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财富新城代理销售合同620.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845170 上传时间:2024-05-10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178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富新城代理销售合同620.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财富新城代理销售合同620.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财富新城项目(大方迎宾路地块) 销售策划及招商代理合同 甲方:织金金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2012年6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概况 第二章 销售代理合作总则 第一条 委托方式 第二条 销售代理工作内容范围与期限 第三条 销售目标任务与要求 第三章 代理佣金提取标准及结算支付方式 第一条 代理销售物业价格 第二条 代理佣金提取准 第三条 关于代理费提取的其他约定 第四条 销售实现提成标志 第五条 代理佣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第四章 履约保证事项 第五章 与代理销售相关工作事项 第六章 关于广告推广费的预算、支出与承担的约定 第七章 甲乙双方权利及务 第八章 违约责任与他 销售策划及招商代理合同 委托人:大方新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话: 营业执照号: 代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营业执照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在建项目金南尚城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特立本书,共同遵守。 第一章 项目概况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标的物的名称及地址 项目名称:财富新城(项目暂定名) 建筑形式:一类高层,商住综合体 1.2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54498㎡ 其中: 1.2.1住宅约: 413600 ㎡,3985套 1.2.2商业约:50390㎡ 1.2.3地下车库:76448 ㎡ 2161个 第二章 销售策划及招商代理合作总则 第二条 委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标的项目楼盘的代理销售方,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全权负责标的项目的销售及商业招商工作,乙方根据标的项目楼盘的销售收入按比例提取销售代理佣金。招商按固定标准提取销售代理佣金。 第三条 销售策划及招商代理工作内容与期限 3.1委托工作内容: 乙方为本项目全程提供综合的销售服务,具体如下: 3.1.1市场调研、宣传推广、营销策划服务 3.1.1.1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本项目全程策划、招商及销售代理服务过程中,乙方将为项目配备现场专职销售经理(项目经理)1名、策划经理1名,现场专职销售主管1名、项目专职销售人员4-5名。公司营销总监、项目专职策略策划师、平面创意人员、文案创意人员将定期巡场跟踪,并参加项目的月度销售会议。; 3.1.1.2乙方专门工作组全面跟进项目后期园林规划及外立面设计工作,参与项目方案讨论及设计评标等工作。根据项目进度及甲方工作计划,形成例会制度(周例会、月例会制度),乙方专门工作组参加本项目例会及工作讨论,制定各阶段营销方案,提供专业意见及市场反馈,也可应甲方需要参加本项目相关的不定期的讨论; 3.1.1.3从策划和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访谈、销售推广研究,向甲方提报项目市场、客户调研报告,产品定位和产品解决方案,项目销售及推广策略; 3.1.1.4乙方在签定合同之日起第10个日历天,项目前期工作组将再次深入到织金县城展开相关调研及商业针对性深入研究,并于30个日历天提交项目《现阶段营销执行报告》; 3.1.1.5乙方根据片区阶段性市场状况与发展趋势负责制定项目的整体营销策略,同时根据甲方的资金及工程要求制定销售节奏安排、价格策略、认筹方案,推广活动及项目包装方案等重要策略,经甲方认可后乙方负责执行和实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3.1.1.6在项目销售过程中,乙方负责制定阶段性的推广和销售计划、促销活动计划、推广活动计划等营销方案,并负责落实、执行各项推广计划,并对广告和推广的效果进行监测和反馈,根据反馈实际情况及时对营销推广策略进行调整和提报;以上计划的提报周期为:年度、半年、季度、月度; 3.1.1.7乙方指定专职策划人员,在项目销售过程中,负责推广计划和营销活动的落实和执行,对推广中的广告设计、活动创意等策划事务提报建议并协助甲方进行过程质量监督和管理; 3.1.1.8乙方负责日常定期的市场调研、竞争产品跟踪研究和客户访谈,根据市场反应、销售状况及成交客户分析,每月提交项目分析及总结报告、阶段销售推广建议; 3.1.1.9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指派的其他单位的工作进行配合和指导,协助甲方对其他单位进行协调管理,以保障其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3.1.2销售前台代理服务。 3.1.2.1在正式驻场后,乙方组建本项目的销售团队,开始统筹本项目营销工作,项目销售经理常驻销售现场,并抽调具有与本项目同类物业销售经验的优秀销售人员及甲方现有销售人员,组成本项目销售团队,销售团队常驻销售现场,专门负责本项目销售工作,隶属公司技术中心的执行总监定期巡盘检查,乙方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状况进行资源调配,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3.1.2.2在乙方正式进场销售之前,乙方负责完成对本项目销售团队的培训,并建立项目销售管理制度,甲方可对乙方人员进行甲方公司理念、客户服务要求等方面培训,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场销售; 3.1.2.3销售现场管理:乙方代表甲方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管理,维持销售现场销售秩序; 3.1.2.4客户接洽:乙方代表甲方接洽客户、市调人员以及交流参观人员; 3.1.2.5客户信息管理:乙方负责收集来电来访客户信息,录入系统,建立来电来访客户档案,向甲方反馈客户意见; 3.1.2.6前期客户积累:项目启动强销期之前,乙方代表甲方进行项目推广及客户积累,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下,完成客户登记的相关工作; 3.1.2.7签订认购书:由乙方负责与客户签订《认购书》的工作,《认购书》的主体为甲方及客户,客户签订《认购书》的同时交纳定金,定金由甲方负责收取,认购行为按照事先制订的认购流程严格执行。