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沪昆客运专线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程质量总目标: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及铁道部客运专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合同兑现率100%,确保部优,力争国优。 第三条 质量方针:坚持一流目标;更新建设理念;借鉴先进经验,加强过程控制;健全标准体系;落实全员培训;依靠科技攻关;推进管理创新;实现建设目标。第四条 中交隧道局五公司沪昆客专项目部管段的施工与设备制造安装,材料供应质量,以
2、及其他相关的质量管理活动,均遵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五条 项目部各工区是质量责任的主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第六条 项目部各工区必须按照审核后的施工图和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必须按规定结合现场核对施工图及设计文件。发现勘察设计与现场情况不符时,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第七条 项目部必须按照股份公司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现场施工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第八条 项目部必须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明确主管领导,配足专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质量管理,建立
3、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职责。第九条 项目部设置符合规定和满足施工需要的工地试验室,并配备一定数量有相应资格的试验人员和相应的试验、检验、检测仪器。第十条 项目部各工区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禁止进厂。第十一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事故工区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项目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第十二条 项目部及各工区对工程的关键岗位、关键工种执行严格的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对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产品和设备。第三章 质量管理体系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质量管
4、理体系项目部成立经理任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组员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管段工程质量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各工区质量管理工作。中交隧道局五公司沪昆项目部安质部设专职质量监察工程师,负责沪昆铁路本管段的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各工区均应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工区区长任组长,工区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组员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工区质量管理工作。对所属施工队工程质量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各工区必须设专职质检员,负责本工区工程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对每道工序直接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建立信息指令执行反馈体系项目部各工区对相应管理机构发出的指令、整改要求的执行情
5、况和结果要及时反馈,形成制度,对耽误时机、久拖不报的责任人追究责任。第十五条 建立质量检查体系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质量检查和考评。不定期进行专项质量检查、抽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区,要求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工区,项目部对其进行处罚,对质量控制好的工区给予奖励。第十六条 建立工程质量报告体系各工区应定期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报告,以明确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各工区每季度必须向项目部安质部提交总结报告。各工区必须建立各种工程质量台帐(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等)。第四章 质量管理措施第十七条 设计文件审核项目部以总工程师为主对施工图进行审核。没有经过审核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第
6、十八条 项目部按规定对设计、施工重大技术标准、复杂技术难题、设计方案优化、施工技术和工艺流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系统联合调试和试运行提供技术保证。第十九条 项目部各工区必须按规定结合现场核对施工图及设计文件。发现勘察设计与现场情况不符时,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否则追究各工区质量责任。第二十条 项目部工程部根据施工任务制定施工工艺和作业流程。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试验室按照不低于省2级实验室设置,试验室检测频次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全员培训上岗制度项目部全体人员均经过培训方准上岗。重要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由上级单位提出培训意见,按照意见要求组织进行培训;重要技术
7、方案和关键技术难点实施由上级单位牵头进行专题培训;任何人员无权安排未经过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第二十三条 严格工序控制各工区应建立工序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工序检验制度,实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的三检制度;上道工序检查不合格或检查合格但未签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主体工程、关键工序或重点部位必须有技术人员进行旁站。第二十四条 配备先进的施工机械及大型砼搅拌站第二十五条 开工报告申报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未经审批不得申报开工;材料未经实验、配合比未经确认不得申报开工;制度、标准不全不得申报开工;各工种操作证不全不得申报开工;施工图未复核等不得申报开
8、工;施工未复测不得申报开工。第二十六条 专业性强的工作由专业化队伍施工。第二十七条 工程观测对桥梁沉降、收缩徐变、两端转角进行观测记录各项指标,确保无碴道床的铺设。第二十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发生质量事故,各工区必须按要求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项目部必须在12小时报局指挥部,24小时报建设单位,并通知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住现场人员。事故单位应在3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事故报告表逐级上报有关单位。经调查分析研究后,按事故的分类等级,遵照建设部、铁道部有关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2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
