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所装饰装修合同甲方(装修方):乙方(施工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就“阳光会所”内外部装饰装修工程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贺兰县虹桥路天鹅湖小镇 2、房屋结构: 框架3、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附表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阳光会所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4、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详见附表第3:乙方提供的阳光会所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二、施工期限施工期限 天,开工日期:2012年3月 日,竣工日期:2012年5月 日。三、工程价款1、装修费用:本合同项下装饰装修预
2、算价款人民币为(小写) 元;(大写) ,其中含:材料、人工、税金(详见附表4:阳光会所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2、付款方式:1、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装修结算单和装修决算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装修费用。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四、材料、设备的供应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五、工程变更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出修改设计及增减工程项目,对于变更相关事宜,双方可
3、另行协商确定或签订补充协议。六、施工安全1、乙方在施工期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安全。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七、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1、 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约定履行。2、 甲、乙双方应按以下几个阶段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单。 (1)杂工拆旧;(2)水电敷设;(3)瓦工砌帖;(4)木工制作;(5)漆工刷涂;(6)打扫卫生。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详见附表6:阳光会所装饰装修工
4、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4、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和工程决算表及有关资料(详见附表7-1: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附表7-2:装饰装修工程决算表)。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0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5、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竣工验收未经通过的,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无条件返修。6、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甲方提出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八、工程保修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
5、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九、其它一般规定对甲方的规定:1、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 甲方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3、 甲方指派 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对乙方的规定:1、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3、 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代表乙方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十、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
6、的职责通知乙方。十一、违约责任甲、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2支付违约金。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十二、争议或纠纷的处理甲、 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 首先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7、讼。十三、其他约定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
8、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
9、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
10、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