品种或产品类型,应按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开户通知书要求进行设置。托管
24、账户业务品种分为“588单位资金托管(或产品类型0010101060)”与“593境内特殊目的载体活期存放(或产品类型0010101038)”两种。其中,“588单位资金托管(或产品类型0010101060)”适用于我行为托管企业资金、监督银行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产品开立的托管账户。“593境内特殊目的载体活期存放(或产品类型0010101038)”适用于我行为托管保险资产、信托资产、理财产品、QDII国际资产、QFII国际资产、期货产品、期货保证金存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产品、养老金等产品开立的托管账户。5、账户约定各开户行不得开通产品资金账户的通兑、提现等功能。未
25、经总行资产托管部批准,不得为该类账户开立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用户和相应的支付功能。6、存款利率托管资产产品资金账户存款利率原则上适用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如需调整账户存款利率的,存款行应同时报总行存款利率主管部门和总行资产托管部/授权分行会签同意。7、账户信息报备开户行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托管产品资金账户信息,该账户信息备案在开户申请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名下。开户行应在授权类产品资金账户开立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提交账户信息说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五)。第三节 产品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与使用第十八条 资金清算托管产品资金账户的资金清算实行分类管理。往账原
26、则上由总行资产托管部或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行内授权书要求分别负责;来账由各开户行负责,各开户行运营人员负责每日定期检查托管产品资金账户的来账报文并及时入账,如需挂账的,应报告相应的总行资产托管部或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知悉,再按支付结算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总行资产托管部集中营运的产品资金账户,原则上由总行资产托管部通过“资产托管(清算)系统”直接办理相应的资金划拨,“网上银行系统”作为应急备份系统,用以辅助资金划拨。在“资产托管(清算)系统”和“网上银行系统”均无法使用的情况下,由总行资产托管部出具业务指令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六)和划款指令,并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开户行。开
27、户行应及时回复确认收妥指令,审核总行资产托管部指令的要素及有权人签字样式的完整性和表面真实性无误后执行划款,并将划款结果报告总行资产托管部。对于授权类产品资金账户,由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参照总行非授权类托管产品资金账户营运要求,办理资金划拨。总行资产托管部或授权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托管产品资金账户大额走款的核实工作,各分行运营人员和总行运营作业部不再重复对托管产品资金账户实施电话查证,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资产托管业务账户被司法机关查询、冻结与扣划的当天,开户行应以邮件公函形式报告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和总行资产托管部,总行运营作业部以邮件公函形式通知总行资产托
28、管部。第十九条 网上银行账户代理服务管理总行资产托管部负责非授权类托管产品资金账户的网上银行账户代理服务管理,开户行予以配合。总行资产托管部根据业务需要出具网银加挂及大额查证起点金额调整申请表,由开户行在总行资产托管部企业网银上开通托管产品资金账户的账户代理服务-开通该账户的网上银行查询和转账功能。总行资产托管部指定专人审批网上银行账户代理服务业务,网上银行账户代理服务审批人员与资金清算人员实行岗位分离,防范业务风险。第二十条 账户年检与定期清理开户网点按客户维度对托管账户进行批量年检,当地人民银行要求以账户为维度进行年检的,按其规定办理。开户网点对托管账户设置久悬账户前,须与总行资产托管部或
29、授权分行确认并得到其同意。第二十一条 对账管理总行资产托管部通过“资产托管系统”、“网上银行系统”或按协议约定方式统一与非授权类托管产品的管理人定期进行账账、账实核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总行资产托管部不再重复与分支行进行定期的银企对账。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参照非授权类托管产品的对账要求,办理授权类托管产品的对账事宜。第四节 产品资金账户资金清算的应急处理第二十二条 应急处理的启动条件产品资金账户资金清算应急处理适用于“资产托管(清算)系统”、“网上银行系统”或“支付业务系统”等业务系统中断/停止服务后通过应急方式进行的资金划拨。第二十三条 应急处理规范需要启动应急处理时,总行资产托管部或
30、其授权分行按照如下规范处理:(一)总行资产托管部或授权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提交的划款指令要素和其加盖的预留印鉴无误后,在划款指令上加盖经办岗、复核岗、审核岗签章和“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清算业务专用章”(授权分行加盖“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专用章(地名)”),通过办公邮箱/传真将划款指令的扫描件发送到开户行所,并与开户行清算岗人员确认是否收妥。如需辖内异地网点代为转汇划款的,总行资产托管部或授权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应在划款指令和邮件中描述划款路径,并协助联络转汇行所预留运营岗位人员待岗及时办理转汇业务。(二)各开户行审核接收的划款指令要素完整、
