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产权式酒店租赁合同书
编号: (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乙方租赁经营管理甲方向开发商所购买之物业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情形:
甲方购买的物业座落于 (合同编号:_______),(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 平米。(实际面积以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定的产权面积为准)。
第二条 租赁内容及条件
1、 甲方将购置的该物业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间内乙方对该物业拥有占有、管理、使用和收益等相关权利,并以乙方的名义对外经营。
2、 在租赁期内,甲方承诺其拥有物业因经营而产生的任何事宜将通过乙方交涉,自愿放弃除处分权以外的任何权利。
3、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按该物业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与开发商办理物业交接手续。乙方接收该物业视同甲方从开发商接收该物业,也视同该物业从甲方交付乙方,乙方接收该物业后应报告甲方知悉。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 甲方承诺该物业的租赁期限 10 年,
2、 乙方承诺该物业的租赁期限自甲方付清全部房款,甲方或开发商将该物业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3、该物业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四条:物业的运营和收益模式
1、该物业由乙方统一管理和经营。
2、甲方的年度租金计算:
(1)该租金为甲方的税后净收益。
(2)甲方的年度租金计算:前 3 年为总房价的 7%,中间 4 年为总房价的 8%,后 3 年为总房价的 9%(本总房价不含维修基金、契税、开户费、办证费等)。
(3)该物业租金的支付方式为:
①第一年按年支付,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②第二至三年按月支付,支付金额每月__________元 ;
③第四至七年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元。
④第八至十年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元。(支付日为每月 1 日)
(4)合同期内所有经营收益为税后收入,收益所得税的税收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依时收取第四条规定的税后租金。
2、租赁期内,甲方可享受酒店 VIP 客户优惠权(具体以 VIP 卡使用说明为准)。
3、租赁期内,甲方可享受 天的酒店免费入住权,但不可累计。
(二) 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该物业租赁给乙方。
2、保证其拥有物业的权属完整合法、法律手续齐全,是该物业的合法所有人。
3、甲方在乙方租赁期限内转让、赠与该物业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产权转移,保证将已设立租赁事项向受让人及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在与受让方的合同中以明确的条款约定:受让方必须在乙方租赁期限内继续履行本合同条款,且作为本合同甲方所有义务的承受者,受让方享有甲方应有的权利。而因转让、赠与该物业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产权转移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则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应承担方承担并支付。
4、甲方对委托的物业设定抵押等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将相关担保协议复印件提交一份给乙留存,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本合同约定之经营收益而勿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除非乙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租赁、管理、经营甲方的物业。
2、甲方同意乙方应获得有关该物业经营管理所属收益。
3、乙方有权排除任何乙方认为不正当的干涉与防碍,甲方需对此配合与支持。
4、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物业进行装修。经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有权进行相关结构的改造,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拟在租赁期满 年内转让该物业予第三者时,乙方在相同条件下有优先租买权。
6、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 乙方的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在租赁期内,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七条 物业的资产重置及交还
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但因乙方经营管理该物业添置的设施归乙方所有,其他设施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保证恪守履行本合同之约定,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履行应尽义务,则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及商誉损失等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未履行应尽义务,则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租赁期内,若逾期 3 月乙方未向甲方支付租金,除应付甲方的租金外,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甲方年度租金的 0.5‰为违约金,违约金从违约之日起第二天开始计算。逾期 6 个月或每年度逾期累计超过 6 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在有效期内,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之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委托物业购房款 8%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签署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因国家政策法规导致该物业不具备乙方经营条件时。
3、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4、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况。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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