同时,《认购书》所涉内容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3.1.2.8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乙方负责催促购房客户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签约,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主体为甲方及客户)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由专人负责催促购房客户交纳楼款及相关费用,所有款项均由甲方负责收取。完成甲乙双方确认的签约指标,负责收集按揭及产权登记相关资料,协助客户办理贷款相关手续。签约行为按照事先制订的签约流程严格执行; 3.1.2.9销售过程中房号销控表的管理:由乙方负责销控表的定制,登录及使用。认购后签约前必须由甲方审核客户的房号,才能签约; 3.1.2.10乙方指定专人完成售后服务工作,收集客户按揭贷款资料,并负责将需填列的按揭资料(包括按揭抵押登记表、预告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及资料粘贴等)填列完毕,并将上述全部资料(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全套资料)按日移交甲方销售内业人员。 3.1.3 销售后台事务管理服务 3.1.3.1甲方须指派专业人员配合乙方销售前台完成认购、签约环节及收款; 3.1.3.2乙方负责认购前根据销控表进行房号确认; 3.1.3.3乙方负责认购时将认购信息录入电脑; 3.1.3.4乙方负责签约时将签约信息录入电脑; 3.1.3.5建立客户档案,包括“业主档案”和“办证档案”,随着业务的开展乙方负责不断完善和补充“业主档案”和“办证档案” ;档案的管理由甲方负责。 3.1.3.6乙方有责任向客户说明解释以后该房屋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及规费(包括但不限于本体维修基金等); 3.1.4招商代理服务事项 3.1.4.1甲方须指派专人完成项目招商工作对接,包括项目招商策略、招商方案、政策实施等,同时包括招商执行签约; 3.1.4.2乙方根据项目要求组建专业的招商策划团队与招商执行团队,完成项目的整体招商; 3.1.4.3乙方根据项目及市场状况制定准确的商业定位与商业规划; 3.1.4.4乙方根据项目商业用房定位及规划制定针对性招商策划,并与甲方共同商议决定后投入实施; 3.1.4.5乙方汇同甲方根据市场状况及项目发展目标制定可行的招商政策,并投入运营; 3.1.4.5乙方根据项目招商工作的需要拟定项目招商推广计划及平面表现,递交甲方并在取得同意的情况下由乙方指定人员完成实施; 3.1.4.6乙方招商团队负责完成商业资源的整合,包括招商接待、基础洽谈、意向协议签署等; 3.1.4.7根据招商进度与商业用房销售需求制定商业策略,并与甲方共同实施,完成与商业用房销售的对接及交替。 3.2代理销售的范围:前述项目的住宅、非住宅、车位,其中扣除拆迁还房部分。具体数量,超出数量应按合同结算佣金计入业绩 3.3委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项目最后一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12个月止。到时可根据情况经双方商议后补签。 第四条 销售及招商目标任务与要求 4.1销售数量指标,作为对乙方的考核指标 销售目标计划 时段 周期 销售目标 市场引导期 进场之日至预售证取得之日 蓄客组数占开盘套数的200%以上 强销期 预售证取得之日起累计3个月 销售套数(按已签合同数计算)累计达到开盘套数的50% 持销期 主体工程完工 销售套数(按已签合同数计算)累计达到开盘套数的65% 尾盘期 取得综合验收合格 销售套数(按已签合同数计算)累计达到开盘套数的90% 以上指标每个项目按开盘日期分别计算 第三章 代理佣金提取标准及结算支付方式 第五条 代理销售物业价格: 5.1乙方于项目开工后(开盘前)一个月内提交《价格策略与定价报告》,以完整价格表的形式提出销售价格建议,甲方对此价格有调整权及决定权,待甲方最终审核、决定后双方各自签章备案,并由乙方执行,乙方只能按销售价格表中的价格及统一折扣比例进行销售,不能低于或高于该价格表中的价格销售。 5.2如遇特殊客户要求按低于销售定价购买房屋,乙方必须向甲方负责人员请示,并由甲方完成特例折扣审批单会签程序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能执行。 5.3销售面积按织金相关政府文件规定执行(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 5.4在销售过程中经甲方批准打折后售出的房屋,由甲方提供正式加盖公章(有吴总或赵总的签字)的正式通知乙方,佣金按打折后的实际销售额计算给乙方。 5.5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格表》及《销售房源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代理佣金提取标准 6. 1 代理佣金提成分套计算。 6.1.1销售代理佣金取费率:按项目实际成交单价计算的销售总额进行计算,本项目所涉写字楼、住宅、商铺提取代理佣金的标准如下: 住宅按销售合同价的 1.4 提取代理佣金 写字楼、车库、商铺按销售合同价的 1.4 提取代理佣金 计算公式为: 代理佣金=成交合同单价×销售面积× 1.4 % 6.1.2招商佣金取费标准:按本项目所涉商业用房每平方月租金为依据,收取商业用房招商面积2个月的租金; 6.3不计入销售提成部分:项目拆迁所涉及到的还房部份以及第七条所列形成的销售部分,该部分只计入业绩,不计入销售提成; 6.2备注: 6.2.1为确保项目效益的整体提升,同时确保销售的目标达成,在开盘之前,必须确保项目所涉展示空间、样板房、局部空中园林的体验环境施工完成,以达到项目的体验营销推进条件; 6.2.2具体的阶段销售目标若因非乙方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双方须另行协商确定,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6.2.3. 