9、场,并做好取证工作。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处理:(1)发生质量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谎报或隐瞒不报告擅自处者;(2)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现场,阻碍、干扰调查工作进行,以及提供伪证者;(3)事故发生后使用掩饰手段未如实上报者;(4)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4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按铁道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办理;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由建设单位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铁道部批复;工程质量大事故由建设单位组织调查处理,并报铁道部备案;工程质量一
10、般事故由建设单位调查处理。5工程质量重大、大事故涉及单位对事故调查处理不一致时,可直接向铁道部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铁道部审查裁决。第二十九条 工程质量奖惩对工程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应给于荣誉或适当的物质奖励;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对企业质量信誉造成较大损害的有关责任人应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确保沪昆铁路客运专线中交隧道局五公司管段全部工程达到国家、铁道部现行客运专线工程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合同兑现率100%,确保部优,力争国优。规范我项目管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1、及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国务院国办发(1999)16号“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将工程质量放在工程建设工作的首位,并规定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有下列四个方面内容:1.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即对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质量实行行业主管部门,主管地区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除追究当事单位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人在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干部任用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失察的领导责任。2.项目法人责任制。即对基础设施项目按政企分开的原则组成项目法人,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工程质
12、量负总责。3.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人,按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因参建单位工作失误导致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参建单位法人的责任。4.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指项目工程质量的行政领导人,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人,都要按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如果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根据国家和铁道部的规定,项目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
13、技术责任和法律责任。各级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要按上述规定,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岗位责任,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出落实措施,把质量管理的各项职责落实到实处。在此基础上,各工区要结合质量体系标准,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和细划每个岗位的质量职责,做到岗位职责明确,管理监督到位,规章制度落实,确保工程质量。二开工报告制开工报告制度是国家规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由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申请开工报告,报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批准后的开工报告应同时抄报主管上级一份。在申请开工之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完成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有:1.施工复测结束,测量放线准确无误;2.
14、按规定完成了及施工图现场核对;3.完成征地、拆迁,施工场地清理、平整、硬化达到规定要求:4.进场人员、材料满足施工需要;5.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满足要求;6.施工机具设备已按投标承诺进场,满足施工需要,并且已安装调试;7.完成了进场材料检验、水质化验、配合比结果已确认;8.项目管理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及作业指导书已经审批,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已确定并已向作业人员交底;9工程所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规定通过鉴定或审批。三设计文件分级审核及施工图现场核对制项目部及各工区收到设计文件后,应按规定分级审查核对,并建立专门的文件审核记录或台帐,注明审核人员、
15、日期及审核结果等;没有经过审核的图纸不得用于施工。工程设计图纸与定型图纸、标准图配套使用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及施工需要补充施工详图(如根据规范和定型图自行对复杂工程部位绘制的大样图等)。交付施工的图纸应有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校对核对,校对后方可使用。同时应建立相应的记录或台帐。各级技术负责人、主管工程师对审核后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负责。四变更设计批准制变更设计工程部负责,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提出变更设计报告及相应发生的工程增减数量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同时建立变更设计记录或台帐。在未得到建设单位或监理书面同意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设计。五测量双检制由工程部负责。开工前由建设单
16、位(或设计单位)向我项目部办理交接桩。交接记录必须有书面记录,双方签字。记录应作移交文件、妥为保存。交接桩工作完成后,工程不应及时复测,对复测后确认的问题及时向交桩单位书面报告,以求解决。施工测量和施工放线放样必须坚持双检。即两个测量组分别测量或一个测量组分别用不同的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应有正式记录簿,记录格式应标准化,不得乱涂乱改,每次测量应有主测人员签字,注明日期、妥善保存。六技术交底制由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负责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贯彻整个施工过程。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提供书面交底材料。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就工程项目设计的内容、技术标