31、准确后,按照划款指令要求办理托管资金汇划业务。资金汇划完成后,开户行应及时向总行资产托管部或授权分行资产托管业务部门反馈结果后方可离岗。第五节 产品资金账户的变更第二十四条 产品资金账户变更需要变更产品资金账户名称、账号、利率、开户行所和预留印鉴样式等关键信息的,由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向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开户行收妥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七)后,方可按照我行运营制度要求为申请人办理账户信息变更。其中,预留印鉴组合中的个人签章不是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申请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
32、管部门负责人变更的,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开户行出具变更通知书申请办理印鉴变更手续,开户行据此办理预留签章变更业务,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不需要提交其它证明材料。如需上浮存款利率的,存款行应报请总行存款利率主管部门同意,同时,由总行资产托管部或授权分行在变更通知书中予以明确。其他账户信息需要变更的,由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直接向开户行申请办理。产品资金账户的关键账户信息变更后一个工作日内,开户行运营人员应向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八)。第六节 产品资金账户的撤销第二十五条 产品资金账户撤销流程托管业务终止后,由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向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
33、请,开户行收妥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销户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九)后,方可按照我行运营制度要求为申请人办理账户撤销。(一)申请人申请撤销产品资金账户的,应提交以下表单和资料,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其中,以托管人名义开户的,加盖“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专用章”加总行资产托管部负责人名章,或“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专用章(地名)”加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名章。1、填写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类账户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代办,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4、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4、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销户通知书5、对于产品未能正式成立的产品资金账户,即产品资金账户未发生交易的,申请人无须提交上述2、3点所列资料。(二)开户行运营人员审核及操作要求开户行运营人员审核申请单位提交资料齐全、无误后,按照我行运营制度要求办理产品资金账户撤销手续,账户撤销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进行备案,1个工作日内向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提交销户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十)。第五章 业务检查及罚则第二十六条 业务检查总行资产托管部不定期对资产托管业务账户开立、资金清算、托管资产和产品资料保管等事项对分行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及开户行进行监督
35、检查,原则上每年至少一次。分行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辖内开户行进行业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检查整改报告报送总行资产托管部。业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产品资金账户的管理,包括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是否符合规定,相关资料是否完整;账户约定信息、账户名称、业务品种(或产品类型)、科目归属是否正确,利率设置是否与批复相符;及时进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报备;托管资产的资金清算是否及时、准确;(二)产品资料保管,包括托管产品划款指令及附件等资料的保管;托管资产保管,包括对托管产品存款资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实物凭证的安全保管及按规定变现管理;(三)其他资产托管业务事宜。第二十七条 开
36、户行违反本文规定擅自开立产品资金账户的,总行资产托管部将视具体情况,暂停或取消该开户行新设产品资金账户开立资格。第二十八条 因分行或开户行的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执行划款指令、错误执行划款指令,未造成损失的,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造成重大损失或对我行声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责任在分行的,暂停对该分行资产托管业务授权。责任在开户行的,一定期限内暂停该行新产品资金账户开户行资格,并且由相关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 分行托管业务主管部门或开户行未按本文规定履行保管职责的,未造成损失的,由总行资产托管部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责任在分行的,暂停该分行托管业务授权;责任在开户行的,暂停在该行开立新产品资