客户退房违约金处理:客户下订后,不能按时支付首期款,或者交完首付款,因客户原因,取消签约,造成退房,甲方所扣留定金,甲乙双方按8:2 比例分成(甲方80%、乙方20%),与佣金同时结算。 6. 2. 4与乙方代理佣金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乙方代理佣金之前,乙方必须开具房屋销售及招商代理佣金发票。(乙方可用工资表、费用等冲抵代理佣金,不足部分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七条 关于代理费提取的其他约定 7.1.1 如甲方领导特殊关系购房的客户 7.1.2 如甲方原因团购(团购的定义为 :是指完全由甲方联系的客户,由甲方统一谈判,实行超过按揭或一次性付款常规性折扣比例的销售业务 )的客户 7.1.3 甲方以房抵工程款、材料款抵房价值 以上三项形成的销售价值乙方不计取佣金,但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但甲方销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十套,超过部分按照销售额的0.6%提取佣金,乙方必须进行带客看房建立客户档案,收集客户按揭资料,签订合同、办理产权等工作。 7.1.5 对本条1、2、3款销售情况,乙方负责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房屋情况介绍、合同签订、贷款资料的收集等,即视同正常销售的客户处理。 7.1.6 对本条1、2款所述,客户来源确认办法:首先由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代表填制《甲方客户来源认定单》一式三份,由乙方派驻销售现场负责人及甲方代表签字,据以进行佣金结算,各方负责人与代表将在乙方销售团队正式进驻销售现场后确定。 第八条 销售实现、提成标志 8.1购房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的,以销售款项全额回到甲方帐户为销售实现标志; 8.2购房方采取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或公积金贷款方式的,以“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齐首付款,收齐银行按揭资料”为销售实现标志。 8.3对于具体的房屋,乙方可以按照实际到账金额计提佣金。只有在甲方按照上述标志确认为销售实现后,才能纳入乙方计算和收取有关销售佣金的房屋范围内,在实现销售后无论任何原因发生退房或解约,乙方已计提的佣金,应从退房当月计提的佣金中扣出。 第九条 代理佣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9.1销售代理佣金与招商佣金的结算按照本合同第三章第五条至第八条的约定为结算标准。 9.2按代理佣金结算标准所结算的销售代理佣金,扣除结算佣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后,为本月支付金额。 9.3结算周期为每 月 结算一次,乙方于次月6号—10号(遇节假日顺延)与甲方核对当月销售明细,进行佣金结算,并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完成甲方的付款会签程序,由乙方开据正式发票提交给甲方后,甲方于两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电汇支付相应佣金。 乙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章 履约保证事项 第十条 履约保证事项 10.1甲乙双方约定当甲方给乙方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甲方预留乙方佣金的10%作为后期履约保证金,待本合同终止时,结算支付预留的10%的保证金。 10.2 如乙方未按甲方的销售定价进行销售,低于销售价格及正常折扣部分由销售合同签订之日第二日乙方负责向甲方补齐(有甲方签章同意的特殊折扣审批单除外)。 10.3 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暂扣的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本合同终止。 第五章 与代理销售相关工作事项 第十一条 与代理销售相关工作事项 11.1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由乙方设计式样,甲方审定,乙方置业顾问填写,不得涂改,字迹工整、信息准确无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客户签字认购,甲方、乙方、客户各执一联。 11.2定金由甲方收取,定金额度开盘前由甲方确定,但乙方有建议权。 11.3《商品房预售合同》由乙方设计范本,甲方审定,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合同条款与客户谈判,如客户有修改合同条款的要求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答复客户。 11.4乙方负责填写、打印《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负责审核、盖章。乙方填写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商品房买卖认购书》不得涂改,字迹工整、信息准确无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1.5乙方负责按揭资料及相关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并专人负责对客户的信息沟通(如通知其签订按揭贷款合同、补充相关资料等)。 11.6合同及资料管理: 11.6.1乙方按客户名及房号分别进行客户档案整理,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收集的所有客户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及按揭贷款所需资料)装入相应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粘贴《内装资料明细表》,并填入相关内容; 11.6.2于当日由乙方填写《销售合同及客户资料交接单》一式两份,将销售合同及客户资料准确、无误移交给甲方的合同管理人。 11.7 由甲方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及按揭手续。若需客户配合的事项由乙方负责通知,并无条件配合。 