17、准、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施工方案与要求、施工顺序、工期、进度安排、工艺质量标准、设备物资供应的安排、安全质量措施以及整个建设项目的管理体制进行技术交底。工程部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向下一级或施工班组及有关业务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向作业队的技术交底应分批、分段进行,其中内容除提供必要的书面技术资料和图表(如设计计算资料、图纸、有关技术规定、操作程序、供需之间配合、施工工艺等)外,同时应针对交底内容提出其质量安全措施。要求及注意事项。技术交底书格式应标准化、字迹,图表应清楚规范,有复核签字、交接双方签字,施工技术部门建立发放台帐。七工程试验制及检验仪器检测制工程试验工作应严格按集团公司工程试验管理条例执行
18、。各级试验机构必须获得资质等级和计量认证,试验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否则出具的检测试验报告无效。工程试验包括材料试验。凡进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等按规定经过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试验室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和有关管理制度,试验仪器设备按规定进行鉴定和校验。检测试验人员对出具的检测试验报告负责。八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由工程部门负责,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过自检合格,按规定格式填写隐检报告,并经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确认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否则不得擅自隐蔽作业。铁路建设项目的各类隐蔽工程检查按铁道部规定的“程检表5-46”的格式填写。
19、隐蔽工程检查证必须齐全,作为竣工文件妥善保存。九工程质量检查制工程质量检查一般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大检查。日常检查:一是指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或领工员负责,按照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对已完工序质量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二是指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日常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作业人员是否按“规范”、“工法”、“验标”及技术交底要求操作;质量保证措施是否落实;过程质量是否得到控制;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客运专线验收标准。定期大检查: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定期质量大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完成整改后及时反馈或进行
20、复查。凡是以集团公司名义施工的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检查通报应抄报集团公司安质处。十检验批、分项、工区、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和签认制沪昆铁路客运专线中交隧道局五公司管段,按照铁道部颁发的客运专线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规定,在检验批、分项、工区验收的基础上,对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以及观感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结果是考核施工单位完成质量指标的根据。质量验收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组织验收和填报验收记录表,签证人员应对评定结果负责。各类质量检测报告、检查验收记录必须及时填写,并严格履行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十一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制各工序施工前都必须编制施工工艺
21、流程设计。实行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审批制,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施工作业流程设计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应将严格执行和动态设计相结合,使其更有利于质量的控制和工效的提高。十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做好技术资料的准备工作。技术书籍、技术资料及施工图纸的收集及发放要建立登记发放台帐。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决不允许使用虚假资料和无效资料。做好各种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评定、整理及归档工作,保证竣工文件真实、完整。技术资料必须记录详实、收集全面、评定恰当、整理完善、标示明白、签字及时、数据真实、归类正确, 施工中的所有资料必须按类型、工点、归类建立资料档案,设置专人保管。文件图纸收发应建立登记签收,资料的
22、上报下达递送均应有签收记录,借阅资料必须进行登记,避免丢失和错放。资料及工作移交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十三工程日志记录制度工程日志是记录工程的原始资料之一,最终进入竣工资料,应按工程项目分别建立并编号,由领工员和主管施工的技术人员分别负责按规定内容逐日详细填写,不得事后补填。工程日志填写要每天按内容要求进行认真填写,做到字迹清晰整洁,均须使用不腿色的碳素墨水填写,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检查指导。工程日志薄填写内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有以下内容:(1)开竣工日期、施工勘测资料、工程进度安排及上级有关指示。(2)施工方法,施工组织和机械化程度等情况。(3)每日完成的主要工程数量。(4)每日使用
23、的主要材料规格、数量及其工地试验结果。(5)气候情况。(6)各项圬工施工配料、拌和、测温等结果。(7)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如变更设计、施工与设计不符情况,变更施工方法,工程质量事故以及经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等。(8)检查人员对施工的改进意见及其他有关事项。对重要(有争议)问题来不及形成决议但必须办理的可根据记录的工程日志,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执行,否则可不予执行。十四质量信息管理制项目部各工区对相应管理机构发出的指令、整改要求的执行情况和结果要及时反馈,形成制度,对耽误时机、久拖不报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十五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测及储存管理制项目部试验室、物设部必须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
24、准和合同规定,对建筑材料、砼、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产品和设备。建筑材料、砼、构配件、设备等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禁止进厂。试验室按规定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鉴定、校准,并做好标识。十六关键岗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项目部必须对工程的关键岗位、关键工种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项目部技术、管理负责人必须由咨询单位组织培训;主要技术岗位由咨询单位提出培训意见,由局组织培训;技术工人及操作人员由项目部组织培训。重要技术方案和关键技术难点实施由咨询单位组织培训;未经过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十七成品保护制项目部对已成型的结构物制定防护措施,并组织