37、金账户。第三十条 开户行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托管业务人员变更等报告职责的,由总行资产托管部责令其限期整改。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总行资产托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账户管理办法(xx银托200906号)和关于规范我行托管产品资金托管账户开立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xx银发【2011】547号)同时废止。第三十二条 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一:托管业务账户体系结构图附件二:开户行托管业务人员报备表开户行托管业务人员备案表开户行职责姓名电话手机邮箱开户人员指令接收会计主管附件三:关于申请为XX托管专用账户开户的请示关于申请成为XX托管专用账户开户行的请示总行资产托管部
38、:我行申请为 (XX产品) 在我行分行营业部(或XX支行)开立托管账户,账户名称: ,账户性质为 ,账户业务品种为 ,币别为 ,年利率 %。为顺利开展该项目托管业务,切实履行开户行职责,我行将采取如下措施加强业务管理,防范操作风险,确保托管资产安全及业务运行平稳。一、 规范开立托管专用账户我行将严格按照xx银行资产托管业务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托管项目开立托管专用账户,并尽快完成该产品账户的开立及相关设置。二、 保障托管专用账户资金汇划的安全及时根据该项目资金汇划的特性,指定专人与相关业务部门落实外币划拨头寸,协助并跟踪托管资金及时有效划拨。三、 严控开户行操作风险(一) 指定产品负
39、责人,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处理该产品日常运作的有关事宜,负责与总行资产托管部及管理人日常沟通联络,协调处理分行内部与该业务有关事项。(二) 严格按照总行要求,配置专门的资金清算岗人员,负责该基金有关的资金清算工作。以上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我行将在托管专用账户开立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总行资产托管部。(三)我行将严控操作风险,保证该项目款项准确、按时到达收款行。我行划款指令接收截止时点为16:30,如我行在截止时点前收到划款指令,而该款项最终未按客户要求当日汇出,我分行将承担一切责任。妥否,请批示。(联系人:XXXX 办公电话:XXXX 手机:XXXX)xx银行 分行 支行(开户行业务公章)年 月 日(联
40、系人:XXXX 办公电话:XXXX 手机:XXXX)xx银行XX分行XX部(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公章)年 月 日附件四:开户通知书开户通知书 分行:现同意在你行分行营业部(或XX支行)开立托管账户,账户名称为 ,账户性质为专用存款账户,账户业务品种为 ,币别为 ,年利率 %,预留印鉴为 。该账户备案在 存款人 基本存款账户下。请你行在账户开立完毕后当天向我部提交账户信息说明书。如托管协议尚在签订过程中,你行应待协议签订后,将托管协议复印件作为开户证明文件,保存在账户资料档案中。请你行严格遵照xx银行资产托管业务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开户行职责,严控操作风险。资产托管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41、 xx银行资产托管部年 月 日 附件五:账户信息说明书 账户信息说明书总行资产托管部:我行于X年X月X日为“ (产品) ”开立 (币别) (账户性质)托管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 账户名称:账号:利率:大额支付号:xx银行 分行 支行(开户行业务公章) 年 月 日附件六:业务指令授权书xx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指令授权书【20XX-XX号】各分支行:我部所有资产托管账户相关业务划款指令经办、复核、审核人员印章、签字及业务印鉴指定如下,本授权自20XX年XX月XX日生效,原授权【20 XX - XX号】内容同时失效。岗位姓名印章样本签字样本业务印鉴经办人员复核人员审核人员注:在我部撤销或更改授权
42、的通知书送达你行前,本授权书持续有效。xx银行资产托管部 年 月 日附件七:变更通知书变更通知书 分行:根据(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申请等原因),现通知你行办理托管账户信息变更。原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变更信息:请你行于账户信息变更完成后当天向我部提交变更确认函。资产托管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银行资产托管部年 月 日附件八:变更确认函变更确认函总行资产托管部我行于X年X月X日为“ (产品) ”办理了账户变更手续。变更后的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其它变更信息:xx银行 分行 支行(开户行业务公章) 年 月 日附件九:销户通知书销户通知书 分行:根据“ (管理人/受托人/委托人)”申请,同时,我行托管的 “ (产品)”满足以下条件,现通知你行撤销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的托管账户。产品托管协议已终止;应付费用已缴清;托管产品的证券账户等投资账户已撤销; 。请你行于销户完成后当天向我部提交销户确认函。资产托管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银行资产托管部 年 月 日 附件十:销户确认函销户确认函总行资产托管部我行于X年X月X日为“ (产品 )”办理了销户手续。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xx银行 分行 支行(开户行业务公章) 年 月 日第 36 页 共 3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