第十二条 收款约定: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预付款、购房款及各项税费等)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销售现场的财务管理并执行现场监督,客户交纳的房款及相关费用一律由甲方指定的财务人员收取。 第六章 关于广告推广费的预算、支出与承担的约定 第十四条 本项目所有的广告宣传、推广费用及相关招商费用由甲方全权承担。 第十五条 甲方负责直接与各种媒体签订广告推广合同,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 60日内 提出详细的的广告投放计划与费用概算,经甲方审议通过后乙方按时执行投放或由甲方直接投放(由乙方主要负责执行)。如因市场变化需调整广告投放计划,乙方提出调整方案,经甲方审议后可交由乙方执行。乙方投放广告必须有甲方的书面委托或者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签章,如擅自投放广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负面效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广告费使用范围包括: 16.1现场气氛:工地围挡广告、售楼处、美化包装、售楼现场气氛营造; 16.2售楼资料:沙盘、分户模型、楼书画册、海报单页、礼品等; 16.3媒体广告:报纸、电视、电台、路牌、道旗、车体、灯箱等; 16.4公关活动:新闻发布、推介会议。 第十七条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负责撰写并交由甲方分期发布总字数不低于5000字的软性推广炒作文章(总期数不超过12期),以配合硬性广告的推广宣传。发布费由甲方承担。发布时间段将根据项目的具体销售周期之需求而定,乙方须在软文发布时间内提前一周拟定软文内容,并递交甲方审核同意。 第七章 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的权利 18.1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起沟通、协调、指导的作用,甲方有权对销售全过程进行监控。对乙方提交的执行方案,须经甲方同意后实施。乙方不能视为违约履行本合同的理由,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过程及人员的不当行为做出处罚或提出更换要求。 18.2乙方决定其派出销售人员计划,甲方尊重乙方单位的人事权,但乙方销售人员在开盘之前2个月内和开盘后3个月内每日不得低于5名人员,其余时间不得低于每日3人,乙方中途更换销售人员,要经甲方认可,乙方应保证销售人员的稳定,甲方对乙方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有异议,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18.3甲方指定销售策划部经理负责本案各项工作中双方的沟通和协调。乙方提出的整体营销策略、房号销控方案建议、价格方案建议、各类促销方案等须经甲方同意双方会签后方可实施。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价格方案建议确定本项目最终价目表和营销方式。 18.4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甲方,并与甲方负责人共同商议事件及问题的解决方案。 18.5甲方对与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变更、终止享有决定权。 18.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 18.7合同期内所涉及甲方项目的策划销售及招商代理的所有资料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同时,在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对同类经营性质的第三方公开。 第十九条 甲方的义务 19.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启动强销期之前,甲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 19.1.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 19.1.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19.1.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9.1.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9.1.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19.1.6房屋总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房屋结构、房屋装修、设备标准的说明书; 19.1.7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施工; 19.1.8小区智能化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 19.1.9工程进度计划; 19.1.10楼盘销售百问(由乙方提供,甲方协助完善相关说辞); 甲方须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因项目的建设周期受客观因素的影响,甲方能提供的计划只能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做出,因此前期仅做为乙方的参考,而不作为甲方是否完成合同义务的法律依据;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如需对计划进行调整,会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相应的调整,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只需满足现场的销售即可,详情再商议,楼盘的销售百问应由乙方提供,由甲方协助完善相关说辞,并进行最终审定; 19.2甲方负责售楼处的建筑设计、施工与内部装修,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销售需要向甲方提出装修建议,采纳权在甲方,装修涉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于本合同签订后30 日内,向乙方负责提供装修好的售楼中心作为乙方的销售工作场所,同时乙方进场做前期销售准备;甲方在乙方进场后三个月内办理好预售许可证。 