25、实施,在竣工验收时落实工程的保修责任。十八、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按铁道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办理;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由建设单位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铁道部批复;工程质量大事故由建设单位组织调查处理,并报铁道部备案;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由建设单位调查处理。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项目部必须立即上报。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的一般事
26、故报到公司一级,由公司(处)组织调查处理。2万元以上的事故报到集团公司,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或监理,其中涉及设计问题的还应同时通知勘察设计单位的工地代表,共同参加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无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原则办理,并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对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十九、工程质量奖惩制 对工程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应给予荣誉或适当的物质奖励;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对企业质量信誉造成较大损害的有关责任人应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工程质量
27、奖惩实施细则一 总 则第一条 为有效保证沪昆铁路客运专线中交隧道局五公司管段工程质量,维护企业信誉,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创建精品工程,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实行奖罚制度,促使全员重视质量问题,施工过程中从严控制,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创优观念。第三条 对在工程质量管理中成绩突出、有重要贡献者,责任心强、能提出合理化建议者,得到业主和监理肯定和表扬者给予奖励;第四条 对于因施工原因而造成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的不合格,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对责任心不强的人员及行为有可能造成不合格的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二 质量奖励第一条 对
28、能严格按照规范、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全月无质量问题,所施工工序工程质量评定优良率均大于95%,得到业主和监理认可的,对施工班组给予一千元至一万元的奖励。第二条 所施工工程实物质量考核优良,外观光洁,无气泡、砂面、漏浆、错台、粘模等外观缺陷,且被业主树为“样板”,对施工班组按月人均给予100元的奖励,对主要负责人奖励200元。三 质量处罚第一条 各工区内业资料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一次处以10020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加倍处罚。1隐蔽工程检查资料短缺或填写有较大失误者;2分项工程已完工一月而未及时填写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表者;3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无产品合格证或缺乏有效质量检
29、验资料者;4伪造试验报告及其它内业资料者;5不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及其它资料者;第二条 对用于施工的材料如发现以下问题,将给予相关责任人200元以上的罚款;若因以下原因造成损失者,将从重处罚。1不按标准进行标识者;2钢材无合格的料场或就地胡乱堆放、不符合要求者;3混凝土常规试验指标(如强度等级、坍落度等)不能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但已用于施工;4因混凝土供应不及时造成浇注中断,产生质量问题者;第三条 发现有以下现象者,一次予以200元罚款,责成返工处理;对于问题严重或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的情况,将予以500元以上的重罚。1不按设计及规范施工,偷工减料、蛮干者;2砼工程中系人为因素造成的跑模、气泡、漏浆
30、、蜂窝、麻面、漏筋、过振、错台等外观质量缺陷; 3外露部分砼由于不按规定涂抹脱模剂,造成砼颜色不一致,影响观感质量者。4砼工程没有按规定埋设预埋件,错埋、漏埋的;5钢筋种类规格乱用;6钢筋绑扎、焊接不符合规定或接头位置不正确;7结构物位置、尺寸有误的;8钢模板安装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偏差;9未按有关要求处理施工缝的;10垫石砼收面不平整,不符合规范要求;11桥梁梁体出现蜂窝麻面,水纹斑等现象的。四其 它1对未经检查就进行下道工序的首次给予500元以上处罚,再范者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2发生质量事故者,不论什么原因,将按照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度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参
31、照公司有关文件要求执行。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出重奖重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沪昆铁路客运专线中交隧道局五公司管段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工程安全及相关行车安全,维护沪昆客运专线建设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道部铁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以完善的制度,得力的措施确保安全制度的落实,化解风险,确保施工生产安全。第三条 项目部要牢固树立全员安全意识,并根据自己施工作业特点,细化、分解安全职责,制定相
32、应实施细则,使每个人安全职责明确,逐级负责。实现安全生产无责任死亡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大行车事故、无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重伤频率、负伤频率分别控制在0.3 、6以下安全目标。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人员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所属标段安全工作。第五条 项目部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安全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对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安全负技术责任;施工生产及相关部门、作业队长、生产班组长及现场直接作业人员,均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关安全责
