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书
发包人(单位):
承包人(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珲春天邦御景花园
2、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合同工期:
____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质量标准:
承包人必须资质齐全,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图纸组织制作安装,必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且保证一次性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合同价款:
1、合同单价:
楼宇对讲门: 元、平方(含制作、安装)。
进户门: 元、平方(含制作、安装)。
2、总价: 。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
积极协调各方的关系,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承包人:
1、严格服从发包人的调度、管理,严格按行业标准及图纸制作,按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工(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2、在施工过程中服从工程总承包方的管理,不得破坏其它分项工程。
3、在合同规定的维修期内,负责免费对工程维修(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
4、解决好应由承包人解决的其它工作。
六、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门安装完毕之后10日内付总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55%,剩余5%做为保修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内(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付清。
七、保修期:
双方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保修期执行国家标准且不少于一年。
2、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一)、发包人违约责任: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欠款额0.5%/天支付违约金。
(二)、承包人违约责任:
1、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5%/天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服从发包人、上级各主管部门的管理,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承包人应无偿自费返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承包人并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5、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三)、争议的解决:
双方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起止时间: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本合同终止。
十、其它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盖章)
代表:(签字)
承包人:(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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