19.3 由甲方负责售楼处的保卫安全工作;项目现场看房通道由甲方负责提供并做适当美化,并提供相应安全措施。 19.4 由甲方指派保洁人员负责售场及看楼通道的保洁工作; 19.4甲方依约配合乙方销售工作的需要,及时完成收款、销售合同的审核及盖章工作; 19.5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提供的设施如下:配备售楼电话2部、空调、办公桌椅、文件柜、客户接待桌椅、水杯、沙发、沙盘,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售楼处及设施的使用权给乙方,乙方负责保管及合理使用,合同期满后完整移交给甲方,若有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19.6由甲方承担房租、电费、自来水费。 19.7由甲方承担售楼部桶装水及打印纸、复印纸;其余办公费用由乙方承担。 19.8以下售楼部办公设备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9.8.1 传真机、饮水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脑由乙方购买并承担费用,其维修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19.7.2 由乙方承担售楼部茶叶、饮品; 19.7.3 由乙方承担售楼部电话费及其他与办公相关的费用。 19.8甲方向乙方负责提供准确的与本项目房屋交易有关的买卖双方的产权费用及税费标准,并列明收款部门及交款时间。 19.9 因房屋质量、房屋产权抵押、房屋交付等引起的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乙方给予配合。 第二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乙方按照第二章3.1委托工作内容开展工作。本合同签署后 30 日内,乙方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营销策划案及营销实施计划,内容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定位、广告宣传策划方案、售楼书设计方案、销售目标任务计划、销售工作规划、开盘时间初步计划等。乙方提交的市场调研数据及其编撰的销售策划必须真实可信,并必须自觉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因市场情势的变化对策划方案进行适度修改。 20.2乙方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招商运营工作,所涉费用按本合同第三章第五条至第九条进行结算。 20.3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保证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保证其代理经营的合法性。乙方采取的销售手段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开盘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供所有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0.4乙方有义务建立一支专业化、有良好形象的销售队伍; 20.5乙方有责任优先吸纳甲方现有的合格销售人员,并编入乙方销售队伍,由乙方发放工资及提成。 20.6乙方有责任接纳甲方介绍的合格的策划及销售人员,在项目合同期内与乙方项目人员共同参与项目策划,工资由乙方发放,编制属于乙方。 20.7乙方提供售后服务专员,负责收取并完善客户递交的所有涉及办证、抵押、银行按揭的相关手续,并即时与甲方负责收款、办理按揭、办理产权等负责人进行资料对接,同时与甲方办理按揭及产权的相关责任人共同处理后期的客户手续完善工作(该职位可由销售主管兼任)。 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收取房款及定金,如发现乙方有收取房款及定金的行为,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即时终止乙方销售代理权,追回所收款项,未收回部份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除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外,另按收取客户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工作人员收款后携款潜逃,仍按前述约定处理,乙方有向第三方(携款潜逃人员)追偿的权利。 20.8乙方必须按时完成合同中规定的策划、招商、销售工作,若乙方完成销售量低于任务量的80%,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关系,并不承担乙方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20.9乙方需按甲方所确认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改变计划,任意放盘,不得对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任何修改; 20.10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认可的价格销售本项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 20.11乙方需委派经验丰富、并具有相应资历的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销售执行工作,若因工作需要更换项目经理,乙方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普通员工辞职情形除外,项目负责人或经理不可)。若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不能胜任项目的销售工作、产生重大工作失误或导致甲方信誉受到严重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乙方应予以满足。情节严重者,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0.12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的宣传和销售。