33、任。第六条 项目部设安质部,专职安全监察工程师,负责本标段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各工区安全工作。第七条 各工区均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区经理任组长,工区副经理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组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工区安全管理工作,各工区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安检员。第八条 专职安全监察工程师和安检员应定期进行技术、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质,持证上岗。第九条 直接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以及其它需进行重点防范作业的基层作业班组,应设置专职安全员,其它作业人员应配备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生产监控网络。专(兼)职安全员应积极配合项目部、施工队安全人员的工作,施工队负责人,班
34、、组长要大力支持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第十条 安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职安检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如确需变动应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第十一条 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有效安全保证体系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十二条 项目部要加强对协作队伍和民工的管理,积极开展全员职业劳动安全宣传教育及安全生产岗前培训。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第三章 监督检查工作第十三条 公司项目部、各工区、施工队要建立定期、专项、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项目部每月、各工
35、区每旬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并根据情况随时抽查或专项检查。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由主管领导带队,有关部门和专职安检人员参加。检查中发现问题,按照三定一记进行(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记录在案)处理,必要时可下发停工通知单,并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对安全情况普遍存在问题的,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检查结束后及时编发通报,上传下达。第四章 道路交通安全第十五条 项目部及各工区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控机制,开展教育活动,确保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交通安全。第十六条 发生交通事故应按责任事故统计上报。第五章 施工现场及驻地
36、安全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铁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采取严管严防的有效措施,强化施工区域及驻地的治安管理,不断提高防控能力,确保安全。第十八条 对重点、控制工程和特殊场合、关键部位,要加强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和安全控制,建立相应的安全、治安防控制度,使非施工人员和车辆不得在作业区随意出入、通行,确保现场安全、秩序井然有序。第十九条 对各类大型施工机械以及施工现场供水、供电、油库等设施,要落实作业人员责任制,运用多种手段加以防护,确保要害部位安全。第二十条 对通信光缆、通信线路等重要设施要安排专门的人员看守防护,确保管线的安全和畅通。第二十条 对各类施工现场的物资材料,要按文明施工的要求,集中存放分类保
37、管,各类标识规范明确。第二十一条 在施工中作为补充使用的劳务协作队伍和劳务人员,应严格审查,凡身份不明,证件不齐的人员一律不得使用。第六章 伤亡事故的报告处理第二十二条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含急性职业中毒),应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进行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并办理工伤保险报告和相关赔付工作。第二十三条 伤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以电话方式在2小时内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并在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主管部门。第二十四条 发生重伤事故,由经理部安全员与工区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本项目生产、技术、安全、工会部门等有关人员以及驻地监理参加的事故调查
38、组进行调查处理;发生死亡事故,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和驻地监理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邀请地方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参加,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所使用的劳务协作队伍和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实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同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第二十六条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认真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明确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对亡人事故,将事故处理报告一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七条 事故罚款1.发生一次重伤1人事故,罚款2000-5000元/人;一次重伤2人及以上事故,罚款6000-8000元/人 。2.发
39、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罚款8000-15000元/人;一次死亡2人事故,罚款15000-25000元/人、;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重大事故,罚款20000-30000元/人。3.对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漏报、谎报、隐瞒不报的单位罚款20000-40000元/件。4.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责任裁定书,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根据情节,比照上述1、2、3条处理。5.对未遂事故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进行处理。第二十八条 奖励 1.奖励基金由安全事故罚款作为奖励基金。2.项目部每月对各工区进行一次安全施工的评比,根据名次不同给予奖励。第二十九条 对于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将检查结果记载,在月检查评比中作为参考。安全
