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 工 承 揽 合 同产品名称: 钢网架加工制作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加 工 承 揽 合 同定作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揽人: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工程,加工行为地为乙方工厂所在地,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一、 合同内容:序号规格材质厚度单价合 价备 注12345678合计二、 货款支付及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加工工程进度款 万元,提货时进行付清余款。2、本合同总价款为 元。据实结算。3、加工完毕进行决算,结清所有货款之日提货。4、履行期限: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之日起应在 年 月 日加工完毕,甲方应在年月日将所定作的货物提走,(
2、备注:实际加工时间以加工图纸收到日期为准)并应支付所欠的货款。甲方每逾期提货一日,应按合同价款的1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违约金。如逾期提货、逾期付款超过 / 天,则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对加工定作的产品享有留置权,甲方还应对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付责任。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逾期交货,则每拖延一天,按合同价款的 / 支付违约金。三、 质量和验收标准:1、遵循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等有关质量标准及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为验收依据。2、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走货物之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如1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乙方交付的定作货物符合合同约
3、定,货物质量不存在争议。如甲方在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同时又在使用、安装、施工该批定作的货物,则视为甲方没有提出任何质量异议,该批定作货物的质量应认定为符合甲方的约定,符合质量要求。四、 交提货方式及运费承担: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以协助甲方联系车辆)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合同订立后,甲方应将设计图纸交付乙方进行制作。如需变更,应及时通知并承担改制费用。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甲方应当及时组织验收。3、甲方有按时付款的义务。4、承揽工作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有协助的义务。甲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甲
4、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加工制作。并按设计图纸上的规定用料。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格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因甲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方提货时,乙方应提供原材料的质保书,产品合格证,高强度螺栓质保书和乙方检验报告。 3、若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无法顺利安装,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七、 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或终止的协议。在协议未签订之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执行。甲方解除承揽合同造成乙方损失
5、的,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八、 由双方代表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九、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本页无正文)甲 方 单 位:(盖章) 乙 方 单 位:(盖章) 法 人 代 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账 号: 账 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
6、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
7、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
8、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