售楼过程中如有因乙方对客户的误导、欺骗等行为引起的法律诉讼或索赔要求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0.13乙方承接甲方项目销售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乙方的营销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如因甲方重大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可中止合同; 20.1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双方确认的推广销售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提供给本项目合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 20.15以下售楼部办公设备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0.15.1传真机、饮水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脑由乙方购买并承担费用,其维修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0.15.2 由乙方承担售楼部茶叶、饮品; 20.15.3 由乙方承担售楼部电话费及其他与办公相关的费用。 20.16乙方负责自身工作人员的工资、佣金、社会保险及相应的福利;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工作使用文具用品的费用;乙方负责乙方工作中使用的办公设备购置及维护费用; 20.17在销售过程中,因乙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销控不当,重复收取客户定金或认购书及合同中的文字出错等相关情况产生的不良后果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20.18乙方对每个销售单位的代理工作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完毕银行贷款手续并且按揭款回到甲方账上即告完成(在交房期,销售人员应引领客户办理接房等事项)。但无伦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购房客户退房,则已向乙方提取并支付的佣金,在退房当月从佣金中扣除,乙方有义务重新销售该套房屋,待重新销售出去后,达到佣金结算条件时,再重新结算支付佣金。 20.19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本项目全程策划、招商及代理服务过程中,以下费用由乙方负责: 20.19.1乙方公司工作人员工资酬劳; 20.19.2乙方公司工作人员的提成佣金; 20.19.3乙方公司工作人员的交通、差旅费; 20.19.4乙方公司常住项目人员的食宿、居住场所水电、物管等常规支出; 20.19.5乙方公司现场工作人员服装费; 20.19.6乙方公司工作人员因销售工作需要产生的移动通讯费、售楼部电话费; 20.19.7乙方公司工作人员年终奖、业绩奖; 20.19.8乙方公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所出现的一切工伤事故费用。 20.19.9 乙方销售工作中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20.20由乙方根据销售进度和销售情况制定不同楼层和不同时期的销售单价,报甲方管理层同意后,由甲方书面通知的销售价格为准。 20.21由甲方决定销售计划的控制。 20.22乙方负责现场销售道具如楼书、DM单、渲染图、楼盘模型等制作的有关计划,并负责筹备,与此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0.23乙方负责按双方签字认可的销售计划组织实施有关销售方面的工作事项,如展厅布置、销售讲解等。 20.24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20.25乙方负责制定与销售有关的工作业务流程,并负责向甲方提供放号、开盘等大型活动的计划及实施方案,由甲方审定后实施,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指挥与协调。 20.26乙方及时向甲方汇报策划及销售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周必须提交销售报表一次,每月汇报总结分析一次。 20.27乙方指派专人负责购房合同填写,由甲方负责产权备案及银行按揭工作中与银行的对接工作,由乙方负责按揭资料的收集及填写)。如按揭及产权备案尚需客户签字或提供资料的,由乙方负责联络及收集、完善。 20.28乙方必须保证在开盘前两个月销售队伍进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20.29乙方应参与到建设方与客户交接房屋的工作事项中,乙方负责通知客户,并会同甲方制订交房相关业务流程,负责客户接待并进行交接房屋流程介绍及引领客户办理接房等事项。 20.30若乙方销售队伍进场后6个月甲方仍未办好理预售许可证,乙方可向甲方借支销售人员的底薪,所借资金在佣金中扣除。 第八章 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终止相关约定 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及其他 21.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1.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合作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事件证明文件及资料。因不可抗力而影响有关条款履行的不视为违约。 21.3在本合同服务代理期限内,一方擅自终止合同或其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构成根本违约并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遵照下列方法确定:违约方须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在支付违约金及结清相关费用和相关手续后,合同自然解除。 21.4在服务代理期内,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代理权转让给第三方经纪机构或委托分销,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已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反之,甲方擅自委托第三方销售亦构成违约并按本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在支付违约金及结清相关费用后,合同自然解除。 