40、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规定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体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2.明确规定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3.明确规定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严把安全生产源开关。二、班前讲话制1.各生产班组坚持每日班前集体讲安全生产制度;2.各班组长根据当日的生产任务和作业项目,进行安全讲话,提醒工人重视安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3.由班(组)长或安全员根据当日的生产任务和作业项目,提出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三、“周一”安全学习制1.各工区利用“周一”晚上的时间,组织班组针对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学规程、讲安全、查隐患、议危害、订措施
41、、堵漏洞。实行依靠职工群众管理安全的制度; 2.安全学习活动要有具体的内容、要有专门记录本,详细记录活动的情况;3.项目部领导和安全专职人员及时检查工区,工区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员应及时检查协作队伍活动记录,听取班组对安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这项制度必须常年坚持,持之一恒,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四、安全设计制1.本标段所有重大临时设施,如便桥、起重设施、提升设施、脚手架等,均由工程部负责编制安全设计,并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签发开工报告。2.安全设计内容包括:不安全因素预测及防护措施,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具体设计,重要大型临时设施及机具的设计计算和施工图纸等。3.安质部按
42、照安全设计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五、技术交底制1.工程部将设计图纸、施工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安全要求等向参与施工和管理的人员、班组进行技术交底,使设计意图和各种施工标准能在施工过程中得到体现和落实。2.技术交底制,是一项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包括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单位逐级向下级单位(项目部、工区、班、组)交底。3.技术交底应有交接人签字并作出记录。六、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1.对施工中建造的临时性设施,在使用之前,必须由技术、机械和安监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或安全设计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签证使用,否则不能投入使用。2.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正式工程项目施工任务服务而建造的各种
43、临时性构筑物和大型非标的起重运输、升高设备、机具等。主要包括:便桥栈道、起重设施、提升设施、脚手架、龙门架、缆索吊、地垄、挂篮、造桥机、支撑架滑模、爬模设备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等。七、安全教育制1.项目部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规规度和典型经验教训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安全技术教育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尘毒技术知识、防护用具、用品技术性能和使用方法等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和自护能力。2.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经常性安全教
44、育、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校教育等。经常性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活动日、班前安全讲话、安全工作会、安全技术交流会、事故现场会、安全宣传园地和刊物等;三级安全教育,是对新工人(含参加生产实习人员、调动工作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即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在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特殊作业人员培训,是指对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持证上岗。否则不准上岗操作;学校教育,包括劳动安全(劳动保护)正规学校教育和短期安全培训教育,短期安全培训教育主要是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学习班,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安全生产
45、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八、交接班制1.实行轮班制企业的班(组)进行交班与接班的制度。交接班时,交班的班(组)长应将本班(组)的设备、工具技术状况、工作和安全情况,以及提请下班注意的部题,向接班的班组长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中,双方确认后签名。2.交接班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认真交接,不得马虎从事,更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给下班留下安全隐患。值班领工员或负责人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督促班(组)长认真执行交接制度。九、安全操作挂牌制1.对从事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均应实行定人定机定责;2.将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上墙或悬挂有作业场所的适当位置,随时提醒操作
46、人员严格遵守,以保证安全操作。十、安全生产检查制1.项目部定期核查和不定期对各工区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对在现场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妨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采取通报、整改通知书、罚款通知单等形式,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2.各工区随时对安全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每日进行巡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并且要有记录;3.各施工班组坚持做到工前有布置、工中有检查、工后有讲评的“三工”制度,并做好记录。同工种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上下工序之间,应认真做好交接班检查和记录;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要敢于大胆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发现事故隐患和苗头及时予以纠正;5.各工区领导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要做到心中有数,随时组织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十一、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1.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按有关规定立即逐级上报;2.立即成立由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等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负责写出事故调查报告;3.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十二、安全生产奖惩制1.按照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