21.5乙方不得向客户宣传或承诺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符的信息,否则视作乙方侵权,并自行承担其后果。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21.6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和损害甲方形象的违法及侵害活动,如果由于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21.7乙方不得故意损害甲方利益,在服务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因乙方的失误而造成客户对甲方提起的关于销售问题的索赔。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此类问题,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1.8如乙方违反第五章第十二条情形时(收取客户费用),乙方形成根本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即时终止乙方销售代理权,追回所收款项,未收回部份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除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外,另按收取客户金额的50%支付甲方违约金。 21.9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范围及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1.10甲方独自承担由于未能兑现甲方对客户的承诺而引起的纠纷和经济责任。如:未按时交楼、房屋质量有问题、面积误差、承诺的服务设施未能配置以及各种费用的收取等。此时,乙方有义务竭力维护甲方权利向客户进行劝导工作,尽可能使甲方的损失降低至最小。 21.11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甲方保证按时支付乙方佣金。甲方支付佣金时间超过60日,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前期暂扣的一切资金,应付佣金照常支付给乙方,并可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1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 21.12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或其他原因导致本项目产权方变更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甲方应保证本合同的有效性。 21.13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在任何条件下不得向另一方工作人员发出到本公司任职的信息和邀请。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名目和形式接受另一方在职及离职6个月内的人员,且每人应在知晓情况的第一时间内与对方商榷。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的赔偿金。 21.14因乙方因素,在项目连续三个月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月度销售指标,甲方视乙方违约,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预扣部分履约保证金。如甲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则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继续执行。 21.15乙方提交的策划,营销及招商等方案,甲方在审核过程中,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未通过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地产营销专家)与甲方通过会议形式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目的使最终方案更结合实际,更具操作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变更、终止。 2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22.2乙方代理期满且没有延期或者代理期未满代理工作已经结束,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费用,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合同自然终止。 22.3发生下列情况时本合同可协议变更或解除 22.3.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22.3.2因政策形势变迁,甲、乙双方均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2.3.3如甲、乙方中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主要义务,并经另一方催告后5日内仍未全面纠正其违约行为,履行方可自行终止合同,并可以提出保留追究对方违约金之权利的要求。终止合同通知或意向的提出期间不影响履行本协议。 第九章 乙方的增埴服务 第二十三条 乙方的增埴服务 23.1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市场资讯,包括市场供应情况变化及竞争变化等。合作期满后甲方可继续提出持续服务。 23.2定期向甲方提供相关区域市场调研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行业信息。 23.3向甲方提供乙方拥有的片区客户资源及销售渠道信息,但涉及第三方经济利益、商业秘密及现售项目的信息资料除外。 23.4作为甲方的主要合作伙伴,充分利用行业资源,推荐相应的专业公司作为合作单位,在设计、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 第二十四条 其他 24.1本合同规定要提交的附件应及时提交确认,该附件及合同履行过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